塊買你這麼一跪一舔,可是我吃虧。呐,給你一個優惠價,隻要舔一口就好……哎喲!”

他話還沒說完,花梨已經一把舉起他的手,張嘴狠狠咬了一口。

這一口咬的狠,一下就見了血。羅正軍疼得鬆開手,花梨見機鬆口,扭頭一溜煙就跑了。

“媽的,屬狗的!臭丫頭!!”羅正軍捂著手直罵。

陳邵陽卻覺得他純屬自己犯賤找抽,就應該受點教訓。

花梨跑回家之後狠狠哭了一場,哭這世道不公,哭自己太窮,哭羅正軍欺人太甚。

可哭完了,日子還得過,窮人沒有悲春傷秋的權利。第二天天一亮,她還是擦幹眼淚背著書包去上學。

老爸天一亮就出去打工,非得忙到半夜才能回來。就是因為文化不高,又沒本事,人還太老實,所以累死累活也隻能賺一點辛苦錢,勉強養活兩口人。

花梨知道自己不能像老爸一樣,得努力,得上進,不然一輩子都得受苦挨窮。讀書,上大學,是她唯一的出路。

她不是有天分的孩子,隻能靠努力。

然而很多事,不是努力就能解決問題。尤其,當別人是存心想要給你找事的時候。

第二天去上學,沒想到羅正軍竟然沒有曠課,帶著他受傷的手來上學了。不知情的人看了肯定要問他是怎麼受傷的,他就當著她的麵大聲嚷嚷是被狗咬的。

花梨咬著嘴唇管自己做題,連頭也不抬。

好在這一天除了一些言語騷擾,他沒有進一步的折騰她,總算也是平安渡過。

在放學路上,花梨照舊跑到櫥窗前去看那隻包,結果發現包包沒了。

大概是終於被人買走了。

站在櫥窗外,她心情很低落,有一種心愛之物被奪走的感覺。但其實,那原本就不是她的東西,也不可能是她能擁有的東西。早一點被人買走也好早一點斷了她念想。

她垂頭喪氣的回家,這一回在夢裏再沒有夢到那隻包包。

原以為關於這隻包包到此就結束了,結果三天之後,她在同班一個女生的手裏再一次見到了這隻包包。

原來真的是被買走了,而且還是被同班同學,而且還是羅正軍傳說中的女友。

當然羅正軍到處都有女友,反正他就是個不良少年,打架,戀愛,曠課,一樣都不缺。

這個女孩子因為羅正軍的關係,和花梨也總是不對付。今天女孩子拿著這個包包,花梨理所當然的認為,是羅正軍為了羞辱她,特意給女孩買的。

不過很快她就覺得自己這是“自作多情”,沒人會傻到花五千塊錢,就為了欺負一下她。

也許就是女孩子也喜歡這個包,羅正軍就給買了。

人比人,氣死人!

女孩子仿佛也知道花梨喜歡這隻包,言語之間夾槍帶棒,總是朝她這兒看。花梨咬著牙一聲不吭,告誡自己從此不要妄想,她是沒那個命。

何況,羅正軍的錢,白給她都不要,嫌髒!

這個時候的她雖然懦弱無能,但還有骨氣和驕傲。

但很快發生的事,就讓她連最後一點驕傲也徹底失去。

☆、第 3 章

體育課之後,大家照例會去換衣服。結果那個拿了新包來炫耀的女孩子就嚷嚷起來,說自己的包包不見了,肯定是被人偷了。

說這話的時候,女孩就盯著花梨看。

這讓花梨感到很憤怒,她是喜歡那隻包,她也很想要,可她不會去偷。

女孩子們吵吵嚷嚷,很快就把校監找來。校監先是裝模作樣的在更衣室裏四處查看了一番,然後表示要開櫃檢查,在場每一個都要。

結果一開櫃,那隻包包就躺在花梨的櫃子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