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明- 野浪小迎春
他討厭迎春花!
他討厭迎春花的模樣、討厭迎春花的香氣
更討厭那個名喚「迎春」的女人
最討厭的是那個叫做迎春的女人曾經是他的妻
而且還是她先丟出「休夫狀」,說要和他離異!
嘖,離異有什麼了不起
而且他身上也有一份休妻書,隻是來不及丟出去——
照理說,兩人離緣之後就再也沒有關係
他也不必管她日子到底過得開心還是失意
可每回看到她,他都覺得好生氣——
氣她仍然每天活得歡歡喜喜
氣別的男人覬覦她的美麗
最生氣的是,他居然幾次脫口,說想再和她成親…
書名不重要 決小明
這是道德良心的勸說。
如果你(妳)是因為本書的書名,認為在書裡可以看到香艷的十八禁場景,
那麼希望你(妳)放下這本書——這本書不是為了寫床戲而生的,也不是我想
練習寫激情的學生作業,隻是我對書名有莫名的喜愛,內容是清純走向,為了
怕特意想看某些劇情的讀者失望,所以先寫在最前頭,讓大家有個心理準備
(笑)。
也謝謝看到書名還有勇氣買(或租)回家的寶貝們,在這裡給你們一個愛的
鼓勵噢!(希望大家沒有被書店小姐或租書店小姐的目光給羞辱到)
作者尊嚴決小明這次登場的是抄襲者的故事(笑)。
算算寫小說也有好幾年了,這中間聽見過不少真實世界裡發生的抄襲事件,
不過這本書絕對沒有針對任何人的意思,隻是我正好想寫,可恰巧近來抄襲事
件頻傳,朋友擔心我被人誤會在指桑罵槐我絕對沒有這個意思,隻是在原先設
定好的「幽魂淫艷樂無窮」裡,有作者、畫者、有出版商、有出租店、有盜印
者、有抄襲者,這是我所認知的出版環境裡最熟悉的角色(嗚,我忘了寫萬惡
編輯了…
…),我不想因為一些現實層麵的問題就扼殺自己想寫的題材,也許故事裡
會挾帶著我主觀的想法,但那是純屬作者任性,不一定要得到所有人的認同
(所以,請大家將它當成一個故事來看吧,笑)。
至於我對抄襲的看法,當然也認為抄襲是不可取的壞事,我無法去約束別人,
但最起碼我可以約束自己,寫不出好東西是作者無能,怪天怪地不如去怪自己
沒有天分或是不夠努力,但是抄襲就算抄出好東西也不值得驕傲(更別提什麼
抄出來的東西比原作還要好……之類的脫罪話),這是我自己的想法,我情願
被罵自己的書寫得很差,畢竟那是我自己的東西,屬於我自己的,各人造業各
人擔嘛(笑)。
這也是我序文標題「作者尊嚴」的一點點有感。
所以我沒有太著墨於「抄襲」這件事上頭,畢竟我自己無法喜歡這樣的行為,
當自己的角色套進這個情況時,我沒辦法替一個抄襲者找到好藉口,就算身上
背負著多重的經濟壓力也不可以(唉唉,真討厭講這種沉重的事情),說來說
去還是要強調——抄襲是不對的行徑噢(大喊)。
終於說完嚴肅的話題了,呼(拍胸口),來說點輕鬆的吧。
下一本登場的書,沒有意外的話應該又是國際書展相見的啦(笑)。不過想
想也覺得真巧合,去年的書展出的是BL,這次為什麼又剛剛好排到了BL呢(搔
頭)?
我沒有很刻意,隻是按照行程寫(雖然這中途被許多雜事給幹擾),寫著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