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

我自己有一個惡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換一個,可是我對於人名實在非常感到興趣的。為人取名字是一種輕便的,小規模的創造。舊時代的祖父,冬天兩腳擱在腳爐上,吸著水煙,為新添的孫兒取名字,叫他什麼他就是什麼。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門楣:叫他祖蔭,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記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裏就多了一點六月的池塘的顏色。

除了小說裏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實的,(往往適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種需要,一種缺乏。窮人十有九個叫金貴,阿富,大有。)但是無論如何,名字是與一個人的外貌品性打成一片,造成整個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種創造。

我在學校讀書的時候,與我同名的人有兩個之多,也並沒有人覺得我們的名字滑稽或具有低級趣味。中國先生點名點到我,從來沒有讀過白字;外國先生讀到“伍婉雲”之類的名字每覺得吃力,舌頭仿佛卷起來打個蝴蝶結,念起我的名字卻是立即朗朗上口。這是很慈悲的事。

現在我開始感到我應當對我的名字發生不滿了。為什麼不另挑兩個美麗而深沉的字眼,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點美與深沉,至少投起稿來不至於給讀者一個惡劣的最初印象?仿佛有誰說過:文壇登龍術的第一步是取一個煒麗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麼?

中國的一切都太好聽,太順口了。固然,不中聽,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願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為一種警告,設法除去一般知書識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積習,從柴米油鹽,肥皂,水與太陽之中去找尋實際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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