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士兵退出現役

士兵服現役期滿,應當退出現役。因軍隊編製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經軍隊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合繼續服現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現役的,經師級以上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出現役。士兵退出現役時,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由部隊確定服士兵預備役;經過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服軍官預備役。退出現役的士兵,由部隊確定服預備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後的30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

3.士兵預備役

士兵預備役的年齡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

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1)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35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2)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35歲以下的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技術人員;(3)其他編入預備役部隊和預編到現役部隊的28歲以下的預備役士兵。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1)除服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的人員外,編入民兵組織的人員;(2)其他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35歲以下的男性公民。

四、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

1.軍官的現役

現役軍官由下列人員補充:

(1)軍事院校畢業的學員;(2)在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開辦的培訓軍官的機構受訓後,經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士兵;(3)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的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學生;(4)軍隊的文職幹部和個別接收的非軍事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

在戰時,現役軍官還由下列人員補充:(1)可以直接任命為軍官的士兵;(2)征召的預備役軍官和適合服現役的非軍事部門的幹部。

2.軍官預備役

預備役軍官包括下列人員:(1)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2)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退出現役的士兵;(3)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4)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和民兵幹部;(5)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

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退出現役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士兵,以及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在到達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以後的30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民兵幹部、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進行登記,報請上級軍事機關批準,服軍官預備役。預備役軍官按照規定服預備役已滿最高年齡的,退出預備役。

五、軍事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的學員

1.軍校招收青年學生學員

根據軍隊建設的需要,軍事院校可以從青年學生中招收學員。招收學員的年齡不受征集服現役年齡的限製。學員完成學業考試合格的,由院校發給畢業證書,按照規定任命為現役軍官或者文職幹部。學員學完規定的科目,考試不合格的,由院校發給結業證書,回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家同等院校結業生的安置辦法安置。

2.士兵退出現役

士兵服現役期滿,應當退出現役。因軍隊編製員額縮減需要退出現役的,經軍隊醫院診斷證明本人健康狀況不適合繼續服現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現役的,經師級以上機關批準,可以提前退出現役。士兵退出現役時,符合預備役條件的,由部隊確定服士兵預備役;經過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服軍官預備役。退出現役的士兵,由部隊確定服預備役的,在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後的30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

3.士兵預備役

士兵預備役的年齡分為第一類和第二類。

第一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1)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35歲以下的退出現役的士兵;(2)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35歲以下的地方與軍事專業對口的技術人員;(3)其他編入預備役部隊和預編到現役部隊的28歲以下的預備役士兵。

第二類士兵預備役包括下列人員:(1)除服第一類士兵預備役的人員外,編入民兵組織的人員;(2)其他經過登記服士兵預備役的35歲以下的男性公民。

四、軍官的現役和預備役

1.軍官的現役

現役軍官由下列人員補充:

(1)軍事院校畢業的學員;(2)在中央軍事委員會批準開辦的培訓軍官的機構受訓後,經考核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士兵;(3)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的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學生;(4)軍隊的文職幹部和個別接收的非軍事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

在戰時,現役軍官還由下列人員補充:(1)可以直接任命為軍官的士兵;(2)征召的預備役軍官和適合服現役的非軍事部門的幹部。

2.軍官預備役

預備役軍官包括下列人員:(1)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2)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退出現役的士兵;(3)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4)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和民兵幹部;(5)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

退出現役轉入預備役的軍官,退出現役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士兵,以及確定服軍官預備役的高等院校畢業學生,在到達工作單位或者居住地以後的30天內,到當地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辦理預備役登記。適合擔任軍官職務的專職人民武裝幹部、民兵幹部、非軍事部門的幹部和專業技術人員,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兵役機關進行登記,報請上級軍事機關批準,服軍官預備役。預備役軍官按照規定服預備役已滿最高年齡的,退出預備役。

五、軍事院校從青年學生中招收的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