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這就是生活 (2)(3 / 3)

男四號:如果父母很孤單,或者隻有父親或母親的那些家庭,寧可看著老人孤孤單單的,也拒絕和老人一起住嗎?如果隻是需要老人的時候,比如需要照看孩子的時候才讓老人搬過來,是不是太自私了呢?

(火藥味越來越濃~~~)

女三號:再次重申,在不在一起住,取決於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大家對彼此的認可程度。如果是很容易產生矛盾的婆媳,為什麼非要一起住呢?住在一起是為了什麼,天天吵架的局麵,是大家都想看到的嗎?當然,如果住在一起了,媳婦也不能把公婆當成免費保姆,也要照顧公婆的尊嚴,不能對公婆指手畫腳,小夫妻也應該分擔家務。

女四號:我不願意和公婆住……不管怎麼樣,我都會避免讓自己發生同住這一現象的,四代同堂的家庭,我想想都恐怖。

我想說的是另外一件事,如果全額買房的是媳婦的婚前財產,那真的與男方無關,當然有權利不與公婆長期同住。男方要是不舒服可以不要住的。

(場下一片竊竊私語聲)

美思雲妮:正好引發第三個話題,男女雙方是否要一起供房子,如果隻有女方出資,是否有權利有理由不和公婆同住,如果是雙方供房子,房產證是否要屬雙方的名字?請發表您的觀點。

男一號:男女平等,平等體現在哪裏?不僅僅是雙方心態心理態度的平等,不僅要尊重的平等,更要真正的平等。比如,一起供房子。現在,女孩也和我們一樣,工作掙錢,可能女孩比男孩還好找工作,沒有理由不一起供房子啊!以往,男方大多出婚房,但是基於現實情況,有時候確實是女方出房子。但是,你們女方出房,就要從道義、輿論和事實方麵都要強壓男人一頭嗎?男方出房子的時候,是否說過,不允許你們以後長期居住呢,是否動不動就往外轟人呢?

阿姨三號:我們家女兒結婚的時候,是我們老兩口出的房子。並沒有像這位先生所說的,我們要在心理上壓對方一下子。其實,誰家有能力誰家就可以多出力。但是,我們拒絕對方家長不講理的肆意妄為的在小兩口家裏當老佛爺。

女四號:我有一姐妹,結婚前是和男朋友一起供房子的,但是男方家長隻同意寫男方的名字,不寫女孩的名字。其實,這是在變相的損害對方的利益。為什麼女方出了錢,卻不能寫女方的名字,難道這公平嗎?說白了,就是自私。

女二號:新房——如今也成了危機婚姻裏的一根敏感神經。無論是男女雙方共同購房,還是男方在婚前購房後,要求女方負擔裝修款和家具費用,都牽扯出無盡的矛盾,嚴重影響了婚姻和家庭的幸福。

男方那裏振振有詞,我全力買了房子,沒什麼錢了,夫妻同心,你為什麼不能拿幾萬元裝修和買家電呢?都結婚了還那麼計較,真讓人寒心!

女方則有更多顧慮和委屈,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而且,房子是升值的,裝修和家電是貶值的,我拿著我父母的血汗錢來貼你的房子,現在的離婚率那麼高,誰敢保證以後?一旦離婚,你是賺了,我血本無歸。合著你找我結婚就是給你的房子找錢裝修啊?

各自都打著自己的算盤,這在許多崇尚功利的人眼裏無可厚非。因為,未來誰也不能保證執子之手,與子攜老。隻能說,在這個感情日益疲憊和容易倦怠的社會裏,任何保護自己的方法都是正確的。

如今,令很多年輕人感慨的是,現在的婚姻現狀中,很多時候,沒有是非,隻有利害。我們期待的更多的還是有更美好的愛情,更幸福的婚姻,希望在利害權衡中,不要讓我們把對婚姻的美好期待變成無奈的一聲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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