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節(1 / 2)

鑰匙都是來去匆匆﹔而且這名陳先生是『新來的』,才來了幾天?總共才三天!恐怕連係主任的長相都還沒看過呢!

“卸下許誌銘的典型打扮後,邱榮杉出了係主任辦公室,叫了幾名教師職員隨行,再刻意──或者說自然──從南側階梯上樓,也就是兩名學生報警的電話附近,讓他們尾隨其上﹔於是一行人到了羽球場,沒有人知道在此已進行過偷天換日的技倆……”

“這實在太令人無法置信了,”張組長搖頭。

“能操控密室詭計的人除了明顯被設計的兩名天河大學學生外,就是唯一在場的許誌銘了,但許誌銘並不是凶手,因此這人必定是假扮的,那麼誰最有可能?假許誌銘說要去找體育係主任邱榮杉,而後來邱榮杉又作證許誌銘真有去找他,那顯然他說謊了。他不可能認不出真的許誌銘吧!

“整個案子來看,凶手必須知道許誌銘的穿著與工作習慣、體育館的結構、體育館各時段的人潮、鑰匙的管理等種種有關體育館的信息,邱榮杉當然都符合這些資格……尤其是關於體育館各時段人潮流量,凶手應該十分清楚在早上時刻的體育組辦公室隻有陳先生一人在,如此他的變裝把戲便不容易被拆穿。還有,在殺害江唯馨後,守候在排球場門旁等許誌銘來鎖門時,也唯有以係主任的權威才能確保許誌銘不進到排球場內再巡查一遍,進而發現屍體。以係主任的權威告訴他『窗戶與燈我都檢查過了,你直接鎖門就好』,管理員也不敢講什麼。”

“那許誌銘究竟哪裏去了?為什麼第二天沒有去上班?”

“我猜許誌銘在江唯馨被殺當晚離開體育館後,大概就被邱榮杉綁架了。邱榮杉也許把他軟禁在某處,許誌銘手腕上的繩索痕跡也是當時所留下﹔然後邱榮杉剝下許誌銘的衣物,穿著那些衣物去上班,裏頭則穿著他自己的衣服。他在體育館後麵停車場等待體育館開門,門一開後約一兩分鍾,他再走進體育館辦公室拿鑰匙……對了,順帶一提,許誌銘的帽子對凶手而言是一項好運氣,這可以掩飾凶手與許誌銘發型的差異,但我懷疑即使沒有帽子,管理鑰匙的陳先生會注意到多少……接下來的過程你都知道了,當天回家後他再把許誌銘的衣物穿回他身上,隔天再載他到學校,也許把藥摻雜在飲料裏給他喝吧!再把偽造好的遺書丟在草叢旁。”

“這些解釋我都可以了解,但動機呢?遺書提到與羽球隊的男子有關,又是什麼意思?”

“我想遺書中『那個男人在她死去的球場上練球,應該也會感到幸福吧』這句,應該隻是一個誤導,沒多大意思,凶手不過是想要增強許誌銘因爭風吃醋而殺人的動機……至於邱榮杉的殺人動機,當然也與感情脫不了關係。邱榮杉必定是江唯馨在許誌銘之前的情人,因為被橫刀奪愛而心有不甘,因而痛下殺手,這種情況在現在社會真是屢見不鮮啊,”若平感歎地搖頭,”隻不過邱榮杉是真正將計劃付諸行動的人,他惡魔般的狡猾計劃也真的成功了。”

張組長頷首,”想起來了,原來江唯馨的密友所說,她的交往對象不乏師長級人物,指的就是邱榮杉啊……”

“十之八九是他。”

“還有一點我想不透,許誌銘辦公桌上那張紙條是出於他的親筆跡,這又是怎麼回事?”

“從句意上來推測,我想那應該是許誌銘與江唯馨吵架時,許誌銘因賭氣而寫給江唯馨的字條﹔後來江唯馨也許曾回頭找過邱榮杉,也許是江唯馨主動拿給他看吧,紙條就落入邱榮杉手中,被拿來當作犯罪工具。”

張組長麵色凝重地點點頭,歎了口氣,”關於這一切……其實我並不是不相信你說的,但我們並沒有證據證明邱榮杉是凶手。”

“檢查許誌銘死前穿的衣物還有屍體旁的羽球,運氣好的話你或許可以發現邱榮杉的指紋﹔還有他在死者被殺當晚的行蹤一定交代不清,查清楚他當晚的行蹤,搞不好還能發現他軟禁許誌銘的處所……最重要的證據,邱榮杉玩弄羽球場的詭計之後,到體育組辦公室歸還鑰匙,那副鑰匙上一定有他的指紋,可以用這點質問他。”

“我知道了,我會朝這些方向調查,”張組長凝神細想了半晌,抬頭對著若平說:”我一生中甚少遇過離奇詭譎的案件,大部分是平淡無奇的案件,但我始終相信世界上存在著一些異想天開型凶手的智能型犯罪……對於這件案子我有著不一樣的感覺,因此才會來找你,我想同事可能會認為我瘋了、想太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