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這就是生活 (2)(1 / 3)

2008年年底的時候,王娜和我說,沈麗娟把房子賣了,隻身回了上海,因為董小利不答應和她結婚,她的耐心是有限的,青春是有限的,等待也是有限的。

我苦笑。

王娜問我,一切還有無可能。我俗套地回她句——“往事早已隨風”。她說,小利媽經常向他們說起我的好,有時候,提到我還會哭。

這些事情,也斷斷續續聽董小利提起過,不過,我總是強迫自己,一遍遍告訴自己,這些都與我無關了。

每天上班,照例在打開電腦的那一刻,會彈出熟悉的對話框,晚上,還照舊會聽到手機短信的提示音。不過,這一切,能維持多久呢?

生活,除了喜怒哀樂,還有更多的無奈,麵對過去,一聲歎息,展望未來,相信春暖花開。

2009年馬上就要來了,一切都會好起來的,一定!

女一號:我方認為,按傳統禮儀,彩禮還是需要的,它不僅是對中國傳統婚俗文化的尊重,也是一份沉甸甸的心意。當女方接到彩禮的時候,不管實際紅包裏錢的多少,都有一份尊重在裏麵,而且,也包含著一份愛。不應該說時代變了,所有的都要變,尊重傳統,尊重文化,就是尊重我們自己。現在,很多新婚夫婦結婚時,婆家對彩禮都有微詞,其實是有些傷人心的。有些姐妹幹脆不要彩禮,不辦婚宴,其實又何必呢,結婚是件大事,可能一輩子就一次——但願隻有一次,為何不讓這麼有紀念意義的日子過得風風光光呢?彩禮沒有多少錢,但是卻讓女方,讓女方家長非常高興,不是很好的事嗎?發言完畢。

男二號(激動得站了起來):總是聽到女生提倡什麼男女平等,可是在彩禮的問題上,就說明有嚴重的不平等存在。為什麼結婚就一定要彩禮呢,而且,彩禮的金額還有越要越高的趨勢。難道是賣女兒嗎?而且,現在雙方父母都是需要小家庭共同贍養的,為什麼還要彩禮?難道要了彩禮就說明可以不贍養對方父母了嗎?

畫外音:此刻,眾怒!!!眾姐妹皆欲站起。

女三號:古代婦女沒有地位,所以父母對女兒的投入(無論是物質還是精神)都相當有限,所以男方出一筆禮金基本就可以償還女方父母的投入。可現代呢?男女平等,獨生子女政策使得家庭對女孩子的投入完全和男孩子一樣,甚至更多,男方得出多少錢才能償還這筆投入?

某些男人(白眼看男二號)信口雌黃說人家女方家庭“賣女兒”!區區一筆彩禮,就把含辛茹苦培養起來的女兒“賣”給你,天下有這麼傻的“賣家”麼?便宜是這麼個撿法麼?另外,古代的媳婦是沒有經濟收入的,全靠婆家養活,婆家對孫輩們在精力和物質上投入也很多,而娘家是沒有的,自然沒有資格再要求丈夫贍養嶽父母,現在女方都有經濟收入,嶽父母對孫輩在精力經濟上的投入也很大,所以,以傳統為理由,不贍養嶽父母是完全沒道理的!

男一號:請注意不要轉移話題,沒有說不贍養嶽父母的問題,隻是在說彩禮問題。

男二號:“彩禮”問題,說白了就是女人的麵子問題,女方家長的麵子問題!

女一號:就算是麵子問題,為了尊重對方,在結婚這麼大的問題上,給足對方麵子不是很好嗎?況且,不止男方有彩禮,女方還有陪嫁。彩禮和陪嫁是相對應的,男方給彩禮,女方出陪嫁,這樣算下來是基本對等的,哪裏談得上什麼賣女兒!至於有些娘家要彩禮不給陪嫁,有些婆家要陪嫁不給彩禮,那都是個人行為,不能作為傳統禮儀的標準程序來宣揚。

簡言之,就是按傳統禮儀來說,彩禮跟養嶽父母也不是相關聯的,彩禮隻跟陪嫁對應。不知道為什麼某些人總是把彩禮和贍養父母對應起來,這不是偷換概念嗎?

男二號:我個人認為,作為新時代的年輕人,完全沒有必要因循守舊。搞什麼彩禮陪嫁,這就是舊風俗舊傳統!我一個同事結婚時,對方要彩禮居然要了3萬,後來,因為還貸緊張,給了1萬,結果就因為這點破事,從結婚起小兩口就開始不痛快,後來,媳婦埋怨婆婆看不起自己娘家,看不起自己,所以,這種舊風俗就是要拋棄,就是該拋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