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國家、農民、土地和農業剩餘的動態關係(1 / 1)

但是,讓農民節衣縮食來增加農業剩餘麵臨兩個問題。第一,國家獲得的農業剩餘非常有限,而農民的抵製情緒會很強烈,這與國家的價值取向不協調,更直接導致了1953年和1955年國家與農民關係的緊張;第二,壓低農民口糧消費後的獲得的農業剩餘僅僅隻是存量,不是增量,而沒有增量,工業化就無法取得更大的發展。

要獲得農業剩餘的增量,國家的辦法是把農民組織起來,把土地集中起來,走農業合作化之路。這就帶來了1956年之後在短短的兩年時間內高速發展、全麵推開的農業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集體化道路。上述分析,可以視為是我們對於1949年之後何以走上集體化道路的一個理解和解釋。正如本書導言中文獻回顧中所主張的那樣,它隻是諸多解釋中的一種,是一種農業剩餘的解釋進路。

人民公社製度建立之後的勞動生產率並不高,國家控製的農業剩餘在經曆幾年高征購之後迅速回落,糧食產量在人民公社成立的1958年達到2000億公斤後開始下降,1960年達到低點,此後緩慢回升,直到1966年才重新回到1958年的水平,國家糧食收購量一直到1977年都沒有明顯的上升,1977年的收購量低於1958年和1959年,稍高於1954年的水平。從收購量占產量比重上看,人民公社成立之後除了1958-1960年超過或接近30%,其餘大多數年份都在20%~25%之間,基本上與人民公社之前持平。人民公社在1958年8月末到11月初在全國推開,這一年的產量實際上和人民公社製度本身關係不是特別大。各年產量及收購量占產量比重。這表明,人民公社製度對於國家提取農業剩餘本身的作用並不明顯,而製度本身帶來的問題倒是很多,比如機構龐大,管理人員眾多,造成管理成本偏高,再加上農業生產報酬遞減規律、工業自身積累機製逐漸成形等因素,國家控製農業剩餘來加速工業化的重要性也逐漸降低。於是國家開始選擇從控製農業剩餘中有限度的退出,於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應運而生。農民又一次回到了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消費的常態之中,雖然土地仍然是集體所有的,但國家在1985年最終放棄了倒定額提取農業剩餘的統購統銷,國家與農民的關係得到了改善。

但是,讓農民節衣縮食來增加農業剩餘麵臨兩個問題。第一,國家獲得的農業剩餘非常有限,而農民的抵製情緒會很強烈,這與國家的價值取向不協調,更直接導致了1953年和1955年國家與農民關係的緊張;第二,壓低農民口糧消費後的獲得的農業剩餘僅僅隻是存量,不是增量,而沒有增量,工業化就無法取得更大的發展。

要獲得農業剩餘的增量,國家的辦法是把農民組織起來,把土地集中起來,走農業合作化之路。這就帶來了1956年之後在短短的兩年時間內高速發展、全麵推開的農業合作化、人民公社化的集體化道路。上述分析,可以視為是我們對於1949年之後何以走上集體化道路的一個理解和解釋。正如本書導言中文獻回顧中所主張的那樣,它隻是諸多解釋中的一種,是一種農業剩餘的解釋進路。

人民公社製度建立之後的勞動生產率並不高,國家控製的農業剩餘在經曆幾年高征購之後迅速回落,糧食產量在人民公社成立的1958年達到2000億公斤後開始下降,1960年達到低點,此後緩慢回升,直到1966年才重新回到1958年的水平,國家糧食收購量一直到1977年都沒有明顯的上升,1977年的收購量低於1958年和1959年,稍高於1954年的水平。從收購量占產量比重上看,人民公社成立之後除了1958-1960年超過或接近30%,其餘大多數年份都在20%~25%之間,基本上與人民公社之前持平。人民公社在1958年8月末到11月初在全國推開,這一年的產量實際上和人民公社製度本身關係不是特別大。各年產量及收購量占產量比重。這表明,人民公社製度對於國家提取農業剩餘本身的作用並不明顯,而製度本身帶來的問題倒是很多,比如機構龐大,管理人員眾多,造成管理成本偏高,再加上農業生產報酬遞減規律、工業自身積累機製逐漸成形等因素,國家控製農業剩餘來加速工業化的重要性也逐漸降低。於是國家開始選擇從控製農業剩餘中有限度的退出,於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應運而生。農民又一次回到了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生產、消費的常態之中,雖然土地仍然是集體所有的,但國家在1985年最終放棄了倒定額提取農業剩餘的統購統銷,國家與農民的關係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