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會議的命名
會議的名稱怎麼叫?這個問題是有些講究的。如果你接到一個關於召開“黨員會議”或“團員會議”的通知,那你一定很明白,但如果你看到一個召開“活大豬會議”或“凍兔會議”的通知的話,那麼你就會感到莫名其妙,或者會捧腹大笑,但實際生活中這樣的例子還不少。因此,我們應當研究一下會議名稱的叫法或會議通知中標題的寫法。
會議名稱當然是主辦單位或召集會議的領導機關決定的,但作為文件起草人,如大會秘書處、秘書班子的“筆杆子”們也有很大的發言權,會議名稱錯誤的出現或者可能的糾正機會都在秘書班子裏。
會議名稱從大體上講往往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會議的主持單位,召集單位(即會議是誰召開的)。
黨政機關、企業、團體等等都可以是會議的主辦單位,會議也可以由幾個部門或單位聯辦。
第二部分:是會議的主要內容(議題)或主體(與會者)。
由於會議是各式各樣的,這部分內容相差很多,還可以細分為幾種情況:
①以與會者的身份或職務作為會議名稱的主體。
看到會議的通知,便知請誰去開會。如黨員、團員、支部委員、婦女主任、民兵、經理、職工代表、人民代表、局長……都可以作為會議的主體寫到會議名稱中去。例如“×××公司全體職工大會”、“××、區×××積極分子大會”、“××、區老幹部座談會”,“×××協會×××屆理事會”等。
②以會議的內容(主要議題)作為會議名稱的主體。
看到這樣的會議通知,便知研究什麼問題,如計劃、財務、治安保衛、經營管理、計劃生育、環境保護、教材編審、經驗交流等都可以作為會議名稱的主體寫到會議名稱中去,例如:“×××部外貿計劃會議”、“×××分司海外企業經營管理會議”、“×××出口工作會議”、“×××市計劃生育工作會議”、“×××分司×××慶功大會”等。
③還有一些會議其主體不太規範,更不嚴格,如校慶、廠慶,在這種情況下,會議名稱定得簡單明了即可。
有的會議是有屆、次序列的,屆次的序數詞往往加在主辦單位和會議主體之間。例如,“××x總公司第×次海外企業工作會議”、“×××協會第×屆理事會議”。
第三部分:會議的種類(名稱)。
“會議種類”是真正的會議“名稱”,在會議名稱全部內容的末尾,如:×××會、×××大會、××座談會、×××經驗交流會、×××表彰會……這裏所指的會議種類(名稱)是狹義的會議名稱。
名稱表示會議的開法,也影響到會議成果的權威性和合法性,所以會議名稱上是不能隨意起的。這裏有三種情況:
(2)會議的命名
會議的名稱怎麼叫?這個問題是有些講究的。如果你接到一個關於召開“黨員會議”或“團員會議”的通知,那你一定很明白,但如果你看到一個召開“活大豬會議”或“凍兔會議”的通知的話,那麼你就會感到莫名其妙,或者會捧腹大笑,但實際生活中這樣的例子還不少。因此,我們應當研究一下會議名稱的叫法或會議通知中標題的寫法。
會議名稱當然是主辦單位或召集會議的領導機關決定的,但作為文件起草人,如大會秘書處、秘書班子的“筆杆子”們也有很大的發言權,會議名稱錯誤的出現或者可能的糾正機會都在秘書班子裏。
會議名稱從大體上講往往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會議的主持單位,召集單位(即會議是誰召開的)。
黨政機關、企業、團體等等都可以是會議的主辦單位,會議也可以由幾個部門或單位聯辦。
第二部分:是會議的主要內容(議題)或主體(與會者)。
由於會議是各式各樣的,這部分內容相差很多,還可以細分為幾種情況:
①以與會者的身份或職務作為會議名稱的主體。
看到會議的通知,便知請誰去開會。如黨員、團員、支部委員、婦女主任、民兵、經理、職工代表、人民代表、局長……都可以作為會議的主體寫到會議名稱中去。例如“×××公司全體職工大會”、“××、區×××積極分子大會”、“××、區老幹部座談會”,“×××協會×××屆理事會”等。
②以會議的內容(主要議題)作為會議名稱的主體。
看到這樣的會議通知,便知研究什麼問題,如計劃、財務、治安保衛、經營管理、計劃生育、環境保護、教材編審、經驗交流等都可以作為會議名稱的主體寫到會議名稱中去,例如:“×××部外貿計劃會議”、“×××分司海外企業經營管理會議”、“×××出口工作會議”、“×××市計劃生育工作會議”、“×××分司×××慶功大會”等。
③還有一些會議其主體不太規範,更不嚴格,如校慶、廠慶,在這種情況下,會議名稱定得簡單明了即可。
有的會議是有屆、次序列的,屆次的序數詞往往加在主辦單位和會議主體之間。例如,“××x總公司第×次海外企業工作會議”、“×××協會第×屆理事會議”。
第三部分:會議的種類(名稱)。
“會議種類”是真正的會議“名稱”,在會議名稱全部內容的末尾,如:×××會、×××大會、××座談會、×××經驗交流會、×××表彰會……這裏所指的會議種類(名稱)是狹義的會議名稱。
名稱表示會議的開法,也影響到會議成果的權威性和合法性,所以會議名稱上是不能隨意起的。這裏有三種情況:
①有的會議是黨和政府(國家)正規的、有嚴格程序的會議,會議成果(決議)是立法性質的,具有黨和國家的最高權威,如黨的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這類會議,不是本書的議論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