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或許還有這樣的疑問,一個容易計算的數或是奇數可以說明事物的組成的話,那麼事物從數那裏可以獲得什麼樣的益處呢?實際上,就好像蜂蜜水並非是有了三比三的比例才更好喝,其中不存在特殊的比例,不過是衝淡了的蜂蜜水和太甜的蜂蜜水相比,在可用數表示上顯得更合適一些而已。此外,混合物的比例不是數與數的相乘,而是相加,就好比三份水加上兩份的蜜,而不是三乘以二。事物要能夠相乘,首先要保證科屬是一致的。因此1×2×3得出的結果必須是1這個單位可以計量的,而4×5×6的結果也是要以4可計量的,乘積的計量都必須是原乘數。如果水是2×3的時候,火就不應當同時是2×5×3×6了。

如果說所有事物都要參與到列數當中,那麼事物就一定是相同的,一個數就可能有時屬於這個事物,有時屬於那個事物。那麼數是不是原因呢?是不是有了數事物才存在呢?也或許這還無法肯定呢?譬如太陽的運動是有數的,月亮的運動也是,那麼動物的壽命和成長無一不包含數。因此這些數不能相乘或是平方、立方等等。如果說所有事物都要參與到數中去,而數所習用的範疇又非常有限的話,那麼一樣的數就無法用在不同的事物當中去了。因此隻要是科屬相同的事物就可以被冠以相同的數,就好像太陽和月亮。這又是為什麼呢?譬如元音有七個,樂律有七弦,動物七歲換牙(一部分是這樣),這些事物當中都包含了數七,所以戰鬥英雄也有了七位,那麼昴星也是七個嗎?實際上之所以有七個英雄是由於城堡的門就隻有七個,或是還有其他的原因,而昴星為七個,這就好比大熊星座有十二顆星一樣,如果眼神更加敏銳的人還可能從中數出更多的星來。

除此之外,他們還認為m、Ψ、n是和音,原因是和音有三個,因此輔音也應該有三個。他們似乎忽略了這麼說的話,這樣的音注例如Ao也可以算和音。可是,他們如果說這三個音都是由其他兩個字母而成的,那麼在口腔中的發音就應當有三個部分,對應σ聲者也隻有這三個字母了,再無其他可以算是輔音的了,不過這一切和三個和音完全沒有關係。事實上,輔音隻有三個,而和音是多於三個的。通常以往的荷馬學者在這個問題上都隻能看到小同而不識大異。

有人認為此類的例子非常多,還比如中弦中標示的數字九和八。史詩的一行是十七個音節,和兩弦的節奏相合,在朗誦的時候抑揚頓挫都合於右前半行者九音,合於左後半行者八音。可是他們還提到笛管由最低至最高音間的音符數就等於由A至p間的字母數,天體合唱隊的數目和音符數也相符。可疑的是這樣的敘列並不難比擬,永恒事物當中此類的實例很多,即便是在世俗事物中也不難尋覓。

我們這一番仔細地檢查之後,不少人為了堅持自然的種種原因都是數,賦予了數可讚美特性,此外還有對成和數學的一般關係都因此而消亡了。就前麵所提到的第一原理的所有命意,數無論如何是無法成為事物的原因的。但是他們也解釋清楚了一個涵義,善是從屬於數的,和奇、直、正方還有其他數的潛能都放在同序列中,放在美的對成行列中,比如季節和4這個數字合。在數學論理當中,他們收集了大量這樣的例子。事實上這就是一些相符罷了。其中存在了偶然性,但凡是可以相符的事物就可以彼此適應還可以互相比擬。在實是的範疇當中,總是可以找到比擬的詞項,例如直比擬於線、平比擬於麵、奇比擬於數、白比擬於色等等都是如此。

再說,音樂現象的存在原因和意式數沒有關係(盡管意式數相同但是屬類不同,意式單位也是這樣)。因此僅憑這個理由我們就可以斷定數論的結果並不是這些意式,事實上還有更多駁斥謬論的理由。在製數上,他們遇上了不少麻煩,數論體係始終無法建立起來,這也說明了數學對象確實是無法與可感覺事物分離,這和很多人所提出的觀點相悖,而且它們也無法成為第一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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