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1 / 3)

第二百七十八條 【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煽動群眾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應用提示

如果行為人以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特定方式招搖撞騙,騙取了包括財產在內的各種利益,應以招搖撞騙罪論處。如果騙取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的,應按想象競合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論處,即按照詐騙罪論處。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案例解讀

案例104 王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招搖撞騙罪?

王某,男,甘肅人。2005年8月,被告人王某通過網上聊天的方式認識被害人張某(女)。為獲取對方好感和信任,王某對張某及其家人自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下屬海法司工作人員。然後兩人開始交往。在交往期間,被告人王某以炒股為名讓張某從其親戚處借得現金人民幣4萬元。之後,杳無音訊。

2007年7月,被告人王某又通過網上聊天的方式,與被害人劉某結識。為獲取對方認同和信任,王某謊稱自己是公安部一處級幹部,並以結婚為名騙取劉某信任並與劉某發生性關係。在此期間,王某以各種名義騙取劉某現金人民幣5.7萬餘元。之後,杳無音訊。

2007年12月14日,劉某與張某取得聯係,發現王某虛構身份的事實,這時才知道自己被騙了。12月15日,劉某與張某共同報案,並協助公安機關將被告人王某抓獲。

本案中,王某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

招搖撞騙罪是指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所謂的“招搖撞騙”,就是指利用假冒的身份、職位,從事詐騙活動。這裏的“非法利益”既包括財物,也包括榮譽、職業、城市戶口、婦女的信任和感情等。本案中的王某先後假冒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下屬海法司工作人員和公安部處級幹部分別騙取張某、劉某的信任和感情以及錢財,而且所騙取的數額巨大,因此,王某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八條 【煽動暴力抗拒法律實施罪】煽動群眾暴力抗拒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應用提示

如果行為人以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特定方式招搖撞騙,騙取了包括財產在內的各種利益,應以招搖撞騙罪論處。如果騙取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的,應按想象競合犯的原則,擇一重罪論處,即按照詐騙罪論處。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從重處罰。

案例解讀

案例104 王某的行為是否構成招搖撞騙罪?

王某,男,甘肅人。2005年8月,被告人王某通過網上聊天的方式認識被害人張某(女)。為獲取對方好感和信任,王某對張某及其家人自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下屬海法司工作人員。然後兩人開始交往。在交往期間,被告人王某以炒股為名讓張某從其親戚處借得現金人民幣4萬元。之後,杳無音訊。

2007年7月,被告人王某又通過網上聊天的方式,與被害人劉某結識。為獲取對方認同和信任,王某謊稱自己是公安部一處級幹部,並以結婚為名騙取劉某信任並與劉某發生性關係。在此期間,王某以各種名義騙取劉某現金人民幣5.7萬餘元。之後,杳無音訊。

2007年12月14日,劉某與張某取得聯係,發現王某虛構身份的事實,這時才知道自己被騙了。12月15日,劉某與張某共同報案,並協助公安機關將被告人王某抓獲。

本案中,王某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

招搖撞騙罪是指為了謀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人民警察進行招搖撞騙的行為。所謂的“招搖撞騙”,就是指利用假冒的身份、職位,從事詐騙活動。這裏的“非法利益”既包括財物,也包括榮譽、職業、城市戶口、婦女的信任和感情等。本案中的王某先後假冒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下屬海法司工作人員和公安部處級幹部分別騙取張某、劉某的信任和感情以及錢財,而且所騙取的數額巨大,因此,王某的行為構成招搖撞騙罪。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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