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倆下午的第一站是舞蹈學校。
坐在辦公桌後麵的方芸看見兩個女兒一起出現,扯一扯嘴角,笑得諷刺:“這是找幫手來了。”她知道自己的事是被莊思源調查出來之後,拚不過莊思源家大業大人高馬大,就把“多管閑事”的罪名按在了大女兒頭上。
士別三日,品行覺著,自己已經不是當初的吳下阿蒙。她麵不改色,在辦公桌前的客人椅上落座,還有閑情吩咐品言:“媽這裏你比我熟。倒杯開水啊,我口渴了。”
品言聽話得去倒開水了,剩下方芸和品行,麵對麵。
“氣色還蠻好的,就是黑眼圈有點嚴重。”品行慢條斯理開口,“一點都不像生病的樣子。”
方芸被噎了一下,好一會兒才幹巴巴回了一句:“我是不是得謝謝你的誇獎啊?”
“來的路上,我捋了一下思路,還真被我發現一些細節。”品行不客氣的接受她的謝意,“訂好了前往地中海的遊輪,所以你從一開始就打算去歐洲不回來了吧?和林越結了婚,他就是家屬了,哪怕到最後你病得神誌不清,他也有權幫你簽字做決定。說句難聽的,連死亡信息,甚至都可以不用通知到我們呢,是不是?”
方芸目光一閃,僵硬的表情裂開一條縫。
她的沉默讓品行明白自己猜中了。
“這麼好的計劃,居然被我和莊思源給攪局了。我是不是應該說聲‘對不起’?”品行突然笑起來,很有自知之明的先往自己的心口捅上一刀,“你是不是覺得,這樣品言就不會太傷心?哦,你反正是從來沒有考慮我的感受的。”
方芸的表情終於多了一絲苦澀:“我沒有想過傷害你……”她一開始是真的不知道林越和品行的關係。
品行擺手打斷她的話。她今天來,不是為了林越的事,而向媽媽討要一聲道歉的:“難道你一直都不清楚,你對我們最大的傷害,是隱瞞病情?”
方芸對上大女兒的注視,許久,才歎了口氣:“這件事,我心意已決,你們都不用再說了。”
品言知道姐姐剛才是故意遣開她,所以在茶水間磨蹭了一會兒才端著開水走回校長辦公室。一推門就聽見媽媽斬釘截鐵的拒絕了姐姐,心頭既生氣又難過,忍不住叫出聲:“媽,你能別這麼頑固嗎?”
“我隻不是選擇了我滿意的生活方式,怎麼就頑固了?”方芸有些動氣,“是不是一定要聽你們的,把自己折磨得不像個人,最後躺在床~上奄奄一息,才算是正確的?”
姐妹倆同時安靜了。
“我的癌細胞已經擴散了,沒有手術機會了。我不想化療。你們知不知道化療有多痛苦?我去看過那些化療的人,頭發掉光,吃不下飯,骨瘦如柴。可是一旦開始就不能停止,因為停止了就會產生耐藥性,以後再想化療,就得用更大副作用的藥。”方芸越說越傷心,“我不過是想趁自己還有力氣,找個年輕男人陪著,去外麵走一走看一看,怎麼就弄得天怒人怨了?我都快死了,我還不能替自己做主嗎?”
品言慌了。之前她和方芸談話,見到的都是方芸一副“我不會聽你說話你也不要再囉嗦快給我滾”的不合作態度,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那麼孤立無援的模樣。她將手裏的水杯隨處一放,三兩步跑到方芸身旁,抱住她,聲音哽咽:“對不起,媽,對不起。”
品行有點難受。
難受的是,雖然同是女兒,她和媽媽這輩子都沒機會擁有相擁哭泣的感情。
和方芸的談話,果不其然,沒有任何成效。品言心軟於方芸的眼淚。品行看出妹妹的決定,就不再多話。所以兩姐妹基本上等於是放棄了勸說。
從學校出來,品言的眼睛又紅腫了。
品行本來打算自己回家,但品言堅持要送她去。“明知道你回家去又是一場大戰。作為妹妹,我怎麼能袖手旁觀?”
不過紅色polo駛進小區大門時,品行還是看出品言的勉強。“你就在樓下等我吧。”不能怪品言,她已經很多年沒有回過這個家了。
品言扭捏了一下,同意了姐姐的意見。憑她的性格,八成會和他們吵起來。那就不是幫忙,反而是添亂了。
品行上樓後,她就坐在駕駛座,百無聊賴的刷著手機。
沒想到一等就等了一個多小時。
隨著時間的流逝,她開始惴惴然不安。“應該不會動手吧?”沒聽見樓上傳來響動啊?她先給品行打電話,然而……沒接。“……戰況如此激烈?”品言傻眼了。
她等得焦急,不時瞅一眼手機,已經決定再過五分鍾還看不見姐姐下樓的話,她就要衝上去救人了。
就在她望眼欲穿的時候,終於見到了姍姍來遲的品行。
已經是華燈初上。老式的小區隔音效果實在不怎麼樣,到處是響個不停的鍋碗瓢盆聲,混合著各種油膩的味道。
品言一眼看見姐姐拎著大包小包,忙去接應,脫口問:“怎麼這麼久?”
品行給了她一個“這麼明顯你居然都看不出來”的眼神:“收拾東西啊。”
還有心情開玩笑,說明剛才在樓上沒有遭遇非人的待遇。品言略略放心:“你這是搬家啊?”話音一落,又聯想到了另一個可能,頓時沉了臉,“你不會是被趕出門的吧?”
“談不上。”品行手不停,將東西都塞進了後備箱,拍了拍灰塵,解釋,“奶奶說一個人寂寞,所以爸爸和朱阿姨搬回來住了。我留在家裏和他們大眼瞪小眼也尷尬,還不如暫時先搬出來。”
品言驚訝:“那你搬去哪裏?”她顯然不認為自己姐姐有那個財力和精力,臨時替自己準備了另一個窟。“申請了醫院宿舍?準備駐紮在病房?”
品行之前就想好了,莊思源在碧海明珠的房子空著也是空著,她就不客氣的占用了。不過這種變相和莊思源“同居”的決定,她也不好意思在妹妹麵前坦白,於是假裝沒好氣反問:“怎麼,就不能去你那兒蹭住?”
品言當了真,迅速評估了一下現實情況,直截了當表示:“我還是給你租個公寓吧。”
之前因為方芸要和林越“結婚”的事,她一氣之下搬去了婆家——反正名分已定,就差儀式,就是有人多嘴她也懶得理會。然而婆家總比不上娘家。她如果真把姐姐帶回去了,估計姐姐也不肯留。
婚房那邊現在還空著。因為還沒有辦儀式,所以不讓住人。
娘家的房間當然還留著,她也不介意姐姐去住。隻是……“你要是肯和媽媽在同一個屋簷下,我也是沒意見的。”另有一句話沒說出口:同一個屋簷下的,除了老媽,還有一個時不時會上門的林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