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然,企業是一種競爭性的製度安排,而國家或者政府則是一種具有壟斷性的安排。國家是最高權威,而企業不是。科斯研究的是企業,實際上是將交易成本內生化了,但他沒有更多地研究國家,真正把國家作為影響經濟績效和製度變遷內生變量納入分析框架的工作主要由諾斯來完成。

(二)諾斯新古典國家理論

在討論諾斯國家理論之前,有必要先澄一個理論事實。對諾斯的學說存在一個廣泛流傳的誤解,以為諾斯隻強調產權。其實,按照諾斯理論的原意,他最強調的應該是國家理論。在諾斯那裏,國家是主體,產權是主體的手段,是國家獲得最大化收入的手段,這是諾斯國家理論的精髓。

從西歐的曆史上看,諾斯認為,作為一種基本上近似的辦法,可以把政府簡單看成是一種提供保護和公正而獲得稅收作為回報的組織。即人們雇用政府建立和實施所有權。雖然人們可以設想自願組織在有限範圍內保護所有權,但是很難想象沒有政府權威而可以推廣這種所有權的實施。不妨試想一下:自從遊牧生活讓位於農業定居以來,人們已找到兩種方法來獲取產品和勞務。一種是生產它們,另一種是從別人那裏把它們偷來。在後一種情況下,強製是財富和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在搶劫者的威脅下,產品和勞務的生產者作出的反應是對軍事防禦投資。但是構築堡壘和征募士兵隨即帶來“搭便車”的幽靈。既然堡壘和軍隊幾乎不可能保護某些村民而不保護所有村民,因此對每個人都有利的是讓他的鄰人出資,如果願意捐助的話。於是防衛公共產品的典型例子,包括一個排除第三方受益的問題。最有效的解決辦法,過去是並且繼續是確立政府權威和向一切受益者征稅。公正和實行所有權不過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的又一範例。總之,我們應當看到,政府能夠確定和實行所有權,費用低於自願團體的費用;還要看到隨著市場的擴大,這些收益會更為顯著。因此便有一種刺激(除搭便車問題外)促使自願團體用歲入(稅金)來交換政府對所有權的嚴格規定和實施。

諾斯認為,知識和技術存量決定了人們活動的上限,但政治和經濟組織的結構決定著一個經濟實績及知識技術存量的增長的速率,人類發展中的合作與競爭形式以及組織人類活動的規則的執行體製是經濟史的核心問題。理解這種製度結構的主要基石是國家理論和產權理論。國家界定了產權結構,因而國家理論是根本性的,而產權是國家統治者意誌與交換當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費用的企圖彼此合作的結果。但是國家理論這一重要的基石卻被忽略了。國家既是每一個契約的第三者,又是強製力的最終來源。國家的存在是經濟增長的關鍵,國家(諾斯原文是統治者,但本書認為統治者隻是國家的人格化)是製度創新的主體,國家通過提供博弈規則,其目的有二:一是界定形成產權結構的競爭與合作的基本規則,使國家租金(指依權力獲取的各種利益)最大化;二是在第一個目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費用以使社會產出最大,從而使國家稅收最大。對於處於壟斷者地位的國家來說,這兩個目的之間,存在著持久的衝突,這個基本矛盾是使社會不能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根源。在這個意義上,諾斯認為國家又是人為經濟衰退的根源。國家受製於競爭約束和交易費用約束,而這兩者常常造成無效率的產權。由於競爭約束,這個替代者可能是別的國家,也可能是本國內部的競爭對手,國家麵臨替代者約束,替代者越強,國家所擁有的自由度就越低。由於交易費用約束,產權的存在領域就受限製,國家的利益也因此受影響。國家界定一套產權,來確保它對每個不同的經濟實體的壟斷租金最大化,投入與產出範圍的考核成本將決定不同經濟部門的不同產權結構,因而這種產權結構依賴於考核技術的水平,哪裏資源測量成本高於收益,哪裏就會存在公共產權。

顯然,企業是一種競爭性的製度安排,而國家或者政府則是一種具有壟斷性的安排。國家是最高權威,而企業不是。科斯研究的是企業,實際上是將交易成本內生化了,但他沒有更多地研究國家,真正把國家作為影響經濟績效和製度變遷內生變量納入分析框架的工作主要由諾斯來完成。

(二)諾斯新古典國家理論

在討論諾斯國家理論之前,有必要先澄一個理論事實。對諾斯的學說存在一個廣泛流傳的誤解,以為諾斯隻強調產權。其實,按照諾斯理論的原意,他最強調的應該是國家理論。在諾斯那裏,國家是主體,產權是主體的手段,是國家獲得最大化收入的手段,這是諾斯國家理論的精髓。

從西歐的曆史上看,諾斯認為,作為一種基本上近似的辦法,可以把政府簡單看成是一種提供保護和公正而獲得稅收作為回報的組織。即人們雇用政府建立和實施所有權。雖然人們可以設想自願組織在有限範圍內保護所有權,但是很難想象沒有政府權威而可以推廣這種所有權的實施。不妨試想一下:自從遊牧生活讓位於農業定居以來,人們已找到兩種方法來獲取產品和勞務。一種是生產它們,另一種是從別人那裏把它們偷來。在後一種情況下,強製是財富和收入再分配的一種手段。在搶劫者的威脅下,產品和勞務的生產者作出的反應是對軍事防禦投資。但是構築堡壘和征募士兵隨即帶來“搭便車”的幽靈。既然堡壘和軍隊幾乎不可能保護某些村民而不保護所有村民,因此對每個人都有利的是讓他的鄰人出資,如果願意捐助的話。於是防衛公共產品的典型例子,包括一個排除第三方受益的問題。最有效的解決辦法,過去是並且繼續是確立政府權威和向一切受益者征稅。公正和實行所有權不過是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的又一範例。總之,我們應當看到,政府能夠確定和實行所有權,費用低於自願團體的費用;還要看到隨著市場的擴大,這些收益會更為顯著。因此便有一種刺激(除搭便車問題外)促使自願團體用歲入(稅金)來交換政府對所有權的嚴格規定和實施。

諾斯認為,知識和技術存量決定了人們活動的上限,但政治和經濟組織的結構決定著一個經濟實績及知識技術存量的增長的速率,人類發展中的合作與競爭形式以及組織人類活動的規則的執行體製是經濟史的核心問題。理解這種製度結構的主要基石是國家理論和產權理論。國家界定了產權結構,因而國家理論是根本性的,而產權是國家統治者意誌與交換當事人努力降低交易費用的企圖彼此合作的結果。但是國家理論這一重要的基石卻被忽略了。國家既是每一個契約的第三者,又是強製力的最終來源。國家的存在是經濟增長的關鍵,國家(諾斯原文是統治者,但本書認為統治者隻是國家的人格化)是製度創新的主體,國家通過提供博弈規則,其目的有二:一是界定形成產權結構的競爭與合作的基本規則,使國家租金(指依權力獲取的各種利益)最大化;二是在第一個目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費用以使社會產出最大,從而使國家稅收最大。對於處於壟斷者地位的國家來說,這兩個目的之間,存在著持久的衝突,這個基本矛盾是使社會不能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根源。在這個意義上,諾斯認為國家又是人為經濟衰退的根源。國家受製於競爭約束和交易費用約束,而這兩者常常造成無效率的產權。由於競爭約束,這個替代者可能是別的國家,也可能是本國內部的競爭對手,國家麵臨替代者約束,替代者越強,國家所擁有的自由度就越低。由於交易費用約束,產權的存在領域就受限製,國家的利益也因此受影響。國家界定一套產權,來確保它對每個不同的經濟實體的壟斷租金最大化,投入與產出範圍的考核成本將決定不同經濟部門的不同產權結構,因而這種產權結構依賴於考核技術的水平,哪裏資源測量成本高於收益,哪裏就會存在公共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