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中,我們需要保持自我本色,不要盲目追求認同感。不能因為別人的看法改變自己的看法,有的人甚至是改變自己的行為。最明智與正確的做法,是保持真我本色。
對於那些通過認同感而做出的“複製品”來說,他們是很難贏得掌聲的。保持自我本色,才能強大自己的內心。
如何驅除這種駐紮在心理的認同感,你可以借鑒一下我這個方式!
十幾年前,天氣沒有任何征兆地突然轉冷,很多人直打哆嗦。我跑回寢室,找到了一件很破舊的衣服,出於保暖的目的,我穿上了它。衣服並不合身,而且還有很多灰塵。
我穿上它走進教室去上課,盡管很多人嘲笑我,我毫不顧忌,始終將它穿在身上。
忽然之間我明白,集體的認同感讓我們不敢把真實的一麵露給別人看,讓我們變得虛偽。一旦我們的虛偽被揭穿,為了撐起內心的虛空,我們會拚命地掩飾。這會讓我們由虛偽變得膽怯,其結果是我們的內心越來越弱小。
給定一種場景,比如一個能讓你自卑、怯場的場景,以一種不同尋常的方式出現。
我們的原則是,隻用頭腦和他們打交道,而不是以心理去麵對麵前的集體,斬斷自身的光環對你心理的控製。在集體麵前,你要保持理性,而不是一個心理動物。
第一步:頭腦敏捷、活躍,盡力讓自己的情緒穩定。這樣做的目的,是在心裏麵解構掉你和集體之間的必然關係,遏製自己產生個體附和集體的心理意識,讓集體的一切信息,首先要過你的大腦這一關,並把它們阻擋在你的認同感之外,而不是直接刺激你的心理。
破除附和集體的第二步,就是盡可能快速地捕捉集體可能暴露出來的偽裝成分,將集體還原成一個個體,減少認同感。
做到這兩步,此時你的心理已經獲得了解放。此後,你會全身輕鬆,在智力上完全可以正視集體是個什麼角色,調動自己去應對。
破除集體認同感
前麵已經討論過,個人的集體認同感讓人們交出了自我,尤其在個人對外界事物信息不靈、情況不清、情緒不安時,會強烈地影響個人的認識。
著名管理學大師德魯克曾經說過:
企業裏,管理者告訴員工們要對企業、企業產品、員工的工作和企業的前景規劃等產生認同感。
這些聽起來很有道理。事實上,認同感通常表示員工們應該對企業及其各種活動和產品表示支持,他們應該為企業作出奉獻。但是,如果某些人給“認同感”賦予的是接近心理術語所包含的意思,那麼,所走的路就危險了。
這裏,需要解釋一下,從心理學角度上說,認同感往往與缺乏批判和判斷能力相關聯。如果一個人對某事或某人產生了認同感,他就會失去客觀判斷的能力。
因此,德魯克提倡管理者要給予員工一定的距離感,使員工能夠批評性地思考問題,作出全麵的判斷。沒有絕對的客觀性,但我們能夠創造環境,使客觀性成為可能。
的確如此。
摩托羅拉總裁愛德華在自己的自傳裏這樣寫道:
作為一個總裁,我希望我身邊的同事和員工能夠和我說,“這裏的某些東西已經出問題了。我們需要改變……”但是,當我的同事和員工對我產生認同感時,他不能做到這些。他成了一個唯唯諾諾的人;他不會給我帶來麻煩,但他也毫無用處。他對任何事情都表示同意,也許對所有事情都充滿熱情。但是,他不是同事或者員工,事實上,他是一個恐怖分子。
現實中,我們需要破除這種認同感,這種來自集體的認同感。
首先,我們要區別出集體的某些東西和認同集體的本身的不同。因為,相信集體有優點與對它產生認同感完全是兩碼事。我查了很多關於這個話題的文獻資料,沒有令人信服的跡象表明集體認同感與集體的成就有任何關係。
現實中,集體經常要求集體中的個體要維護集體利益,但維護集體利益與認同感並不掛鉤。集體能夠鼓動個體的熱情當然很好,但這不是前提條件。
集體應該能夠讓集體中的個體做出對集體來說最重要的事情,應該讓每一個個體全心全意地維護集體利益,其他的都不需要。
集體往往是根據個體的業績來給予個體一定的回報,不是根據其做事的原因或動機,或者與之相關的感情或情緒。即使個體想這樣做,集體對個人的動機或內心深處的感情也了解甚少。
這裏有兩個用得快掉渣的詞彙——“認同感”和“熱情”。兩者相比,更重要的概念是義務感、責任感、自覺、認真和細心,這些積極性的字眼,對集體的利益更加有效,更具有生命力。
最重要的是給予個體一個機會,使他們看到他們所做的事情的意義和目的。用尼采的話說,“如果你明確人生的目標,幾乎就能忍受任何工作方式。”
集體給予個體任務的時候,應該清楚地說明該項任務的意義。意義是最關鍵的因素,是最持久和最有效的激勵因子,與之相比,任何其他東西都顯得不重要。
事實上,集體對個體促生的認同感僅僅停留在認同的層麵上,忽略了個體的特性。如果個體將這種認同感不加辨別地認知,終歸會被認同感吞噬,成為集體中的“恐怖分子”。
絮絮叨叨這麼多,用一個簡單的事例進行說明。
大約兩年前,剛買車的時候,非常興奮。上班的時候,我鄭重地把自己打扮了一番,目的是讓自己能夠配得上那輛車。上班途中,我覺得所有的人都在關注我。走進企業的時候,我有種想吹口哨的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