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森已經將自己手下的士兵全都部署完畢。
225名斯坦帕部落的戰士,全都是清一色持著長矛和圓盾,稍微有些不同的是,其中有150名戰士隻是普通的矛盾士,他們僅配有一把長矛,另有50名戰士卻是背上各背著五把標槍,他們站在隊伍的後排,剩下的25名戰士被潘森分配到了突擊隊中,此時潘森、厄加特以及偵察兵吉斯正率領這25名突擊隊員潛伏在戰場左側的一片小樹林中,他們將會在戰鬥中尋找機會,切入敵方後排,直取主將尼瑪,而潘森在此之前將大部隊的指揮工作全權交給了自己的一名心腹戰將。
“看到了嗎?那個身穿銀色盔甲的男人就是尼瑪!”
順著潘森手指的方向看過去,克薩看到了尼瑪,他提著彎刀和盾牌,走在隊伍的中後方,他的身邊是一群跟他穿著相差無幾的銀甲士兵,大概有50人,唯一的區別就是這些士兵均沒有配備盾牌。
尼瑪的部隊跟潘森的部隊比起來,差的可不是一星半點,雖然人數是潘森的兩倍,但無論是從裝備上、陣型上,還是氣勢上,潘森部隊都是強過他們的。隻見尼瑪的部隊最前麵是一群裝備稍好的士兵,他們手中提著統一的彎刀,手上拿著褐色的皮革盾牌,這樣的刀盾兵大概有100人;他們後麵的士兵隻能用“雜兵”來形容,隻見那群雜兵手上拿著五花八門的武器,穿著也十分不統一,有穿布衣的,有穿盔甲的,甚至還有赤膊的,這樣的雜兵大概有300人;隊伍的最後方看起來似乎是特種兵,他們手上拿著各式各樣的近戰武器,背上背著弓弩,這樣的特種兵大概是50人。看來整支叛軍隊伍的精銳就是尼瑪以及他身邊的銀甲士兵了。
“嗯,我看到他了。”克薩回答道,“可是他有精銳步兵圍在自己身旁,要殺他恐怕沒那麼容易。”
“精銳?我還真沒看出來,”潘森一臉的不屑,“就他那點可憐的小兵,我可以單槍匹馬將尼瑪殺掉!”
對潘森的這番話,克薩是抱著質疑態度的。雖然潘森是一名強力的英雄,但畢竟隻是人類,他怎麼可能以一己之力擊敗叛軍的精銳部隊外加叛軍首領?再說了,如果潘森真有那麼厲害,幹嘛還要組建這麼一支突擊隊,他自己上不就好了?
當然,這話不能直接說出來,還是要給他留點麵子的。
咦,什麼東西在抖?是地震了嗎?
感覺到異動的克薩四處查看,發現抖動的是自己身旁的偵察兵吉斯。
“你亂動什麼?”
“厄……厄加特隊長,我……”吉斯的身體劇烈的顫抖著,半天說不出話來。
“瞧你,打個仗怕成這樣,你不是一名士兵嗎?”
“是啊,您……說的沒錯,可是我……隻是一名偵察兵……”吉斯感覺自己的心髒正劇烈的跳動著,“像這樣……上戰場還是第一次……”
“懦夫!你要真這麼害怕就滾回去,別在這兒丟人現眼,影響突擊隊的士氣!”平時客客氣氣的潘森發怒了,看來他是一名在戰場上力求完美,一絲不苟的戰士。
“哪裏的話!我隻是因為大戰將至感到興奮而已!”吉斯漲紅了臉,辯解道。
“哼,最好是這樣!”
突擊隊員們正在各自檢查自己的裝備,隨時準備切入戰場;潘森的大部隊也在關隘下麵,一個個鬥誌昂揚,精神抖擻;關隘上的辛克也已經讓士兵們準備好了防禦工事,巨大的投石機和弩車旁邊都站著士兵,關隘邊緣更是站著一排弓弩手,一旦敵軍進入射程,他們就會毫不猶豫的攻擊敵人。
就在這時,叛軍動了起來,他們朝著潘森的大部隊前進了!
“聽我命令,隨時準備戰鬥!”潘森伏著身子,瞪大那雙暗紅色的眼睛,緊盯著叛軍的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