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那裏有一個人,一直在等著她,他們之間曾經有無數的阻隔,而現在,一切都煙消雲散,過往如煙,他伸出手,細長的手指放鬆地輕彎著,赫敏伸出右手,握住,兩個人都握著,彼此則是一生一世。
人生百態,風雲莫變,有的人會因為種種緣分而相見,若是相知、相愛,更是不易,在愛情的生活中,有人會幸福微笑,有人會追悔莫及,有人會腸斷蘋洲,有人會欲語淚流。在每一次愛情的過程中,人們會扮演不同的角色,上演不同的故事,每一章,每一篇,或感人肺腑,或惹人歎息。
愛情,是冬日過後,生機勃勃的自然景象;愛情,是一場大雨過後,來之不易的彩虹散發出的光芒;愛情,是渾渾噩噩的空氣中,突然有一陣清香;愛情,是氤氳的月光中出現點點星辰。愛情,或易或難,隻在你一念之間,或得或失,隻在你是否珍惜。
請珍惜愛你的每一個人,或許有一天,你們會相愛,他會給你無限溫暖,旁人會羨慕地看著你們,祝福你們——鳳凰於飛。
——THE END——
第52章 後記
在我初二升初三的這年暑假,再加上開學後的八天,我終於完成了這文章,十幾萬字,也算是長篇了吧?
這裏麵有許多我的心血,很多文字快玩兒到極限了,畢竟才初三,也許還有許多不足,希望各位看官多多指教,提些建議。
七月份開始的這篇文章,我想了許多,上一篇德赫文是以悲劇結尾,完結後許多朋友表示太虐,也是,德赫黨們當然希望二人能幸福地在一起。所以這次的德赫文,我剛開始發文時,就告訴自己:一定要HE一定要HE,以至於寫到後半部分兩人吵架的時候,我有點走進死胡同的感覺,不過還好,借哈利化解了兩人的矛盾。
故事中的人物,我最喜歡的並不是德拉科赫敏,而是哈利,不是為何,我很喜歡我這樣塑造的哈利,他雖然是救世主,也是普通人,是普通人,就會自私,因此我並沒有把他寫得無限寬容,因為這樣反而做作。因此,我在德赫二人分開的五年之中做了寫文章,哈利在自私的情況下讓德拉科選擇放手(盡管是暫時的),後來的他曾經和赫敏談過好多次,可對方隻是支支吾吾並沒有給出完全的答案。在金妮羅恩的婚禮上,赫敏說出了自己的真實想法,她的坦白也讓哈利明白,是應該放手。
因此,救世主,不愧為救世主。°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其實說實話,剛開始喜歡上哈利波特時,我比較傾向哈赫(剛開始看的時候並沒有看到德拉科的出場,我第一次看的是火焰杯那部),以至於得知最後羅恩和赫敏,哈利和金妮時,就猜到:這也許就是哈赫不在一起的原因——羅恩和金妮是兄妹,無法在一起,羅琳隻能這樣安排。因此這一次,我打破常有的規律,沒有把羅恩寫死(比如《你是我的最後一夜》)也沒有寫羅恩對赫敏有感覺(比如《你的名字我的姓氏》),而是羅恩和金妮,算是讓大家大吃一驚了吧?這個想法在我腦子裏冒出來時也嚇了一跳,後來漸漸默認了這種想法,我很想去嚐試寫一次羅金。寫到最後,我覺得效果還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