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讀

案例1行政處分不適用《行政處罰法》

2009年6月26日,浙江某地一公務員在上班時間上開心網,玩開心農場“種菜”。某網友將其行為公布於某論壇,隨後在論壇引起一陣嘩然。而後,該名公務員被其所在單位開除。一網友發表言論,認為該單位對該公務員的處罰,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建議該名公務員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事實上,該名公務員所在單位對該公務員所作出的開除行為是一種行政處分,即國家行政機關對其內部違法失職的公務員實施的一種懲戒措施。該行為並不適用《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違法處罰使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當事人還可以請求行政賠償;而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隻能尋求行政機關內部解決,即向有關行政機關進行申訴,而不能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該單位作出行政處分行為並不適用《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該名公務員也不能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隻能向有關行政機關進行申訴。

第三條 【適用對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應用提示

1.行政處罰的對象。即實施了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處罰的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組織。行政處罰以行政違法為前提。所謂行政違法,是指相對人不遵守行政法規範,不履行行政法規範規定的義務,侵犯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危害行政法規範所確立的管理秩序的行為。如果不存在行政違法這一事實,就不會有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法定原則。該原則反映了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原則在行政處罰領域的體現,合法的主體在實施行政處罰時,不管是適用簡易程序還是一般程序,都必須做到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並嚴格遵照法定的程序來執法。

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點:(1)行政處罰的依據必須是法定的。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可以設定行政處罰,因而都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2)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及其職權是法定的。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除下列機關和組織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不得行使行政處罰權:①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②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③根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委托的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在實施處罰時,要特別注意不能越權。行政處罰隻能由特定的行政主體在法定範圍內實施,並非任何行政主體對所有領域和事項都擁有行政處罰權,如稅務部門不能對違章駕駛車輛的司機實施行政處罰。(3)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法定的。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如果不嚴格履行法定的程序,如立案、調查取證、審理和聽證、送達處罰裁決書、告知受處罰人訴權等,這樣作出的處罰也是無效的、違法的,是可以被撤銷的。

案例解讀

案例1行政處分不適用《行政處罰法》

2009年6月26日,浙江某地一公務員在上班時間上開心網,玩開心農場“種菜”。某網友將其行為公布於某論壇,隨後在論壇引起一陣嘩然。而後,該名公務員被其所在單位開除。一網友發表言論,認為該單位對該公務員的處罰,不符合《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建議該名公務員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事實上,該名公務員所在單位對該公務員所作出的開除行為是一種行政處分,即國家行政機關對其內部違法失職的公務員實施的一種懲戒措施。該行為並不適用《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對行政處罰不服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因違法處罰使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當事人還可以請求行政賠償;而對行政處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隻能尋求行政機關內部解決,即向有關行政機關進行申訴,而不能申請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該單位作出行政處分行為並不適用《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該名公務員也不能申請行政複議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而隻能向有關行政機關進行申訴。

第三條 【適用對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並由行政機關依照本法規定的程序實施。

沒有法定依據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處罰無效。

應用提示

1.行政處罰的對象。即實施了違法行為、應當給予處罰的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其他組織。行政處罰以行政違法為前提。所謂行政違法,是指相對人不遵守行政法規範,不履行行政法規範規定的義務,侵犯公共利益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危害行政法規範所確立的管理秩序的行為。如果不存在行政違法這一事實,就不會有行政處罰。

2.行政處罰法定原則。該原則反映了行政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原則在行政處罰領域的體現,合法的主體在實施行政處罰時,不管是適用簡易程序還是一般程序,都必須做到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並嚴格遵照法定的程序來執法。

具體而言,包括以下三點:(1)行政處罰的依據必須是法定的。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法律、法規、規章可以設定行政處罰,因而都是實施行政處罰的依據。(2)實施行政處罰的主體及其職權是法定的。根據《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除下列機關和組織外,其他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不得行使行政處罰權:①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②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③根據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行政機關委托的事業單位。行政機關在實施處罰時,要特別注意不能越權。行政處罰隻能由特定的行政主體在法定範圍內實施,並非任何行政主體對所有領域和事項都擁有行政處罰權,如稅務部門不能對違章駕駛車輛的司機實施行政處罰。(3)行政處罰的程序是法定的。行政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如果不嚴格履行法定的程序,如立案、調查取證、審理和聽證、送達處罰裁決書、告知受處罰人訴權等,這樣作出的處罰也是無效的、違法的,是可以被撤銷的。

案例解讀

案例2行政違法是行政處罰的前提

某縣交警局開展行動,嚴查酒後駕車。2009年6月20日,陳某從單位開車回家,經過某十字路口,被交警宋某攔住,要求進行酒精測試。陳某配合著做完測試,酒精測試結果顯示正常。此時,陳某隨口說了句:“怎麼不檢查前麵的司機,我滴酒未沾,幹嘛檢查我?”交警宋某說:“就你這態度,罰款50元”。當即撕了一張50元的罰款單,要求陳某交納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