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研究意義

對專利聯盟的研究具有理論挑戰性、實踐映射性和應用性,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1.理論意義

理論問題通常來自於對現實中觀察到的現象的抽象和提煉。

現象1高新技術產業片斷化和重疊專利(fragmented and overlapping patents)導致專利叢林大量湧現,專利聯盟成為穿越專利叢林的解決方案(Heller & Einberg,1998;Shapiro,2001;Michael & Markus,2004)。由於高新技術產業具有高技術密集度、高技術創新強度等典型特征,片斷化和重疊專利日益膨脹,在半導體、生物技術、計算機軟件和互聯網等高新技術產業中,“猶如洪水般泛濫”的專利正在生成“專利叢林”(Shapiro,2001)。高新技術產業專利叢林導致“反公地悲劇”,集中表現為新技術的商業化進程被專利權人多重阻礙,它所導致的多重加價(multiple marginalizations)和敲竹杠(hold up)兩方麵問題使技術難以得到有效利用和擴散,甚至產生了諸如生物醫學領域中“更多的知識產權卻導致了更少的改善人類健康的產品的出現”的現象(Heller & Einberg,1998)。在專利叢林背景下,專利聯盟將離散的專利資源整合為一體進行一站式許可,促進了專利資源的流動、轉化和應用,促進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而且在通信、計算機、電子技術等依賴技術標準的領域,現代專利聯盟與技術標準已經密不可分。相關調查顯示,20世紀90年代至今成立了21家最重要的專利聯盟,涉及網絡產業、生物工程和醫藥領域等(Serafino,2007)。在2001年,美國基於聯盟中全部或部分專利製造的設備的銷售總額已高達1萬億美元(Clarkson,2003)。而且,從發達國家專利聯盟的實踐來看,專利聯盟往往是為推行某一技術標準而設立的(姚遠、宋偉,2011),在21家最重要的專利聯盟中,13家已設置了成熟的事實標準,且還有14家旨在設置行業標準的聯盟正在籌建(Serafino,2007)。

現象2各國向“善待”轉變的專利聯盟政策並未使新的專利聯盟的組建得到足夠激勵(Lerner & Tirole,2004)。近年來成功組成的專利聯盟數量很少,專利聯盟麵臨著“形成困境”(Brenner,2009):一些籌建中的聯盟由於各專利權人為利潤分配爭論不休而遲遲不能成立,使一些重要行業標準設置被延遲;還有一些專利聯盟是不完整的,即未包含用於某項技術或標準的全部基本專利。DVD、3G和MPEG—2聯盟的案例為專利聯盟“形成困境”提供了佐證支持(Aoki & Nagaoka,2005)。

1.1.2研究意義

對專利聯盟的研究具有理論挑戰性、實踐映射性和應用性,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

1.理論意義

理論問題通常來自於對現實中觀察到的現象的抽象和提煉。

現象1高新技術產業片斷化和重疊專利(fragmented and overlapping patents)導致專利叢林大量湧現,專利聯盟成為穿越專利叢林的解決方案(Heller & Einberg,1998;Shapiro,2001;Michael & Markus,2004)。由於高新技術產業具有高技術密集度、高技術創新強度等典型特征,片斷化和重疊專利日益膨脹,在半導體、生物技術、計算機軟件和互聯網等高新技術產業中,“猶如洪水般泛濫”的專利正在生成“專利叢林”(Shapiro,2001)。高新技術產業專利叢林導致“反公地悲劇”,集中表現為新技術的商業化進程被專利權人多重阻礙,它所導致的多重加價(multiple marginalizations)和敲竹杠(hold up)兩方麵問題使技術難以得到有效利用和擴散,甚至產生了諸如生物醫學領域中“更多的知識產權卻導致了更少的改善人類健康的產品的出現”的現象(Heller & Einberg,1998)。在專利叢林背景下,專利聯盟將離散的專利資源整合為一體進行一站式許可,促進了專利資源的流動、轉化和應用,促進了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而且在通信、計算機、電子技術等依賴技術標準的領域,現代專利聯盟與技術標準已經密不可分。相關調查顯示,20世紀90年代至今成立了21家最重要的專利聯盟,涉及網絡產業、生物工程和醫藥領域等(Serafino,2007)。在2001年,美國基於聯盟中全部或部分專利製造的設備的銷售總額已高達1萬億美元(Clarkson,2003)。而且,從發達國家專利聯盟的實踐來看,專利聯盟往往是為推行某一技術標準而設立的(姚遠、宋偉,2011),在21家最重要的專利聯盟中,13家已設置了成熟的事實標準,且還有14家旨在設置行業標準的聯盟正在籌建(Serafino,2007)。

現象2各國向“善待”轉變的專利聯盟政策並未使新的專利聯盟的組建得到足夠激勵(Lerner & Tirole,2004)。近年來成功組成的專利聯盟數量很少,專利聯盟麵臨著“形成困境”(Brenner,2009):一些籌建中的聯盟由於各專利權人為利潤分配爭論不休而遲遲不能成立,使一些重要行業標準設置被延遲;還有一些專利聯盟是不完整的,即未包含用於某項技術或標準的全部基本專利。DVD、3G和MPEG—2聯盟的案例為專利聯盟“形成困境”提供了佐證支持(Aoki & Nagaoka,2005)。

綜上所述,專利聯盟對於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這樣的前提下,從理論提煉的角度來看,有三個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一是什麼樣的專利聯盟是有效率的,能夠產生促進競爭和創新的效應?二是如何設計“好的經濟機製”激勵完整的專利聯盟的形成?三是如何設計“好的聯盟規則”使形成的專利聯盟穩定、增進社會福利?上述三個問題歸根結底就是如何構建“有效率的專利聯盟”(Lerner & Tirole,2004)。針對上述理論問題,理論研究存在“應然”與“實然”的脫節,如何使“應然”成為“實然”尚缺乏有效的製度安排。因此,對專利聯盟的效率和形成機製進行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論意義。本研究的理論意義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