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企業對消費者電子商務(B2C)運作模式(1 / 1)

企業與消費者之間的電子商務(B2C)基本上類同於商業電子化的零售業。目前世界範圍內大多數基於I的電子商務都是B2C模式。企業廠商直接將產品或服務推上網絡,並提供充足資訊與便利的接口吸引消費者選購,例如,網絡購物、一般網站的資料查詢作業等等。

這是人們最熟悉的一種電子商務類型。它的特點是能迅速吸引公眾和媒體的注意力,是最富於創造力的領域之一,也是競爭最激烈的領域之一。

3.3.1 B2C電子商務的基本流程

隨著這麼多年電子商務的推廣與應用,B2C電子商務出現了各種各樣的表現方式。參加交易的主要主體有:消費者、銷售商(交易平台)、供應商或製造商、運輸商(配送中心)、收款銀行(支付網關+發卡銀行)和CA認證機構(數字證書的發行者)。其代表是Dell電子商務模式和京東商城。

不管采用何種方式,無論有形商品或是無形商品,B2C模式電子商務基本的交易流程大致相同,必須進過以下5個階段:

(1)消費者通過入口網站尋找到特定的目標網站,或者利用I上的廣告、產品目錄、搜索引擎檢索等方式得到自己需要的信息,進入目標網站並查詢自己所需要的產品或服務。

(2)消費者通過網站提供的訂貨單輸入訂單資料及付款資料,包括購買什麼,購買多少,送貨方式、付款方式等信息。

(3)網絡將消費者的電子認證資料、訂單資料及付款資料一並送到企業端的交易平台,企業保留訂單資訊,其他的送到相關認證機構進行認證。

(4)企業的電子商務服務器自動到收單銀行去請求授權,確認彙款額是否被認可,完成相關認證。

(5)完成認證後,店家將資料傳送到物流平台,通知銷售部門或物流公司送貨上門,完成配送。

3.3.2 B2C模式的盈利模式

隨著互聯網的發展,網上購物已經從當時霧裏看花遙不可及的狀態,變成了當今最火爆,最適合上班族、年輕族群購物口味的一種購物方式。B2C網站如雨後春筍並形成各自不同的發展風格,並且更深入的發展開去。

2011年第二季度中國B2C購物網站市場份額圖(據艾瑞數據公司)B2C模式的收入來源可以是個人消費者,也可以來自供應商。一般來說,它的電子商務網站盈利主要方式如下:

會員費收取注冊會員的會費,大多數電子商務企業都把收取會員費作為一種主要的盈利模式

廣告費為企業發布廣告,目前廣告收益幾乎是所有電子商務企業的主要盈利來源銷售產品可以是實物商品,也可以是虛擬商品;可以是自產商品,也可以是加盟商或其他商品。如當當網買書、遊戲網站賣道具、凡客誠品賣阿迪達斯品牌東西交易費代售產品收取中間費用,如京東商城增值服務費及其他收益根據客戶的特殊需求,提供的一種增值服務。如:許多網站提供的手機彩鈴下載,Vip郵箱,下載閱讀,誠信認證——誠信通是阿裏巴巴主要的收入來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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