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春,名字,叫春風。
我出生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初六,出生在北國的一個小山村裏。聽我姥姥對我講,就在我剛出生的時候,接生婆抱著我,給母親看的一刹那。
母親竟然抓起一把剪刀,要刺死我,因為他看見我肚皮上的一個胎記。
因為這個胎記,是一個狐狸的腦袋,而且模樣清晰,就好像是刺繡上去的。
所以說,母親說我不吉利,說我是妖怪轉世投胎,所以抓起剪刀就要刺死我。
這個接生婆看見這個狐狸頭胎記,很是驚訝,讓我爸趕緊把我抱醫院去手術,把這個胎記弄掉,就沒有什麼事了。
我爺爺奶奶盼望我媽媽,給他們生個大胖孫子,繼承張家的香火,沒想到生下我,肚皮上竟然帶著這麼個胎記,,差一點點沒把這老兩口嚇死,說我是妖怪轉世。
鄰居都建議,說把我送到城裏醫院手術,把胎記割去就好了,要不然妖怪進門,不全家滅絕,也得家破人亡。
當時我爸爸很是穩定,說是胎記,什麼樣都沒有,管他是狐狸腦袋還是狼腦袋呢,隻要是男孩就好。
我爺爺當時很是堅決,“看這胎記,準是個狐妖轉世投胎,不管他是不是男孩,也不能要,必須丟到荒山野嶺去,不能留著他,讓他敗壞張家。”
不過還好,母親的剪刀在刺下來的一刹那,被我父親抓住了手腕,救了我。
不過母親坐在炕上,很是傷心,一直在痛哭流涕,說是留下我在生二胎,養活不起。
所以在一時之間,我的出生,讓家裏人很是頭痛,扔了還舍不得,不扔,害怕我是妖怪轉世,禍害全家。
爺爺召開了全家緊急會議,爺爺直接了當,說明了他的看法,說是我父親母親還年輕,要姑娘或者是兒子,絕對沒問題。
奶奶說我絕對是個災星,必須扔掉,然後讓母親生二胎。
最後全家一致表決,除了爸爸之外,都要把我丟掉,最後少數隻好服從多數。
就在爸爸落淚,抱起我要出門,丟掉我的時候,姥姥來家裏了,說是她不害怕災星,更是不害怕什麼妖怪轉世,說是抱回去撫養。
但是唯一的條件就是,姓姥姥的姓,我奶奶本來就不怎麼待見姥姥。
至於我,姓不姓,姥姥的姓,敗不敗壞老春家!跟老張家沒有什麼關係。
就是死絕了才好呢,我母親就不顧娘家了,是我奶奶的惡毒想法。
可是最重要的是,姥姥成了我的救星,把我帶回去撫養。
我被老姥帶到了一百多裏地外的“萬良村”,姥姥為了撫養我,可以說是吃盡了苦頭,東家要點奶水,西家要點羊奶。
好容易把我撫養長大了,給我取名叫春風,進了學堂,轉眼之間,我又走進了中學的校門。
我姥姥在農村,是個神婆,給人家看病為生,東家的小孩嚇著了,西家的小孩鬧毛病了,都來找我姥姥看,而且我姥姥在當地,也是很出名的。
我姥姥就是靠這個掙錢,供我上學,把我養活的,當時我姥姥家裏,還有個小姨,也就是我母親的親妹妹,她叫春小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