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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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清夢未央

作者:紛飛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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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夜寂靜寒聲碎

這是來到香港的723天了。現在是香港的六月,空氣中彌漫著大都市應有的嘈雜與渾濁。今天,媽媽一早就把我從床上拖起來了,吃過她準備的白粥油條,我就準備出門。媽媽很不情願的遞過我的公事包“司琪阿,你真的要去那樣做麼?很傷陰德的,那個人已經那麼慘了……會有報應的!”我默默的從母親的手中接過包,沒說什麼就轉身出門了。

媽,這一切都是為了你啊,這件事結束了,我一定讓你過上好日子,我發誓!

我叫黎司琪,二十歲那一年,我從國內知名大學的法律係畢業,因為從小讀書就很棒,我竟成了那一屆最小的法律係畢業生。畢業後就在上海的一家律師事務所裏當起了律師。一直覺得律師就是要會“吵架”,在法庭上,你就是要在氣勢上壓倒對方。而我從小就是個潑辣的女孩子,理直氣壯的,就算理不直我也氣壯,本性如此嘛!憑著這一鼓作氣,我還真“吵”贏了不少官司,短短一年多的時間裏,我就成了這個律師事務所裏最能賺錢的“香餑餑”了。不過我這麼努力賺錢的目的隻有一個,就是帶著媽媽離開那個所謂的富裕的家庭和那個成天在外麵花天酒地,沒事回來老愛拿媽媽出氣的混蛋花心爸爸。

22歲那年在媽媽生日的那一天,我就決定了送她一份禮物,那就是帶著錢和已經辦好的移居媽媽家鄉——香港的手續,然後帶著媽媽離開!

來到香港的第一晚,我就帶著媽媽住進了老早就租好的房子。那是香港屋村的一間小房子,麻雀雖小,五髒俱全,房子還是挺幹淨舒適的。那晚我給媽媽搞了個小小的生日宴,而我們的生活也在那一天重新開始。

接下來我用了一年的時間學習香港的法律,考出了律師執照。在這個繁華的大都市裏,我又開始重操舊業!呆得久了漸漸發覺越是繁華的都市,越是存在著很多的不公平,貧富懸殊是個很大的問題,很多時候來請求幫助的人,根本負擔不起昂貴的律師費。和對社會充滿熱忱的那些有誌小青年一樣,我常常為了自己的良心,而給予一些人免費的幫助。這使我離讓媽媽過上幸福生活的目標好像越來越遠,遠得有點讓我看不清了。好在這個世界上沒有白吃的“套餐”,好事做多了,倒讓我在這個律師界混出了點名堂來。

在三個月前我收到了以前上海律師事務所BOSS的電話,說是這麼多年他也賺夠了,想和他老婆一起退休去國外過點舒服的日子,還想把那個事務所賣給我。他八成是以為我到了香港這個“遍地黃金“的寶地,一定賺了不少,才打起了我的主意。

我當時沒有立刻拒絕了他,因為手頭上正好有個案子是要幫一個上市集團的太子爺打一宗“□少女”案,按規定如果上市集團的繼承人有案底的話是不可以做集團主席的。他老爸為了幫他脫罪,說我要是成功的話,就給我200萬的報酬。本來我是不應該接的,這個案件裏的當事人——那個隻有二十歲的女學生真得很可憐,她媽媽重病需要一大筆錢來做手術,爸爸又失了業,而她又不幸的遇到這種仗勢欺人的紈絝子,人家已經屋漏又逢連夜雨了,我又怎麼忍心再加瓦上霜呢。隻是一想到我和我媽美好的未來,我的良心就給打敗了,決定先拿了這兩百萬買下那個事務所自己當老板賺大錢,再給那個女孩子一筆錢,讓她媽可以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