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檜死後三年之紹興二十八年(1158),三十四歲的陸遊被任為福州寧德縣主簿。不久被調臨安,先後擔任敕令所刪定官及樞密院編修官等職。

紹興三十二年(1162)六月,宋孝宗即位,由於詩名才華緣故,陸遊被孝宗召見。陸遊乘機上陳自己刷新政治、鞏固國防、恢複中原的主張,被孝宗任為樞密院編修官兼編類聖政所檢討官、特賜進士出身。

隆興元年(1163)正月,孝宗任主戰派張浚為樞密使。五月,張浚大勝金兵,後因諸將不協,宋師複在符離大敗。陸遊先因與張燾等論龍大淵、曾覿結黨事,觸怒孝宗,出為鎮江通判;乾道二年(1166),又被言官論以“交結台諫,鼓唱是非,力說張浚用兵”而罷歸山陰。乾道五年(1169)底,四十五歲的陸遊被任為夔州通判,下年閏五月,他自山陰啟程赴夔州,開始了數年的川陝生涯。

(二)川陝經曆(1170—1178)

乾道六年十月,他到達夔州,將沿路見聞成《入蜀記》六卷。

乾道八年(1172),四十八歲的陸遊被四川宣撫使王炎任為權四川宣撫使司幹辦公事兼檢校官。鐵馬秋風、豪雄飛縱的軍旅生活,使陸遊的懷抱為之一開,他換上戎裝,馳騁在國防前線南鄭一帶,寫出了許多熱情奔放的愛國詩篇,“飛霜掠麵寒壓指,一寸丹心唯報國”,成為他這一時期生活和心情的寫照。他受川陝險要地勢、豪俠民氣的鼓舞,頗覺關中可作收複失地反攻之根本,於是向王炎進陳經略中原、積粟練兵之策,並對勝利充滿信心,認定“王師入秦駐一月,傳檄足定河南北”。但宋朝廷隻求苟安,無意進取,將士閑置前線,“報國欲死無戰場”。不久王炎被召回,此後的陸遊曾在蜀州、嘉州、榮州等地做通判、知州。

淳熙二年(1175),範成大鎮蜀,邀陸遊赴成都任成都路安撫司參議官兼四川製置使司參議官。陸與範素有詩文之交,不拘官場禮數,又常以“脫巾漉酒,拄笏看山”為自得,甚至在琵琶腰鼓、舞衫香霧中尋求精神麻醉,遂被同僚指為“不拘禮法,恃酒頹放”而於次年六月被免官,主管台州桐柏山崇道觀。陸遊曾寫詩自嘲:“名姓已甘黃紙外,光陰全付綠樽中。門前剝啄誰相覓,賀我今年號放翁。”索性以“放翁”自號而自得。陸遊對川陝九年生活頗為珍視,覺得這個時期他才真正領悟到作詩的真諦,“詩家三昧忽見前”,因而把其全部詩作集為一書,題名為《劍南詩稿》。

(三)閩贛浙任職時期(1179—1189)

淳熙五年(1178),陸遊得到入京的詔令。秋,他得孝宗召見,被任提舉福建常平茶鹽公事。不久,改提舉江南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在江西任上,當地發生水災,他“草行露宿”,不辭辛苦,親到災區視察,並“奏撥義倉賑濟,檄諸郡發粟以予民”,終因此觸犯當道,淳熙七年(1180)十二月,被給事中趙汝愚以“擅權”罪劾奏,被罷歸山陰。

秦檜死後三年之紹興二十八年(1158),三十四歲的陸遊被任為福州寧德縣主簿。不久被調臨安,先後擔任敕令所刪定官及樞密院編修官等職。

紹興三十二年(1162)六月,宋孝宗即位,由於詩名才華緣故,陸遊被孝宗召見。陸遊乘機上陳自己刷新政治、鞏固國防、恢複中原的主張,被孝宗任為樞密院編修官兼編類聖政所檢討官、特賜進士出身。

隆興元年(1163)正月,孝宗任主戰派張浚為樞密使。五月,張浚大勝金兵,後因諸將不協,宋師複在符離大敗。陸遊先因與張燾等論龍大淵、曾覿結黨事,觸怒孝宗,出為鎮江通判;乾道二年(1166),又被言官論以“交結台諫,鼓唱是非,力說張浚用兵”而罷歸山陰。乾道五年(1169)底,四十五歲的陸遊被任為夔州通判,下年閏五月,他自山陰啟程赴夔州,開始了數年的川陝生涯。

(二)川陝經曆(1170—1178)

乾道六年十月,他到達夔州,將沿路見聞成《入蜀記》六卷。

乾道八年(1172),四十八歲的陸遊被四川宣撫使王炎任為權四川宣撫使司幹辦公事兼檢校官。鐵馬秋風、豪雄飛縱的軍旅生活,使陸遊的懷抱為之一開,他換上戎裝,馳騁在國防前線南鄭一帶,寫出了許多熱情奔放的愛國詩篇,“飛霜掠麵寒壓指,一寸丹心唯報國”,成為他這一時期生活和心情的寫照。他受川陝險要地勢、豪俠民氣的鼓舞,頗覺關中可作收複失地反攻之根本,於是向王炎進陳經略中原、積粟練兵之策,並對勝利充滿信心,認定“王師入秦駐一月,傳檄足定河南北”。但宋朝廷隻求苟安,無意進取,將士閑置前線,“報國欲死無戰場”。不久王炎被召回,此後的陸遊曾在蜀州、嘉州、榮州等地做通判、知州。

淳熙二年(1175),範成大鎮蜀,邀陸遊赴成都任成都路安撫司參議官兼四川製置使司參議官。陸與範素有詩文之交,不拘官場禮數,又常以“脫巾漉酒,拄笏看山”為自得,甚至在琵琶腰鼓、舞衫香霧中尋求精神麻醉,遂被同僚指為“不拘禮法,恃酒頹放”而於次年六月被免官,主管台州桐柏山崇道觀。陸遊曾寫詩自嘲:“名姓已甘黃紙外,光陰全付綠樽中。門前剝啄誰相覓,賀我今年號放翁。”索性以“放翁”自號而自得。陸遊對川陝九年生活頗為珍視,覺得這個時期他才真正領悟到作詩的真諦,“詩家三昧忽見前”,因而把其全部詩作集為一書,題名為《劍南詩稿》。

(三)閩贛浙任職時期(1179—1189)

淳熙五年(1178),陸遊得到入京的詔令。秋,他得孝宗召見,被任提舉福建常平茶鹽公事。不久,改提舉江南西路常平茶鹽公事。在江西任上,當地發生水災,他“草行露宿”,不辭辛苦,親到災區視察,並“奏撥義倉賑濟,檄諸郡發粟以予民”,終因此觸犯當道,淳熙七年(1180)十二月,被給事中趙汝愚以“擅權”罪劾奏,被罷歸山陰。

淳熙十三年(1186)春,六十二歲的陸遊被任嚴州知州。他赴京受命,寫了有名的七律《臨安春雨初霽》,其中“小樓一夜聽春雨,深巷明朝賣杏花”兩句,得到孝宗的激賞。但孝宗並不了解陸遊的真正抱負,隻叫他到嚴州後,“職事之暇,可以賦詠自適”。陸遊勤勉從事新職,“憂民懷懍懍,謀己恥營營”,在任“寬期會,簡追胥,戒興作,節燕遊”,得到當地百姓的愛戴,人們曾為他及曾在嚴州做過太守的高祖陸軫立碑、立祠,以紀念祖孫二人的功績。在嚴州任職期間,陸遊曾將曆年所作詩嚴加刪選,共得2500餘首,刊刻為《劍南詩稿》二十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