為了平複她的心情,巫娟提議帶她出去一段日子,等她心情平複,大家漸漸淡忘這件事的時候再回來,隻是沒想到,這一走就是五年。

好長的一段時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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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劉福音接到電話:“啥?還不能回來,咋回事兒啊?”

巫娟:“情況有些複雜,不過今天應該能解決完,明天我們回去。”

第三天,“仍舊不能回來?為啥啊?”

第四天,“事情很嚴重嗎?咋到現在還不放人啊?”

······

說好要回來的人,過去一周了還留在新加坡,家裏的人擔心的恨不得坐火箭過去,可巫娟說:事情不嚴重,就是用些麻煩,待過兩天解決完就回去,要大家不要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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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已核實巫俏俏的身份,確定她和兩個孩子無關。按說她完全可以拎著行禮走人,可是那個叫城城的小屁孩,拽著妹妹死活就跟著她,別人一碰就哭,一會兒見不著她就鬧。那些警察無計可施之下,隻好請巫俏俏推遲航班,留下來幫忙安撫孩子。

根據兩個孩子提供的證件去查,竟然查出他們是孤兒。這個巫俏俏可不信,她明明在飛機場見過孩子的媽媽,隻可惜,她沒看清楚那女人長什麼樣兒。查了機場的監控,也沒找出那女子是何人。

所有的人希望從城城嘴裏套出隻言片語,可那三歲的小屁孩,一口咬定那個女人是人販子,想拐賣兒童的!

胡扯,鬼才相信他媽是人販子!!!

六天下來,巫俏俏的同情心耗盡,她手一甩,準備走人。

可兩個孩子亦步亦趨的跟著,就是不肯放過她。

“你們到底想怎麼樣?”

想到到了。“你當我們的媽媽。”

我去!!!

她才十七歲,花一般的年紀,腦袋被驢踢了才會當他們的媽。再說了,她和他們沒關係,一丁點關係都沒有。

雖說範嘉城隻有三歲,但他也看出來了,巫俏俏就一麵惡心善的主,要不早就撇下他和妹妹走人,不會給他買吃買喝還買穿;另外她也要去A市的,所以他決定,她走到哪裏,他和妹妹就跟到哪裏。如果不理他們,就哭給她看。

第七天,孤兒院過來人,說要把兩個孩子接到孤兒院。城城哭的稀裏嘩啦,拽著巫俏俏的衣角,怎麼都不肯走。

琦琦也依依呀呀呀的哭著叫著:“媽媽···媽媽···”Pxxf。

兩個孩子可憐巴巴的,把巫俏俏的心都哭軟了,不由的可憐起兩人的處境,可她真的沒辦法當他們的媽媽,這麼矛盾複雜的心情讓她無比煩躁,把持不住說話的口氣:“我不是你媽媽,不要叫我!!!”

琦琦止住哭聲,泫然欲泣的看著她,好似在說:你好可怕!!!

看著琦琦也就13個月大,每到晚上就哭著要媽媽,除了巫俏俏外,別人哄都哄不住。這不,幾天相處下來,那小不點顯然已經把她當媽了!

可她不是他們的媽媽呀!!!巫俏俏一咬牙,幹脆撇過頭不看她。

孤兒院的人不顧他們的掙紮,一人抱一個,朝門口走去。

“媽媽······媽媽······”掙紮中,琦琦身上的衣服皺作一團,眼淚鼻涕攪在一起往下流。

“不要丟下我們,拜托,不要丟下我們。”城城沒哭,可那糾結的表情比哭更讓人難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