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的春天,綠草如茵的山坡上,她一劍刺出,劍鋒從他咽喉旁劃過,他抓住了她的手,她吃驚地看著他,問他:“你就是謝家的三少爺?”

“你怎麼知道我是誰?”

“因為除了謝家的三少爺外,沒有人能在一招間奪下我的劍。”

那天春正濃,花正豔,她的身子就那樣倒在了還是少年的謝曉峰懷中,她的身姿是那般輕﹑那般軟。

初見的記憶是美好的,他在她訂親的第二天帶她私奔的記憶也是美好的,但拋棄卻因此更加苦澀。

見鬼的七年之約。

如今的慕容秋荻,已能冷靜地站在局外看這一段感情。她清楚地意識到,那個人天生就是站在頂峰的男人。女人,往往會對這樣的男人愛慕癡狂,即使知道他不愛自己,也會如飛蛾撲火一般義無反顧,而那個人永遠不會為了一個女人停下腳步,即使她是慕容世家的獨生女﹑武林中有名的美人慕容秋荻。

自那次大難不死之後,她就將這段過去的愛恨都看得很淡,滿心滿眼的都想著怎麼才能養好她生下來的這個孩子,也就是現在的慕容明曦。

江南七星塘的慕容世家身為武林中四大武林世家之一,斷不能容忍未婚生子的事情辱沒門楣,而父親答應她,隻要不將這孩子入族譜﹑不認他為慕容家的子弟,就準她暗中撫養。而慕容秋荻雖然生下了這個孩子,卻怨恨他的父親負心與她,根本不願意認他,甚至連名字都不給他取,隻叫他“小討厭”。

所以,這個孩子四歲以前的日子都是這麼過的,沒娘疼沒爹愛,隻能自己照顧自己。

恰在那時,異世的記憶湧入,很大程度上改變了慕容秋荻的心性。也是從那時起,她開始關心她生下的那個孩子,她的孩子。與謝曉峰無關。

她看著這個孩子默默地站在她的床前給她端著茶水,做一個仆人才做的事情;她看著這個孩子習武受傷了也不哭不鬧,獨自在角落為自己清洗傷口;她看著這個孩子將路上撿到的一枚銅錢視若珍寶地收入懷中,自得其樂道“以後我會是大富翁”;她看著這個孩子……

她那時候就在想,她生下來的又不是一團血肉,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她怎麼就能這麼狠心絕情,不認他﹑不照顧他呢?人都說愛屋及烏,她卻是恨屋也及烏,就為了一個春風一度之後再與她無關的男人,這樣冷漠地對待自己的親生骨肉,她是腦子壞掉了麼?

慕容秋荻下了決定。

她自己給這個孩子取名“明曦”,冠她自己的姓“慕容”,至於小名喚作“小弟”,算是她在紀念記憶中那部名為《三少爺的劍》的小說中因為慕容秋荻而悲涼不幸的孩子吧。

父親不承認小弟是江南慕容的子嗣,她就帶著他離開,父親說她在外麵活不下去,她就賭氣般和父親要了一個承諾——五年之後,如果她和孩子都過得好好的,父親就要讓明曦入族譜,承認他是慕容世家的嫡子。

眼看五年之約就要到了,她已經準備好在烏安收拾了天一閣的叛徒之後,就帶著小弟啟程回慕容家認祖歸宗。這麼多年不在父母膝下盡孝,隻有逢年過節她才準備些東西暗中差人給爹和娘送去,現在真是很想他們。

當年,出走慕容之時,除了一些可以典當的首飾,她身無分文。慕容秋荻的武功和才藝俱佳,但除了街頭賣藝,才藝這種東西對一個單身女子而言,隻有在青樓才能變成銀子,而武功,也隻有在替人賣命的時候才有用,恰恰,這些她都不想做。那麼唯一可以做的,就是做些縫縫補補﹑洗洗刷刷的活計,賺得一些糊口錢,就是這樣,也還是街坊大娘看她母子可憐,把自己手中的活勻給她,後來見她做得不錯,給她的活才多了些。

不過,由於那出眾的容貌,和孤身一人帶孩子的不尋常情況,最初真的造成了不少麻煩和閑言碎語,她和小弟也因此搬了幾次家。後來,她學乖了,出門先抹上一層讓自己皮膚泛黃泛青的油膏,有意無意便向鄰居街坊散播自己早年喪夫的苦命經曆。

令她欣慰的是,小弟特別乖特別懂事,很會照顧自己,能不讓她操心就不讓她操心,從來也不問為什麼自己沒有爹,為什麼要離開富庶的慕容家來過現在的苦日子。

她曾經問過小弟,願意回慕容家麼,他答,娘在哪,他就在哪。

她抱著他,差點就哭了。

這樣的貧窮也沒有持續太久。天尊組織的人一次又一次地找她,每次來,都是請她不要放棄天尊。在他們看來,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慕容秋荻要解散天尊,明明即使脫離慕容家,慕容秋荻靠著天尊也可以過上很好的日子!

天尊,是慕容秋荻在幾年前開始籌劃建立的一個神秘組織,一直在逐步吸納江湖人士,也有自己的產業,天尊旨在有朝一日成為江湖上最大的勢力。而正當天尊的組織發展已經初具規模之時,心性大變的慕容秋荻預見道天尊日後的可怕之處——天尊有著控製武林的野心和計劃,當它發展到一定規模之時,她身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