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的策略(1 / 1)

老板的策略

我們在前文領略了買家與賣家之間的博弈,了解了商家為了銷售而使出的各種博弈手段,明白了“囚徒困境”並非僅僅是“困”,隻要換種方式,同樣可以打通出路。在企業或集體中,決策者經常會將“囚徒困境”應用在員工身上,借此讓員工更加賣力地幹活,彼此競爭。

其實很簡單,老板們隻要製定一個標準:表現最優秀的員工可以獲得嘉獎,沒有達到公司要求標準的員工予以淘汰。隻要員工從心理上接受了這場博弈,那麼,你會發現所有人都開始賣力地工作了。可能你會說:現在的企業不就是如此嗎?沒錯,人們都知道優勝劣汰、獎罰分明,但不太了解這是老板有意設計的“囚徒困境”。

某公司推出一款新產品進入市場,為此招聘了20名銷售人員。但是這種產品目前市麵上還沒有,所以該如何衡量評估銷售人員是否勤奮賣力呢?解決的辦法隻有一個,那就是通過績效標準來評估銷售人員的表現,也就是用這20名銷售人員的工作成績來判定。

因為此前沒有同類商品,所以無法用明確客觀的數據作為標準,但是員工的銷售業績是明擺著的。誰的銷售成績好,就給予相應獎勵;反之淘汰出局。而這種業績的對比評估則會讓銷售人員陷入彼此競爭的囚徒困境。

假設銷售人員A與B進行博弈,兩人都可以選擇每月工作20天或者25天。雖然銷售人員因為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不用每天坐班打卡,看不到實際的工作時間,但也並非全無約束。不管銷售人員是老老實實幹活還是回家睡覺,總之,月底的成績會說明一切。一般情況下,工作25天的員工在業績上會領先20天的。

如果A和B的工作時間相同,可能會得到相同的評價。如果兩個銷售人員想要得到相同評價,就有可能選擇一起偷懶,如果兩個人都在幹別的事而沒有忙工作,大家的表現看起來都差不多。如此一來,兩個人都會選擇20天而不是25天。雖然消極怠工可能會讓他們離精英業務人員越來越遠,但是對於那些更喜歡享受清閑混日子的人來說,他們也樂意接受。

但是老板也不傻,他們不會眼睜睜看著手底下的員工享清福。老板會設計一種讓員工不得不延長工作時間的“囚徒困境”。比如A每月工作25天,而B是20天,老板會獎勵A而批評B。所以對AB來說,最佳的選擇當然是工作25天。雖然每個人都想偷懶、休息,但是當老板采用這種對比評估的標準時,囚徒困境會讓兩個人彼此產生難以合作的裂縫。畢竟有了獎懲措施,你就很難說服別人一起去偷懶。而且,就算可以串通一氣繼續放羊,將老板製定的標準瓦解,那又有什麼用呢?老板不會因此失去激勵員工的方法,他會毫不留情地把這兩個人開除,用這件事來激勵其他員工。

為什麼說我們每天都在經曆各種博弈,這就是一個例子。我們每一個上班工作賺工資的人,其實都在博弈。和客戶博弈、和同事博弈、和老板博弈,雖然有的博弈我們不得不參與,但既然參與進來了,就要想方設法讓自己處於有利位置。畢竟,誰都不願意輕易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