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一處原始森林,一棵三人懷抱不過來的古樹下,一名穿著破爛綠色軍衣的青年,正在閉著眼作休息,青年今年二十三,名叫林傑,是歐洲新一代兵王。
三天前,林傑接到了老頭的任務,要自己在兩天時間之內擊殺歐洲兵王傑裏夫,為了不讓那個變態的老頭失望,林傑在一天前擊殺了傑裏夫,同時也登上了歐洲兵王的高位。
林傑自小就是孤兒一個,在孤兒院的時候,無聊跑出去見識一下外麵的人時,忽然被一個老頭給忽悠走了,之所以林傑會心甘情願的跟老頭走,完全是因為一塊糖,為了這一塊糖,林傑這十年來過著地獄一般的生活。
每天除了殺人就是殺人,對於殺人,林傑早已經麻木了,畢竟作為殺手界中的第一殺手,地獄阿修羅,其殺人之多可想而知了。
十年的殺手生活早已經讓林傑厭惡了,很想和普通人一樣過著平凡的生活,不過這一切老頭都不給,三年前結束了殺手生活進入到了雇傭兵的世界。
短短三年時間,林傑再一次成長到了傭兵之王,安靜坐在樹下休息的林傑,臉上露出了一抹苦笑,“十三年了,還不是老頭的對手,看來想離開這裏幾乎是不可能的了。”林傑搖了搖頭,整理了一下情緒想道。
回憶過去,十三年前,林傑被老頭拐走後,便開始帶著林傑到處流浪,四處漂泊,正所謂天大地大無其容身處,最奇怪的是,老頭在和林傑流浪的一年裏麵,不斷的要求林傑強化體質,也教了林傑殺人的技巧,同時還傳授林傑一套九陽神功的修真功法。
說什麼修煉到了第九重,就能白日飛升,羽化成仙,當時還是一個小孩子的林傑,聽到了能夠成仙,那是何等的激動啊!誰知道,這坑爹的功法修煉了十三年,竟然才第一層。
而且每一次追問老頭這個問題的時候,老頭都是尷尬的咳嗽一下,說什麼時機未到,時機到了自然能夠突破了。
尼瑪!有這麼坑爹的嗎?十三年了,修煉這破九陽神功都修煉大半青春了,這是在自殺的節奏啊!正所謂浪費時間就等於在自殺嘛!
要是能像張無忌那樣的九陽神功就好了,還什麼修真功法,我靠!簡直就是在侮辱哥的智商,林傑惡狠狠的想道,雖然隻是第一層,不過卻讓林傑從當中得到了不少好處。
多少次的死裏逃生都是靠著過人的感知能力,而這種感知能力是在修煉了九陽神功之後才出現的,同樣林傑的體質也比普通人強上十倍。
對於力量的控的等等,雖有抱怨不過這一切都還是要感激九陽神功,要不是有它,自己早已經死了千百回了。
就在林傑感慨的時候,一個穿著中山服,平頭裝,一雙軍鞋穿在腳下,腳步穩健的邁著輕慢的節奏走了過來,明顯他早已經知道林傑會在這裏一樣。
“林小子!不錯啊!才第二天就已經擊殺了兵王傑裏夫,並一舉拿下了兵王的稱號,現在你可是歐洲的新一代兵王了。”老頭滿臉笑容的調戲道。
林傑一見老頭的出現,整個人開始犯難起來了,老頭的出現意味著什麼,沒有誰比林傑更加的清楚,隻有他在下達任務的時候才會找到自己,其他時間早已經在西方美妞的懷裏躺著。
“我擦!死老頭,你他媽是不是又有什麼任務交給我了,早跟你說了,老子不想幹了,我要回家!”林傑可憐巴巴的盯著老頭,滿臉期待的目光誠懇道。
老頭一聽到林傑的抱怨,臉色不禁一紅,貌似這十三年來,每一次都是林傑在進行著任務賺錢,自己卻在不斷的花費他賺到錢去泡漂亮的西方妹子,想想的確也挺對不住林傑的。
“林小子,其實這一次我隻是為了私人的事情找你,同樣也和你有著關係。”老頭摸了摸的平頭裝的發型說道,說完了還在等著林傑的追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