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貢獻與合作關於解決辦法,我們和門格爾之間的分歧有如下述:門格爾所假定的經濟常軌與實際調節經濟生活的經濟常軌是不同的。在揭示我們所擁有的生產財物所得到的是哪種收益的時候,門格爾試圖表明要是我們不再占有這些財物,便會發生什麼結果。舉例說,按照門格爾的說法,對於農場主來說;一匹轅馬的價值是這樣計算的:要是這個農場主失掉這匹馬並且被迫不用馬繼續經營時,所引起的收益的減少。我們可以把門格爾所計算的單件生產財物的那部分收益,叫作“依靠它的合作而得的份額”。知數呢?恰恰象交換中所區別得開的生產財物的類別那麼多。毫無疑問,這個數字是很大的。當理論家簡單地講到土地、資本和勞動時,他們在這些組的每一組裏麵,包括著為數巨大的遠不屬於同一性質的各類財物。勞動的價值一定不能作為一件東西來計算,對於人們所能從中加以區別的所有種類不同、性質各異的勞動,必須分別計算。在計算農業土地的價值時候,同一個地區裏,就有那麼多不同的並能區別得開類型的土地,象課在農業耕種者階級和農業所有者階級身上的完全正確的土地稅在登記時所要加以區別的那樣。至於資本以及它的數不憎的種種形式,就用不著說了。但是,不管可以把交換劃分得多細,生產結合的類別無疑地甚至比生產財物的類別還要多得多。象生鐵和煤炭(甚至屬於一種特殊來源或品質的)這樣的財物所能參加的結合的類別就數不清,對於非熟練勞動或普通工人的勞動,也可以這樣看。同一塊田地可以用輪耕方法種上極其不同的莊稼。於是發生這樣一種情況:單是一個組裏麵的同一種類財物在數量上的變動就足以產生新的等式。在所有使用於生產中的許多種類財物中間,要找出一種,無論就數量上還是就種類上看,始終都是按照同一不可變更的固定公式跟別的財物結合在一起的財物,是很困難的。
不同程度的財富、知識、技能、地方條件等等,含有這樣的意義,即:即使隻可能作單獨一種使用的那些種類財物——也就是說,隻適於生產單單一種產品的財物——也一定同時並為同一目的,參加到多種多樣的結合中去。這個規則如果有例外,這些例外也隻是極個別的。但是,這樣的財物的生產貢獻還是能夠計算的——始終假定在同一組中沒有兩個這樣的要素並存著。要是這樣,那的確,我們所建立起來的原則就不再起作用,因為要是這樣,我們就有兩個未知數,而等式卻隻有一個。反之,我們的出發點卻是把經濟常軌假定得象生產財物所有者所期望的那樣。我們所探索的是:如果我所占有的生產財物果然全都按照我們的願望和計劃來使用,那會發生什麼效果。我們就是這樣來計算我們所謂每項生產要素的“生產貢獻”的。全部“生產貢獻”之和恰好同全部產品的價值之和相等,反之,如同我們所指出過的,所謂“依靠合作而得的份額”之和卻大於全部產品價值之和。換句話說,“生產貢獻”實質上小於“依靠合作而得的份額”。例如,轅馬為農場所產生的收益,我們所算的就比門格爾所算的低,因為我們隻是按照所有主被迫不用馬來耕作時所要發生的收益減少的一部分來估計這種收益。按照門格爾的說法,結果是,失掉轅馬的農場主隻失掉這頭牲畜本身的價值;反之,按照我們的概念——它對數目相同的損失作不同的計算——農場主不僅損失這頭牲畜的價值,而且,在這之外,他的損失還包括,他所剩下的生產用的財富在價值上所受到的幹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