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寫兩頁 幾年前,肯尼斯與書商簽訂合同寫一本書,這可是他第一次寫書。肯尼斯總共有6個月的寫作時間,所以,在這半年的工作日程表上,他每天都寫著“寫書”兩個字。 但是6個月很快就過去了,肯尼斯的書並沒有寫出來。這樣,書商隻好再給他3個月的時間。在這3個月的時間內,肯尼斯的工作日程表上仍然天天寫有“寫書”兩個字,但書卻還沒有寫出來。最後,書商無可奈何地又給了他3個月時間,不過這次要是再寫不出來,那可就要撕毀合同了。肯尼斯發愁:“這可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