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節(1 / 3)

新同居錯戀

作者:木南臣

沒結婚的盼望結婚的甜蜜

結了婚的盼望離婚的自由

——如果說婚姻是一道墳墓,

那麼他們就親手為自己挖下了這座空墳。

男人空虛了找妓女,

女人空虛了找牛郎。

沒有感情基礎的婚姻卻成為了兩個人同居的開始。

這一段段糾纏不清的戀情,究竟是誰的錯?

1.-第一章

沒錢的養豬,有錢的養狗。沒錢的想結婚,有錢的想離婚。

平淡的日子過久了,小情侶之間滿足不了這種淺嚐輒止的幸福,開始尋求新的製高點。於是乎,兩人向偉大的民政局邁出繼往開來的一大步。

平淡的日子過久了,小兩口之間滿足不了這種行屍走肉的空虛,開始尋求新的出發點。於是乎,兩人又向偉大的民政局邁出柳暗花明的一大步。

所以,第一種人,他們結婚了;第二種人,他們離婚了……

當然,還有第三種人……

他們是站在民政局的門外,以一種全新的姿態詮釋著他們所謂的“婚姻”生活……

所謂同居,字典中說它多為異性之間出於某種目的而暫時居住在一起。

恩格斯曾經說過:結婚,那些經過國家批準並在教堂舉行的儀式都是多餘的,沒有必要。

在一個川流不息的城市裏,成千上萬的都市男女,兩個人相愛了,他們選擇了住在一起,女人為男人精心打點著生活。男人的臂彎是女人安心地枕頭。就算以後的以後,他們由於種種原因,最終未能步入神聖的婚姻殿堂,可是,不能否認的是,那段執子之手,卻沒有與子偕老的生活片段,獨獨不能讓人後悔與忘懷。

可是,並不是所有的同居者都感到幸福與懷念。

沒有愛情的婚姻,就像是吸食一種精神鴉片,外表看起來雲來霧繞,內心卻已經破敗不堪。說婚姻是毒品,基於種種原因,兩人產生了一種長期習慣,一旦脫離,卻承受不住戒不掉的麻痹。結果呢?沒有絲毫感情的兩個最熟悉的陌生人,為了保持長期的精神麻痹,選擇了看似光鮮實則不堪的婚後同居。

新同居條例中說了——

男人有權利找妓女滿足生理需求

女人有權利找牛郎滿足生理渴望

男人和女人隻需維護好雙方家庭的感情

互不幹涉……

荒謬與荒唐對於深受婚姻荼毒的男女來說,已經毫無意義可言。有什麼比為了家族的利益,將兩個毫不知情的陌生人捆綁在一起,孤獨地守著歲月,可笑地度過一生更荒謬更荒唐呢?

No.1——王光福男27歲保險公司工作

“我和我太太已經結婚兩年了,我們的父母是老戰友,我一直當她是我的妹妹,她也當我如哥哥,當年她被迫和男友分手的時候還找我哭訴一宿呢,嗬嗬,父母之命,也不好違抗,如今我做保險,她在銀行做小職員,日子倒也算是紅火,現在呢,父母總是催著我們趕快生個孩子,過了年紀就不好了,可是我總是覺得少了些什麼……”

No.2——任畢福男35歲小企業策劃經理

“結婚?嗬嗬,實話說起來,那個時候窮啊,討著個老婆不容易,父母著急沒辦法啊,就終於找到一個不傍婆家肯嫁的姑娘,於是父母終於給討回來做兒媳婦。後來,為了賺錢,我也就很努力很拚命地工作,有家也不回,倒是惹了父母很生氣。直到後來認識了瑪麗,我相信我們之間是有愛情的,可是考慮到父母無法接受,我就和妻子商量離婚的事情,而妻子卻堅決不同意,認定了死理兒,不能讓我休了她回去,否則她就沒臉見人了。既然事情這樣,我也就每個月給她錢,房子和車歸她,每天和她數著日子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