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怎麼都沒想到,一睜眼竟然成了個嬰孩兒,身上黏糊糊一層,手腳都不聽使喚。
身邊有女人痛呼的尾音,大概是我這輩子的媽媽。
我思考了一下這個事,難道是給摔死了?
我這一輩子其實沒什麼好說的,最大的轉變,也不過是在我大學快畢業的時候,交往了將近三年的男朋友偷偷的拋棄了我,跟一個家裏比較有背景的女生在一起了,我當時一氣之下就去了一個偏遠山區支教。
那兒真是挺窮的,站在山上,滿眼能看到的,除了山還是山。人口也少,整個學校就我和另外一個姓王的男老師倆人。
我實在不想叫那王老師的名字,因為他居然非常無恥的叫王子。是的,就是王子,不是外號,這就是他大名,所以,我一直都是叫他王老師的。
他也是前些年來支教的,比我早來了兩年。不過他跟我不一樣,他家裏有錢有閑,工作也早給他安排好了,也聽他說起過家裏的事,我猜他是叛逆期持續得太長了,跟家裏鬧脾氣才跑來這裏的。不過,我倒是佩服他,能在這裏一呆就是兩年多了。
我是農村出來的,家裏本來條件就不好,這種日子是過慣了的,農活也都會做,所以呆在那山區裏,也沒覺得多難,在學校後麵開塊地種點菜,平日裏跟老農換點柴米油鹽就夠我生活了。可他是享受慣了的,竟然能憑著賭一口氣就在這兒呆兩年多,還真是意誌力頑強。
我去那兒的時候,他已經被曬得黑黑的了,臉上卻滿是笑容,熱情的招呼我,領著我給我介紹學校。他家裏倒是無數次的催他回去,差不多一周一封信。郵差都認熟他了。甚至到了後來,他家裏還承諾給這兒捐錢,修個好點的學校,隻要他肯回去。
但是,他大大咧咧的對我說,就算修了好點的學校,難道就不是落在這山旮旯裏了?也不會有老師來的,這兒連工資都發不起的。說完了,眼睛一眯,對我笑,門牙大喇喇的露出來,晃花人眼:“你一個女孩子,居然跑這兒來,我真吃驚誒!”
他那笑容著實感染人,於是我也笑了,開始跟著他在這兒安頓下來。等過了一兩個月,真的開始工作了,也就累得連以前的男朋友都想不起來了。
後來想想,其實我不該怪那個男孩子的。他長得好,人又能幹,我一個農村出來的姑娘,真的沒辦法對他有什麼幫助。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對我的確挺好的,嗬護有加不說,我也知道自己不是那種溫柔可愛的女孩子,可他卻包容了,也沒三心二意,直到畢業了,才找了個對他以後有助力的女孩子,其實也是人之常情。更何況,我們那會兒不過是男女朋友,沒有婚姻,自然就沒有承諾,所以,我氣的,大概並不是這個,應該是他明明已經找了另外的女朋友了,卻居然瞞著我,直到瞞不下去了,才告訴我,讓我覺得受到了欺騙,受到了愚弄。
我去支教了以後,他還來找過我,也不知道他花了多少功夫才找到我的下落,又費了多少力,才找到我支教的山旮旯裏,就為了當麵給我道歉。
我是知道的,這幾十裏的山路,不但不好走,外麵從沒來過的人,還非常容易在大山裏迷路,餓死都小事,要是遇上了野獸,連屍體都留不全。所以,見到一臉疲憊的他時,我不是不感動的,甚至,有那麼一刹那,我以為我還愛著他。所以我跟他說,我沒怪他。
他住了兩天就走了,走時一臉猶豫,欲言又止,我笑著送了他一段路,他說:“鳳兒,如果……如果……”
我打斷了,送他走了。不管他想說什麼,都不會是我願意聽的,真說了,大概,我們連這樣安安靜靜的走一段路,說一段話的機會都沒了。他或許也明白的,也就真的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