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於風水的科學性問題(1 / 3)

其次,形法的完善與廣泛影響期。時間大致從唐至明清。風水形法的真正完善是在唐代晚期,其標誌是形法集大成者楊筠鬆(名益,字叔茂,號筠鬆)的出現。楊氏被視為形法發展史上承前啟後的人物,有形法宗師之譽。因史料有闕,關於楊氏之學的來源,至今眾說紛紜。許多歸於其名下的風水著述,如《疑龍經》、《撼龍經》、《立錐賦》、《黑囊經》、《玉龍經》、《三十六龍》等,據考證,僅有《疑龍經》與《撼龍經》出自其手,其他則為後人所附。盡管如此,對於楊氏在形法發展史上的關鍵作用,學者向來無有疑義。將上述風水著述附於楊氏名下,正如將《葬書》附於郭璞名下一樣,體現了後世風水家對他們的尊崇態度。“疑龍”、“撼龍”二經關於形法的論述頗為係統,標誌著形法體係已經完備。自楊氏開始,形法的傳承譜係也首次得以清晰與連續。

既然風水形法的完善是在唐末實現的,唐代必也是此法廣泛發生影響的時期。隻有在豐富的相宅實踐的基礎上,才會有風水形法的實質性發展;反之,形法的這種發展又會積極地拓展其實際運用與現實影響。宋代以後,形法的影響漸趨彌漫,而尤以陰宅之法為著。明儒黃省曾論唐宋風水雲:“然埋葬之術,莫尚於唐宋,亦莫甚於唐宋。……(唐宋之陵寢)皆師極天下之妙工,土極天下之貴穴,日極天下之良辰,可謂卜之嚴審之極矣。”(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199頁。)南宋時,由於難覓作為葬址的“風水寶地”,一些人不惜將自己過世的親人長期停柩,以至於終身不葬或累世不葬,如時儒真德秀記雲:“今世俗信葬師之說,以為子孫之貧富貴賤賢愚壽夭盡係於此,議論紛紜不決,至有終身不葬,累世不葬者。”(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74頁。)這種現象不僅違背了喪禮之製,也嚴重地幹擾了生者之行。

至明清時,陰宅之法在民間的影響已成熾烈之態。相對於南宋,明代初期的不葬之行愈加普遍,影響尤劣。為破此陋習,朝廷不得不下詔禁令,以絕風水之惑。明泰昌元年官修《禮部誌稿》雲:《喪禮禁令》:“洪武五年詔,古之喪禮以哀戚為本,治喪之具稱家有無,近代以來富者奢僭犯分,力不及者揭借物炫耀,殯送及有惑於風水,停柩經年不行安葬,宜令中書省集議,定製頒行遵守,違者論罪如律。”(同上書,第64—65頁。)較之於明代,陰宅之術在清代的影響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個中的極端表現,已非使人瞠目所能形容,如藍鼎元述“潮州風俗”雲:酷信青烏家之說,謂富貴出自墳墓,沉迷風水,爭訟盈庭,椎埋盜骨,凶惡無所不至,而程大平鎮相尚屢遷,葬後數年,必發塚洗骸,睇瞻凶吉,至數百年遠祖,猶然洗視不休。雖讀書明理者,亦恬不自覺其非,則貪癡之陷溺然也。(同上書,第193頁。)再次,理法的完善和廣泛影響期。時間約從清代以後。理法的淵源也很久遠。關於其源,有學者追溯至周代“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的“春官宗伯”之職,認為此職也負有確定邑宅的“建築方位吉凶及興造時辰”之責,漢代的堪輿術即是因此而來的,唐宋以後更是演變成理氣宗(參見史箴:《風水典故考略》,收入王其亨主編:《風水理論研究》,第11頁。)。將周人關於建築方位、興造時辰的吉凶意識和實踐之術視作理法的重要淵源,自無問題,但這與風水術尚有區別。漢代的堪輿術可被視為理法之初成,此術在漢代廣泛流行,“圖宅術”便是其中影響較大者。堪輿理論的完善,當在京房的“八卦納甲及五行六位說”產生以後。此說將當時流行的各種數術皆納入陰陽五行的理解係統,既為各種數術的相互融通創造了條件,也促進了它們在理論與實踐上的自我完善。若據明初學者王禕之見,北宋的王伋是理法的集大成者。在很長的時期內,理法的影響主要限於閩浙地區,其規模無法與形法相比。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明代早期。隨著明清之際的蔣大鴻和清代沈竹等理法大師的出現,該宗的影響才迅速擴大。

其次,形法的完善與廣泛影響期。時間大致從唐至明清。風水形法的真正完善是在唐代晚期,其標誌是形法集大成者楊筠鬆(名益,字叔茂,號筠鬆)的出現。楊氏被視為形法發展史上承前啟後的人物,有形法宗師之譽。因史料有闕,關於楊氏之學的來源,至今眾說紛紜。許多歸於其名下的風水著述,如《疑龍經》、《撼龍經》、《立錐賦》、《黑囊經》、《玉龍經》、《三十六龍》等,據考證,僅有《疑龍經》與《撼龍經》出自其手,其他則為後人所附。盡管如此,對於楊氏在形法發展史上的關鍵作用,學者向來無有疑義。將上述風水著述附於楊氏名下,正如將《葬書》附於郭璞名下一樣,體現了後世風水家對他們的尊崇態度。“疑龍”、“撼龍”二經關於形法的論述頗為係統,標誌著形法體係已經完備。自楊氏開始,形法的傳承譜係也首次得以清晰與連續。

既然風水形法的完善是在唐末實現的,唐代必也是此法廣泛發生影響的時期。隻有在豐富的相宅實踐的基礎上,才會有風水形法的實質性發展;反之,形法的這種發展又會積極地拓展其實際運用與現實影響。宋代以後,形法的影響漸趨彌漫,而尤以陰宅之法為著。明儒黃省曾論唐宋風水雲:“然埋葬之術,莫尚於唐宋,亦莫甚於唐宋。……(唐宋之陵寢)皆師極天下之妙工,土極天下之貴穴,日極天下之良辰,可謂卜之嚴審之極矣。”(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199頁。)南宋時,由於難覓作為葬址的“風水寶地”,一些人不惜將自己過世的親人長期停柩,以至於終身不葬或累世不葬,如時儒真德秀記雲:“今世俗信葬師之說,以為子孫之貧富貴賤賢愚壽夭盡係於此,議論紛紜不決,至有終身不葬,累世不葬者。”(轉引自郭彧編著:《風水史話》,第74頁。)這種現象不僅違背了喪禮之製,也嚴重地幹擾了生者之行。

至明清時,陰宅之法在民間的影響已成熾烈之態。相對於南宋,明代初期的不葬之行愈加普遍,影響尤劣。為破此陋習,朝廷不得不下詔禁令,以絕風水之惑。明泰昌元年官修《禮部誌稿》雲:《喪禮禁令》:“洪武五年詔,古之喪禮以哀戚為本,治喪之具稱家有無,近代以來富者奢僭犯分,力不及者揭借物炫耀,殯送及有惑於風水,停柩經年不行安葬,宜令中書省集議,定製頒行遵守,違者論罪如律。”(同上書,第64—65頁。)較之於明代,陰宅之術在清代的影響更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個中的極端表現,已非使人瞠目所能形容,如藍鼎元述“潮州風俗”雲:酷信青烏家之說,謂富貴出自墳墓,沉迷風水,爭訟盈庭,椎埋盜骨,凶惡無所不至,而程大平鎮相尚屢遷,葬後數年,必發塚洗骸,睇瞻凶吉,至數百年遠祖,猶然洗視不休。雖讀書明理者,亦恬不自覺其非,則貪癡之陷溺然也。(同上書,第193頁。)再次,理法的完善和廣泛影響期。時間約從清代以後。理法的淵源也很久遠。關於其源,有學者追溯至周代“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禮”的“春官宗伯”之職,認為此職也負有確定邑宅的“建築方位吉凶及興造時辰”之責,漢代的堪輿術即是因此而來的,唐宋以後更是演變成理氣宗(參見史箴:《風水典故考略》,收入王其亨主編:《風水理論研究》,第11頁。)。將周人關於建築方位、興造時辰的吉凶意識和實踐之術視作理法的重要淵源,自無問題,但這與風水術尚有區別。漢代的堪輿術可被視為理法之初成,此術在漢代廣泛流行,“圖宅術”便是其中影響較大者。堪輿理論的完善,當在京房的“八卦納甲及五行六位說”產生以後。此說將當時流行的各種數術皆納入陰陽五行的理解係統,既為各種數術的相互融通創造了條件,也促進了它們在理論與實踐上的自我完善。若據明初學者王禕之見,北宋的王伋是理法的集大成者。在很長的時期內,理法的影響主要限於閩浙地區,其規模無法與形法相比。這種情形一直持續到明代早期。隨著明清之際的蔣大鴻和清代沈竹等理法大師的出現,該宗的影響才迅速擴大。

今天,風水術依然流行於民間。在具體實踐中,各派之說往往彼此摻雜,交互為用。因居住條件與喪葬製度的根本改變,如今形法之用已受到諸多限製。對於尋常百姓來說,理法的影響更加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