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象
對象是現實世界中存在的客觀事物,可以是有形的(一部手機),也可以是無形的(一項計劃)。對象是構成現實世界的獨立單位,具有靜態特性(屬性)和動態特性(操作)。
麵向對象程序設計方法中的對象是用來描述客觀事物的實體,它是構成係統的基本單位。對象由一組屬性和對這組屬性的操作構成。屬性是用來描述對象靜態特性的數據項,操作是用來描述對象動態特性的行為序列。
2.類
把具有共同屬性和操作的對象歸納、劃分成一些集合是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基本方法。這樣的集合我們稱之為類,劃分類的原則就是抽象,即忽略事物的非本質特性,隻關心那些與當前目標有關的本質特性,從而總結出事物的共性,把具有共性的事物劃分成一類,得出一個抽象的概念。
1.對象
對象是現實世界中存在的客觀事物,可以是有形的(一部手機),也可以是無形的(一項計劃)。對象是構成現實世界的獨立單位,具有靜態特性(屬性)和動態特性(操作)。
麵向對象程序設計方法中的對象是用來描述客觀事物的實體,它是構成係統的基本單位。對象由一組屬性和對這組屬性的操作構成。屬性是用來描述對象靜態特性的數據項,操作是用來描述對象動態特性的行為序列。
2.類
把具有共同屬性和操作的對象歸納、劃分成一些集合是人們認識客觀世界的基本方法。這樣的集合我們稱之為類,劃分類的原則就是抽象,即忽略事物的非本質特性,隻關心那些與當前目標有關的本質特性,從而總結出事物的共性,把具有共性的事物劃分成一類,得出一個抽象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