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職業具有雙重責任,它首先代表企業,其次還代表所有者。因此,會計擁有與被代理人的一方合謀損害代理人另一方利益的便利條件。會計人員與管理層合謀損害所有者利益是會計舞弊的常態。因為受企業契約關係約束,會計人員通常受管理層直接委托,而受所有者間接委托。所以,在目前還無法改變會計契約關係,如推行企業會計委派製的情況下,控製此類會計風險,隻能是“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即一手抓製度建設,——手抓道德建設;不能隻重視製度建設、而輕視道德建設。根據舞弊“三角”理論,企業舞弊的產生是由壓力、機會和借口三要素組成,因而,企業舞弊並不是有了內部控製就可以被自動摒棄。事實上,內部控製隻能能減少舞弊的機會,而不能消除舞弊的動機。消除舞弊的動機離不開道德教育和道德自醒。

小企業主要依靠內源融資,其會計信息主要是為企業管理和納稅服務。小企業所有者通常會直接參與企業管理,兩權分離不充分,一般沒有或較少有代理問題。所以,小企業沒有必要依靠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製製度來控製會計風險,而應當建立以稅法為導向的財務會計製度,以降低調整成本,減少會計差錯,規避涉稅風險。

以上結論是我們在長期教學、科研和會計實踐過程中學習體會的結果以及科研成果的總結。由於我們才疏學淺,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敬請各位讀者批評指正。

會計職業具有雙重責任,它首先代表企業,其次還代表所有者。因此,會計擁有與被代理人的一方合謀損害代理人另一方利益的便利條件。會計人員與管理層合謀損害所有者利益是會計舞弊的常態。因為受企業契約關係約束,會計人員通常受管理層直接委托,而受所有者間接委托。所以,在目前還無法改變會計契約關係,如推行企業會計委派製的情況下,控製此類會計風險,隻能是“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即一手抓製度建設,——手抓道德建設;不能隻重視製度建設、而輕視道德建設。根據舞弊“三角”理論,企業舞弊的產生是由壓力、機會和借口三要素組成,因而,企業舞弊並不是有了內部控製就可以被自動摒棄。事實上,內部控製隻能能減少舞弊的機會,而不能消除舞弊的動機。消除舞弊的動機離不開道德教育和道德自醒。

小企業主要依靠內源融資,其會計信息主要是為企業管理和納稅服務。小企業所有者通常會直接參與企業管理,兩權分離不充分,一般沒有或較少有代理問題。所以,小企業沒有必要依靠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製製度來控製會計風險,而應當建立以稅法為導向的財務會計製度,以降低調整成本,減少會計差錯,規避涉稅風險。

以上結論是我們在長期教學、科研和會計實踐過程中學習體會的結果以及科研成果的總結。由於我們才疏學淺,錯誤之處在所難免,敬請各位讀者批評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