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中國工傷保險製度進一步完善的建議(1 / 3)

8.7.3建立多層次職業傷害保障體係

工傷保險無疑是職業傷害保障的基本製度安排,應當盡可能覆蓋到受雇勞動者的身上。然而,無論工傷保險製度如何健全,總會有人漏在網外,尤其是靈活就業人員、勞動者流動性強、勞動關係的不穩定性客觀存在,還有一部分勞動者處於自我雇傭狀態,因此,不可能要求工傷保險製度覆蓋到所有勞動者身上。從國際經驗來看,由保險公司舉辦的雇主責任保險往往能夠彌補工傷保險的不足,因此,在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國家,構建工傷保險為主體、雇主責任保險為補充的雙軌保障體係必定更能夠分散職業傷害風險,並使勞動者的職業傷害風險得到保障(鄭功成,“勞工地位弱化和勞動者權益保護”,載《關注民生——鄭功成教授訪談錄》,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7—98頁。)。 要指出的是,必須通過立法手段來明確界定工傷保險的邊界,並且嚴格強製實施,工傷保險邊界之外的才是保險公司雇主責任保險的業務範圍,這樣才能避免兩者相互交叉,導致職責紊亂。

8.7.4加強對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

目前,我國賠償上實行的是替代模式,繳費實行的是差別費率與浮動費率相結合的製度。從國際經驗來看,替代模式會使企業風險和責任不對稱,開展安全生產激勵性不足。實行替代模式的國家安全激勵一般通過費率浮動來實現。我國目前費率浮動機製設置過於簡單,導致企業開展安全生產激勵性不足。針對我國國情,我們建議:

(1)國家需要盡快確立雇主對雇員工作安全提供有效保障的法律責任,包括經濟賠償責任與法律責任。現階段尤其需要體現對遭受傷害雇員的經濟賠償責任,而且這種賠償不得替代雇主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

(2)以民事賠償與工傷保險相補充的方式有效地保障受害職工的合法權益。這主要是針對雇主、同一企業的雇員以及第三人對工傷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應該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工傷事故而言的。在這種情況下,工傷職工在獲取工傷保險待遇之後,可以向加害人申請民事賠償,但是按照同一事故不能獲取雙份賠償的原則,賠償的金額應該扣除已得的工傷保險待遇。為了工傷職工能夠得到及時的救治和保障,應該由工傷保險機構先行給付工傷保險待遇,繼而取得代位求償權,就給付金額向加害人追索賠償,這樣就可以避免受害人因訴訟漫長甚至訴訟不利而難以獲得賠償的問題。這種做法可以保證因他人故意或重大過失而起的工傷事故的受傷害職工能夠得到最大限度的補償。

(3)科學設計工傷費率。費率機製是安全生產經濟激勵的一種重要手段。完善我國工傷費率機製要做到以下幾點:首先,科學設定行業費率。行業費率上打破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和代碼表》為主的劃分法,而是通過對行業的風險進行科學評估,根據行業的風險進行劃分。其次,增加費率浮動檔次。目前,我國費率浮動檔次較少使企業浮動費率成本與預防成本脫節。要通過科學研究,使企業的浮動費率成本高於企業的預防成本,激勵企業自發地開展安全預防。

8.7.3建立多層次職業傷害保障體係

工傷保險無疑是職業傷害保障的基本製度安排,應當盡可能覆蓋到受雇勞動者的身上。然而,無論工傷保險製度如何健全,總會有人漏在網外,尤其是靈活就業人員、勞動者流動性強、勞動關係的不穩定性客觀存在,還有一部分勞動者處於自我雇傭狀態,因此,不可能要求工傷保險製度覆蓋到所有勞動者身上。從國際經驗來看,由保險公司舉辦的雇主責任保險往往能夠彌補工傷保險的不足,因此,在這樣一個人口眾多、勞動力資源豐富的國家,構建工傷保險為主體、雇主責任保險為補充的雙軌保障體係必定更能夠分散職業傷害風險,並使勞動者的職業傷害風險得到保障(鄭功成,“勞工地位弱化和勞動者權益保護”,載《關注民生——鄭功成教授訪談錄》,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97—98頁。)。 要指出的是,必須通過立法手段來明確界定工傷保險的邊界,並且嚴格強製實施,工傷保險邊界之外的才是保險公司雇主責任保險的業務範圍,這樣才能避免兩者相互交叉,導致職責紊亂。

8.7.4加強對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