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至26日,台灣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周平德、楊青矗、王拓等33名嫌犯,周平德、楊青矗、王拓被判處6年徒刑,還有26人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他們不服,上訴後略有調整。“高雄事件”的審判至此基本結束。
與軍法大審同期,台灣又發生兩起與之有關、震驚台灣的事件,也對台灣政治發展都產生了重要影響。
“林義雄滅門血案”。1980年2月28日,被列為“高雄事件”要犯的林義雄家裏,發生慘案,59歲的老母、孿生女林亮均和林亭均被殺,8歲的大女兒林奐均被砍成重傷,林義雄的夫人方素敏正巧到監獄聯係事務而逃過劫難。血案發生後,台灣當局同意林義雄出獄料理喪事,不久又收監服刑。警方當時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及時破案,也有計劃,也有行動,也有文宣,可就是沒有破案。“林家血案”使得因“高雄事件”後彌漫全島的恐怖氣氛達到頂點。這一殘忍的、血淋淋的慘案,使得一些黨外被捕人士的家屬,開始與當局合作,接受當局的安排,聽任當局的擺布,甚至失去鬥誌。同樣,“林家血案”,一方麵加重了台灣政治恐怖的氣氛;另一方麵,則升高了人們對被軍法審判的“高雄事件”當事人的同情。
“高俊明案”。逃亡25天的施明德被捕後,幫助他逃亡的許晴富等9人很快被捉拿歸案。4月24日,台灣“基督教長老會”高俊明也被逮捕。台灣“基督教長老會”在台灣已存在100多年,有960多個分會和16萬名教徒,是當地曆史最悠久、教徒也最多的基督教組織。高俊明是一個帶有濃厚政治色彩的人物,早在70年代初興起的當代台灣的第一次民主化高潮中,在他主持下,“長老會”就發表了《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對國是的聲明與建議》,第一次在島內公開提出了“台獨”的主張,一再叫囂“台灣的將來應由台灣1700萬住民決定”。此次,高俊明既是藏匿施明德的主犯,又是公開宣揚“台獨”的分裂分子,台灣當局頂住宗教界和西方的壓力,判處高俊明7年徒刑。同案犯許晴富被判刑7年,林文珍被判刑5年,餘下的7人各被判刑2年。
“高雄事件”在當代台灣曆史上留下了很深的痕跡,而與之同時的“林義雄滅門血案”、“高俊明案”又對“高雄事件”的審判和定刑產生過直接的影響,對島內的政治也產生了一些作用。“高雄事件”的發生,隻是朝野雙方長期鬥爭的繼續,更是範圍更廣闊、性質更嚴重、程度更激烈的下一輪鬥爭的序幕。“高雄事件”在台灣政治發展史和社會變化過程中,具有某種“界碑的作用”,正是在這個事件的衝擊下,台灣進入了一個新的政治發展階段。即無論是國民黨還是黨外勢力,都開始調整各自的政治路線和鬥爭策略,在結束過去的論爭方式的同時,開始新一輪的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