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1 / 3)

那一天是農曆四月二十八,一年一度的天後宮廟會展開在得勝路上,紀念的是傳說中為窮苦漁民擎燈引航的媽祖娘娘。廟會為期三天,第二天是正日子,適值周五。這之前我奶奶問我:“廟會來不來?”說著,滿懷期待地瞅住我。我說:“好,我一定來。”

我對廟會沒什麼意見。現在既然我奶奶喜歡,那麼我也跟著喜歡。可我沒有想到,我媽會臨時起意,跑到廟會上當起了老板。幸虧得勝路離我家隻有一百米,要不這麼多布料和床上用品想倒騰過來可真不容易。隻是這樣一來,我和我奶奶的逛廟會計劃被徹底打亂。要知道,我媽這個人最擅長人盡其才,她一看到我,馬上把沙裕哲交給我看管。我帶著沙裕哲在周圍二十米內轉了一圈,按照他的指令買下兩支棒棒糖。我媽發現後,馬上指出我的失誤:“不能再給他吃糖,牙都吃壞了!”說著,把沙裕哲嘴裏的那根棒棒糖沒收過去。沙裕哲的眼光追索著那支棒棒糖,估算了一番與它之間的距離,又把我們幾個大人的臉依次望了一遍,最後決定哭一哭給我們好看。我見狀趕緊哄他:“別哭別哭,姑姑帶你去買櫻桃吃啊。”

我牽著沙裕哲的小手,重新踏上波瀾壯闊的尋吃之旅。遠遠看到對麵的街角有一個水果攤,鮮豔的紅櫻桃濃稠欲滴。我拉緊沙裕哲左繞右繞,好不容易才繞到水果攤前。這件事不能怪聖女果作張作致,隻能怪我自己眼光有問題。在太陽底下暴曬了大半天,聖女果們滿麵塵灰,很有些馬上爛掉的危險。我準備離開,但沙裕哲指住聖女果要求我兌現諾言。我解釋說:“這不是櫻桃,是聖女果。”看出他對這二者之間的巨大差別缺乏了解,我換了個角度解釋說:“這個不能吃,吃了壞肚肚。”他半知半解半信半疑,但還是通情達理地隨我離開了。奇怪的是櫻桃,這時候都不知跑到哪裏去了;更糟糕的是,沙裕哲在這個一無所獲的找尋過程中對我失去了信任和耐心。我要往南,他要往北,我於是抱起他前行,他拳打腳踢地大聲抗議。廟會上人流摩肩接踵,類似的熱鬧場景我早已不能適應;再加上一個拒絕與我合作的沙裕哲,我隻覺得前途黯淡此生無望。見我灰頭土臉地回轉來,我媽憐憫地說:“買不著就別買了,帶孩子回家吧,——順便把飯做了。”

這之前我已經說過,從得勝路到我們家,直線距離是一百米。但是在這一天,這一百米我和沙裕哲足足走了半個小時。在走過了最初的十米之後,沙裕哲猛然想到了一個問題:家裏沒有寵愛他的媽媽和奶奶,那麼他隻能與我——這個身份可疑的家夥——苦惱地待在一起。他感到了前程中的暗算和危險,於是決定回到他奶奶也就是我媽的身邊去。如果是平時,我非常樂於尊重他的意見;但是眼下正值非常時期,我可不能讓我媽抓住口實,說我連個兩歲的小孩兒也看不住。這樣一來,我就變成了一截討厭的柵欄,對沙裕哲四處圍堵。沙裕哲開始踢打我,當然他踢打的是萬惡的柵欄,隻是這柵欄上穿著我的衣服。我不笑了,下意識地擰緊眉頭。完全出於自衛本能,我對熱衷暴力的人懷有深沉厭惡。——我看不出沙裕哲打人的這個神態和動作是從哪裏來的,它來自我弟弟,我父親,還是另一個我自己?我骨頭裏隱藏著不為人知的野蠻和暴戾,我用了整整三十年,才把它成功地囚禁進地下室裏。現在我感到大地上波紋起伏,它就要從地下跳出來了——

那一天是農曆四月二十八,一年一度的天後宮廟會展開在得勝路上,紀念的是傳說中為窮苦漁民擎燈引航的媽祖娘娘。廟會為期三天,第二天是正日子,適值周五。這之前我奶奶問我:“廟會來不來?”說著,滿懷期待地瞅住我。我說:“好,我一定來。”

我對廟會沒什麼意見。現在既然我奶奶喜歡,那麼我也跟著喜歡。可我沒有想到,我媽會臨時起意,跑到廟會上當起了老板。幸虧得勝路離我家隻有一百米,要不這麼多布料和床上用品想倒騰過來可真不容易。隻是這樣一來,我和我奶奶的逛廟會計劃被徹底打亂。要知道,我媽這個人最擅長人盡其才,她一看到我,馬上把沙裕哲交給我看管。我帶著沙裕哲在周圍二十米內轉了一圈,按照他的指令買下兩支棒棒糖。我媽發現後,馬上指出我的失誤:“不能再給他吃糖,牙都吃壞了!”說著,把沙裕哲嘴裏的那根棒棒糖沒收過去。沙裕哲的眼光追索著那支棒棒糖,估算了一番與它之間的距離,又把我們幾個大人的臉依次望了一遍,最後決定哭一哭給我們好看。我見狀趕緊哄他:“別哭別哭,姑姑帶你去買櫻桃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