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把暗戀三年,生意失敗的男神撿了回家

煮飯給他吃、裝逗比哄他笑、助他四處打點聯係

待他東山再起之日,我打算到廟裏當和尚

男神X逗比 現實童話向

PS.若不是日更,便是隔日更

(1)

記得有一次公司裏的女強人瓊姐領著一群小菜鳥,團團圍在我的辦公桌邊問我:

「康言,為什麼你可以在BOSS身旁待了兩年之久啊」

我清清喉嚨,自是清楚她的用意。於是笑眯眯、和善地向這群公司的新力軍道:

「因為我不垂涎BOSS的美貌啊。」

小菜鳥們不明所以。瓊姐張了張口,霍然似看到什麼鬼魅,眼神發直沒有說話。

BOSS,即我男神那時好巧不巧從後方辦公室裏出來,燈光通明下他用看逗比的眼神看我。

四周詭異地靜了下來。

此時此刻,當了我三年上司的男神雙手插袋站在公司大廈的門前,外頭下著滂沱大雨。

要是他失控跑出瓦遮頭,渾身被雨淋濕,到街上大叫大喊:

「你為什麼背叛我!」

「你們這對狗男女,不得好死!」

那就符合這出狗血劇的套路了。

我不切實際地想。

連被心愛的女人出賣,攆出公司也能麵不改容,果然是我男神麼。

腦海並沒有發熱,神智亦十分清晰的我像個獻媚的小太監後跑到BOSS身後。

戳戳他的背。

咦,還蠻結實的。

「BOSS,先來我家吧。」

我沒太察覺這話似是邀請炮友的開端,BOSS卻是一臉詭異的轉頭盯著我,看得我心中發毛。

我連忙澄清,

「那個……我並不是垂涎BOSS你的美貌。」

當了BOSS助理的第三年,我從男神臉上再次看到那種看逗比的眼神。

(2)

說真的,雖然當了男神三年助理,可是我和男神不太熟。

聽說第一個和他「相熟」的女助理,被他以假公濟私的名義辭退了。

第二名想和他熱絡的男助理,被男神以性////騷擾的理由調了別的部門。

想來一名青年才俊,當眾被男上司義正詞嚴的批評「別對我動手動腳」,實在是……結果他兩眼紅腫主動辭職。

要是換上我的話,怎麼說也要狠狠多摸BOSS一把,然後才灰溜溜逃走。

扯遠了。

BOSS看來也是不情不願跟我回家的,要不是他早把那所豪宅抵押,給那個女人「周轉」,也不至於有家歸不得。

於是我和半生不熟的男神回家時,氣氛很是奇怪。

雨打在我撐著的藍傘上,滴滴答答的一曲奏得好不歡樂。

摺疊傘麵積太小,而男神太高,我差不多是把右手舉高過頭頂,才能把兩個人蓋進一片安土。

如果這是小說就好了,「咻」的一聲就進入下個場景,不用我手都酸軟了而且男神還有意識離我越來越遠。

雨中漫步很是浪漫。灰暗、滿是陰霾的天空,周邊一點一點悄悄遠去的嘈音。

就隻是不太合適「暴雨」這種情況。

半邊身體和襯衣都被水打濕了好麼,這太冷天的。

我終於忍不住側頭,跟男神說:

「BOSS,能不能再靠近一點點。」

嚇,差點把惡作劇之吻的配樂唱了出來。要是讓男神得知我一大好青年喜歡看偶像劇,說不定馬上逃到天橋底當流浪漢也不願跟我回家。

幸好,BOSS隻是斜睨我一眼,向我湊近了些許。

(3)

我的家在小舊區裏頭,八層高的唐樓,往在第三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