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職官部五(2 / 3)

又曰:田豫為並原訛升,據馮校本改。州刺史,徵為衛尉,屢乞遜位,司馬宣王以豫克壯,書豫《太平禦覽》二百二十九作諭。未聽,豫書答曰:年過七十,而以居位,譬由鍾鳴漏盡,夜行不休,是罪人也,遂引疾,拜太中大夫。

沈約《宋書》曰:南郡王義宣子恢,為侍中,領衛尉,晉氏過江,不置衛尉,世祖欲重城禁,故複置衛尉,自恢始也。

【箴】漢楊雄衛尉箴曰:茫茫上天,崇高其居,設置山險,盡為防禦,重根裏垓,以難不深,《初學記 》十二作律。闕為城衛,以待暴卒,國以有固,人民有內,各保其守,永修不敗。

【碑】後漢孔融衛尉張儉碑銘曰:其先張仲,實以孝友,左右周室,晉主夏盟,而張老延君譽於四方,君稟乾綱之正性,蹈高世之殊軌,冰絜淵清,介然特立,雖史魚之勵操,叔向之正色,未足比焉,中常侍同郡侯覽,專權王命,豺虎肆虐,威震天下,君以西都全後漢文八十三作部。督郵,上覽禍亂凶國之罪,鞠沒賦奸,以巨萬計,俄而製書案驗部黨,君為覽所陷,亦章名捕逐,當世英雄,受命殞身,以籍濟君厄者,蓋數十人,故克免斯艱,旋宅舊宇,眾庶懷其德,王公慕其聲,州宰爭命,辟大將軍幕府,公車特就家拜少府,皆不就也,複以衛尉徵,明詔嚴切,敕州郡,乃不得已而就之,銘曰:桓桓我君,應天淑靈,皓素其質,允迪忠貞,肆誌直道,進不為榮,赴戟驕臣,發如震霆,淩剛摧堅,視危如寧。

太仆

《漢書百官表》曰:太仆掌輿馬,屬官有大廄未央廄象漢書百官公卿表作家 。馬三令 。又,車府路輅騎馬四令。又,龍馬橐泉騊駼承華五監長丞。又邊郡六牧師苑令各三丞。

又牧橐昆蹄令丞皆屬焉,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馬為酮馬,駐乳,駐乳二字馮校本作駐音乳,漢書注作主乳馬三字。取其汁酮治之,味酢可飲,因以名官也,文類按疑當作穎。曰:所主總酮雜合,非上選所別異之馬也,筩晉洞,句有訛。晉疑當作音,主乳馬,韋革為夾兜,受數升,盛馬乳,酮取其上肥,因名酮馬,令漢書注作今。

梁州亦名馬駱為酒馬,漢書注作馬酒。

《漢舊儀》曰:太仆帥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邊,以郎為苑監,官奴婢三萬人,分養馬三十萬頭,擇取給六廄牛羊無數,以給犧牲。

《漢書》曰:灌嬰自上初起沛,常為太仆,竟高祖世,以太仆事惠帝,惠帝崩,以太仆事高後,高後崩,代王之來,嬰與東牟侯入清宮,以天子駕迎代王,共立文帝,後為太仆,《東觀漢記》曰:祭肜,字次孫,旅力過人,常貫三百斤弓,入為太仆,從至魯廟,原作會明,據馮校本改 。帝指子路室曰:此太仆室也。

《續漢書》曰:趙岐,字台卿,獻帝以為太仆,持節安慰天下。

王隱《晉書》曰:武帝以羊琇為太仆卿,遜位,加特進。

晉諸公讚曰:郭展為太仆,留心於養生,是以廄馬充丁,《太平禦覽》二百三十作牣。其後征吳,得以濟事。

帝王世記曰:穆王即位,命伯嬰為太仆,今尚書君牙伯冏二篇是也。

【箴】漢楊雄太仆箴曰:肅肅太仆,車馬是供,鏘鏘和鸞,駕彼時龍,昔在上帝,巡狩西宅,王用三驅,前禽是射,廄多肥馬,野有餓殕,仆臣司駕,數《初學記》十二作敢。告執帛,《初學記》作皂。

【誄】晉傅玄永寧太仆龐侯誄曰:蒸蒸孝敬,行著閨庭,如蘭之芳,如金之貞,在亂不回,處暗斯明,仁象春日,威配秋霜,慈恩雨施,惠化風揚,嘉善獻親,疾惡若讎,品定人倫,清濁異流,將繼四祖,世據削足,原作定,據馮校本改。天假其年,主優其祿,等勳伊呂,比壽東嶽。

廷尉韋昭辯《釋名》曰:廷尉,縣尉,皆古官也,以尉尉民心也。

《尚書》曰:帝曰皋陶,蠻夷猾夏,寇賊奸宄,汝作士。

《文子》曰:皋陶喑而為大理,天下無虐刑,有貴乎言者也。

《韓詩外傳》曰:晉文公使李離為大理,過聽殺人,自拘廷尉,請死於君,君曰:官有貴賤,罰有輕重,下吏有罪,非子之罪也,李離曰:法失則刑,太平禦覽二百三十一刑下有失字。刑失則死,遂伏劍死。

《漢書》曰: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監,景帝中六年,更名大理,武帝建元四年,複廷尉。

又曰:下邳翟公,為廷尉,賓客填門,及罷,門外可設雀羅,後複為廷尉,乃署其門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貴一賤,交情乃見,一貧一富,乃知交態。

又曰:張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得錯其手足,上良久曰:廷尉當是也。

又曰:於定國為廷尉,朝廷稱之曰:張釋之為廷尉,天下無冤民,於定國為廷尉,民自以不冤。

又曰:朱博遷廷尉,恐為官屬所誣,召見正監典法掾吏,謂曰:廷尉本起於武吏,不通法律,然廷尉治斷獄以來,且二十年,亦獨目剽日久,三尺律令,人事出其中,掾吏試與正監,共撰前世決事吏議難知者數十事,特以問廷尉,得為諸君意覆之,正監即共條白博,博皆召掾吏,為平處其輕重,十中八九,官屬鹹服。

又曰:文帝初立,河間守吳公,治天下第一,故與李斯同邑,乃徵吳公為廷尉。

華嶠《後漢書》曰:河間吳雄,以明法律,桓帝時自廷尉致位司徒,雄子,孫恭,三世為廷尉,以法為名家。

又曰:郭躬為廷尉正,遷廷尉,家世掌法,凡郭氏為廷尉者七人。

《新序》曰:楚昭王有士曰石奢,公正而好義,原缺,據馮校本補。王使為理,於是廷尉,有殺人者,石奢追之,則其父也,及於廷尉曰:以父成政,不孝也,不行君法,不忠也,弛罪法而伏其辜,仆之所守也,君曰:庸有罪乎,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也,不行君法,非忠也,匡不敢失法,下之行也,遂不離斧質,刎頸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