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三要素(1 / 1)

博弈三要素

開始進入博弈世界之前,我們先要搞清楚一件事,即博弈的三要素:

第一點:決策的主體。

無論是人與人還是國與國,都需要一個決策主體,而決策主體是由每一個有決策權的個體或參與者構成的。決策主體也可以稱作參與者、博弈者、局中人,根據不同的博弈場合,可以有不一樣的叫法。

就像銷售部門的銷售員,每一個銷售員的業績都和本季度的公司收益指標掛鉤,所以每一名銷售員都是有決策權的個體。而這些個體通過自己的銷售參與到公司與客戶這場博弈,銷售員的目的就是讓客戶為商品買單,也就是通過選擇行動或方法戰略,讓自己發揮最大的效用。

我們一般將擁有兩個決策主體的博弈現象稱為兩人博弈,將多個決策主體的博弈現象稱為多人博弈。博弈對於參與的決策主體沒有太多的限製,可以是自然人,當然也可以是團體。而團體則包含了社團、組織、隊伍、集團公司、國家,等等。

第二點:博弈策略。

策略,也可以被稱為戰略、規則、方法,等等。針對不同局勢的博弈,決策主體會根據所掌握的信息製定行動的規則,在這類規則當中,包含了決策主體在對應的時間該實施某種行動。現在有很多戰略類遊戲,遊戲玩家通過完成各種任務來獲取一定的收益,而不同的任務有不一樣的完成方式與時間,這就是策略。作為決策主體,需要在每一局博弈當中選擇製定可行的、完整的行動規則或行動方案。一份實際可行並且自始至終對整個局勢進行運作籌劃的行動方案,這就是決策主體所製定的策略。

在博弈論中,如果一方的決策主體所製定的策略有限,我們稱為有限策略;反之則稱為無限策略。

第三點:效用。

效用也被稱為支付。說得直白一些,就是雙方或幾方在進行博弈時所付出的以及收獲的。在某一個特定的策略組合之下,某一方決策主體會因為實施的策略行動而得到確定的效用水平,或者叫作期望效用的水平。一場博弈,決策主體真正看重的就是效用。

還以銷售部門作為例子。如果決策主體是銷售總監和銷售員,效用就是銷售業績和銷售成本。一場博弈結束時的效用,不是隻關係到某個決策主體所選擇的策略,它是與所有決策主體共同選定的某一組策略相關的。而這一組策略,我們一般稱為支付函數。

當然,這些比較專業性的術語我們了解一下就可以。如果實在記不住不同要素的概念,你可以把它們想得簡單一些。比如決策主體就是銷售員,策略就是銷售方案,而效用就是銷售業績;或者把政府作為決策主體,政策比作策略,那這時的效用是什麼呢?沒錯,就是頒布政策的成本和政策頒布以後達到的某種預期和反響。

這三點,是任何一場博弈當中都必須具備的要素。隻有三者齊備,這場博弈才可以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