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1 / 1)

餘少鐳

真是無巧不成書,就在本書即將付梓之際,在《破月》的故事發生地——潮汕地區最大的網站“E京”上,一個ID為“麻煩女人”的網友發了一個叫《小叔子的女友》的帖子,全文如下:

唉,本來是不想提的,但實在無處吐口水,就唯有借助網絡吐了:

小叔子今年年初交一女友,本來,我這個大嫂的對她也挺滿意,誰知道今年的九月尾就聽說這個女的和我小叔子才認識半年,就已經在我的婆婆家住了將近三個月了,這真是離奇啊,俗話說得好:“人在家,名在外。”這女孩子怎麼不顧自己的臉麵(同村的)。如果和我小叔子這頭婚事不成,那不是對不起娶他的那個男人?再說了,此女子是屬豬的,剛好正月,破月啊!對這一點我真的很要命,幸虧我和我老公是住得和他弟弟是八鋪路遠的(我們是搬出來住的)……要不,我真的不能接受一個破月的女子妨害我的老公。話雖如此,但每回回婆婆那小住時,我就心裏不自在。據婆婆說,此女子晚上比較晚回家,叫門如果沒有應,就跑到我小叔子的床上了,真是十足的不要臉啊!

截止到我寫Q這篇序時,這短短的帖子引來了310個回帖,絕大部分網友在回帖中,對“麻煩女人”的迷信思想及落後觀念進行指責,但包括樓主在內,所有帖子對“破月”是什麼、究竟有多“凶”都未能說出個所以然來。

那麼,“破月”究竟是什麼?它是否真有那麼“凶”?

慚愧,我是直到2004年,在一個很偶然的機會裏,才聽說我的家鄉有“破月”這種命理的。在我決定以它為線來串起這部小說之後,我走訪了潮汕地區幾位據說對“命理”很有研究的老人——很遺憾,他們所告訴我的,也莫衷一是,籠統概括起來,可以這麼說,每個農曆生肖年的某個月份是破月,在這個月份出生的人,不管男女,都是“破月”命。男破月基本上無關凶吉,女破月則主凶。但“凶”的程度,也眾說紛紜:有的說,女破月自身到了中年,多生病痛,可能會導致短命;有的說,女破月會克夫,會給夫家帶來災厄——這就跟廣為人知的“掃帚星”差不多了。

幸好,我並不是要創作一部嚴謹的命理小說,我隻是借命理來勘人性,就像我的家鄉,至今仍有人借命理來斂財,而我小說的主人公,則是借命理來完成他的人生目標。“破月”也好,“掃帚星”也罷,都是人們強加給所謂的“凶命”的虛名,也都是被居心叵測者所利用的工具。

我不信人生有不可改變的“命定”,但我相信人生有可以逆轉的“命運”。辯證唯物把這對概念用“必然”和“偶然”來詮釋:“定”是不變的必然,“運”是可轉的偶然,諸多偶然,總有一個能左右必然。就像人的生辰八字,隻是一個偶然的時間點,即使這個“點”真能影響到什麼,也敵不了人生長河中為數更多的或然點。而把握好每一個“點”,就能牢牢掌握自己的命運,而不是處處被它所左右。

也許,這就是所謂的“信則有,不信則無”罷。

《破月》的初稿,是“連載體小說”——即專為適應連載版麵而寫的每節字數固定的長篇小說。在2005年上半年,我才寫了三萬字左右的時候,因版麵需要,就開始在《南方都市報》上連載了。一個月後,三萬“庫存”用完,後麵的十幾萬字,就都是每天1500字這樣一天天擠出來的。受每期固定字數的限製,設置懸念的時候,就像戴著鐐銬跳舞,難以從容不迫地進行。這樣的寫作方式,導致了小說整體上有支離破碎的感覺,線索亂,情節散。寫這種懸疑小說,就像是作者自己跟自己玩智力遊戲。當時的我,一分為二:一個“我”就像一個初次殺人的凶手,沒有犯罪經驗,在另一個“我”所扮演的刑偵人員麵前雖想極力圓謊,卻總是破綻百出,讓“對方”一眼就看穿“我”的真麵目。自己這一關都過不了,如何取信更加火眼金睛的讀者?讓我感動的是,在連載進行過程中,不少追著看的熱心作者都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甚至信件等方式來指出小說的漏洞,並提出以後出版時的修改意見。有的讀者為《破月》建了一個論壇,每天轉貼從報紙電子上拷過去的章節,並請眾多朋友來討論;一位網名為“風鈴草”的讀者,更是集全了100期連載,自己在每一段上麵標出所有疑點和需要修改的地方,並提出修改意見——這種讓讀者參與進來的方式,本來正是連載體小說的優勢所在。我感激之餘,也認真地聽取了所能聽到的批評意見,並把這些意見納入到出版前的修訂工作之中。在近半年時間裏,我對小說一改再改,字數上,比初稿多了近四萬字;內容上,增加了人物及相關線索,務求把這個大謊言編得更圓,先騙過自己,再惴惴不安地把它端出來,看看能不能“騙”得了眼睛雪亮的讀者。

也正因為如此,《破月》的出版日期一再延後。直到今天,它才以一種全新的麵目出現在讀者麵前。至於修改效果如何,則繼續請大家不吝賜教了。有時間的朋友,可到我博客上留言,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