厄內斯特·海明威,20世紀美國文學史上最耀眼的名字之一,文學上的卓越成就與英雄神話般的人生傳奇星光互織,使他成為和馬克·吐溫一樣的明星式大作家,甚至被讀者以外的大眾熱切關注。

沒想到海明威的名望竟然使一些商家打起了他的主意。

美國有家服飾公司,為了招攬生意,一次給海明威送去一條領帶,並附一封短信:“我公司出品的領帶,深受顧客歡迎。現奉上樣品一條,請您試用,並希望寄回成本費2元。”

過了幾天,公司收到海明威的回信,另附小說一冊,信裏寫著:“我的小說深受讀者歡迎,現隨信奉上一冊,請你們一讀。此書價值2元8角,也就是說,你們還欠我8角錢。”

【感悟小語】

將陳積的貨物換成錢,這是每個商家絞盡腦汁所想的,被人強行推銷一件根本不喜歡或不需要的東西,在誰都會很犯堵。顧客歡迎或讀者喜歡,都隻能是純屬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哪有這般不管好歹,非塞給你個玩意兒,接著就要把你口袋裏的錢仗義的取走?怎麼辦呢?好像隻有如法炮製,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並且,要讓對手在這遊戲中變得更加狼狽才好——如此算來,你還欠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