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任務、適用範圍和基本原則(1 / 1)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如有違背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糾正。

第十七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製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如有違背法律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糾正。

第十七條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會根據憲法和本法的原則,結合當地民族的具體情況,可以製定變通或者補充的規定。自治區的規定,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自治州、自治縣的規定,報省或者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