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的讀者可能還會記得,那年,本市最有影響的一家晚報,在社會寫真欄目裏,發表過這麼一篇文章__
日前,一條不脛而走的緋聞,在本市的某些階層中,傳得沸沸揚揚。
香港S公司駐本市商務機構業務代表G先生的秘書K小姐,因與一男雇員在辦公室裏調情,被G先生當場曝光而遭解娉。大為難堪的K小姐因之欲服毒自殺,多虧她的同事及早察覺,悄悄把她放毒藥的杯子換了,才使她幸免一死。
據K小姐的好友張女士介紹,K小姐的人品極好,不是那種輕浮的女性。在S公司工作期間一直勤勤懇懇,業務能力很強,深得G先生賞識。就在發生那件事之前,G先生準備帶她到某國處理業務,並為她辦好了護照、簽證,買好了機票……
看來此事的真實情況與傳言所說有很大出入,為了弄清事情的來龍去脈,記者決定親自采訪K小姐本人。
K小姐的家住在北郊。當記者頂著炎炎烈日趕到她家時,她的母親神情黯然地說,她已經住院。她對K小姐的事閉口不談。可以看出,此事已波及這個家庭,並且蒙上了陰影。
幾周後,記者得知K小姐已經出院,再次到她家采訪。見到昔日花容月貌的她已經變得像霜打的禾苗,麵容憔悴,神情恍惚。這個平時自尊心極強、感情十分敏感的女性,由於受到意外打擊,顯然精神已近乎崩潰。
經過一番懇談,K小姐眼含熱淚,哭訴了她蒙冤受屈的真情:
她是在大學畢業後,放棄了留校的可能,經過幾個朋友的介紹,並由於曾有在某外國公司打工的經驗,才擠進S公司的。
S公司有規定,所有雇員要有半年的試有期,試用期間隻能拿百分之五十的工資,由於她的業務能力出類拔萃,外語水平很高,才幹了兩個月便被G先生調到他手下當秘書,並取消了試用期。
按說,這種待遇是其他雇員可望而不可即的,但是,K小姐卻從G先生的眼色中察覺到一種令她戰栗的東西。她小心謹慎,唯恐被他抓住什麼把柄,但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很快被事實證明了它的軟弱。
不久,G先生因為工作需要,將K小姐帶到了廣州處理業務。在賓館住下的第一天,G先生就露出了他的本來麵目。他趁著酒興輕慢地要求K小姐“放鬆些,玩一玩沒什麼大不了”,被K小姐堅決拒絕後,一向刻板冷漠的G先生突然變得令人不可思議地厚顏無恥。半夜裏又去敲K小姐的房門,公然提出非分要求,K小姐惱怒地說:
“對不起G先生,我對你這種心思不感興趣,也很費解。你都50多歲的人了,而且據我的了解,你在香港已有家室,同事還說見過你的妻子女兒來這兒度假;你不怎麼也罷了,我怎麼可以作出對不起她們的事來?何況,我和年紀的你的女兒幾乎一般大嗬!”
G先生仍然百般勸誘,K小姐則硬是軟硬不吃,甚至凜然告訴G先生,她是個報複心很重的女人,如果他今後仍不死心,她一定會對他施以顏色。G先生不得不收起了花花腸子。
從此,G先生對K小姐並沒有怎麼樣,相反,他的態度還有些緩和。個把月後,G先生又表示要帶K小姐到歐洲某國去處理公務。
顯然,這又是一個圈套。
K小姐決非傻瓜。她分明意識到這點,本不想去,但左思右想,又覺得好不容易找到這份不錯的工作,不去就意味著放棄這工作,未免太可惜。而且,她從未出過國,也不舍得失去這次機會,於是,她違心地同意了與G先生一起出國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