誌第十七下(1 / 3)

中京學。中京別有國子監,與朝官同。

南京學。亦曰南京太學,太宗置。聖宗統和十三年,賜水莊一區。

西京學。

已上五京官。

上京城隍使司。亦曰上京皇城使。

上京城隍使。韓德讓,景宗時為上京皇城使。」五:

東京渤海承奉官。聖宗開泰八年耶律八哥奏,渤海承奉班宜設官以統之,因置。

渤海承奉都知押班。

遼陽大都督府。太宗會同二年置。

遼陽大都督。會同二年,都督曷魯泊等關防遼陽東都。

東京安撫使司。

東京安撫使。

東京軍巡院。地理誌,東京有歸化營軍千餘人,籍河朔亡命於此,置軍巡院。

東京軍巡使。

中京文思院。

中京文思使。馬人望父為中京文思使。<六>

中京路按問使司。

中京路按問使。耶律和尚,重熙二十四年為中京路按問使。

中京巡邏使司。

中京巡邏使。耶律古昱,開泰間為中京巡邏使。

中京大內都部署司。

中京大內都部署。聖宗開泰元年見中京大內都部署。

中京大內副部署。

南京宣徽院。

南京宣徽使。道宗壽隆元年見宣徽使耶律特末。

知南京宣徽院使事。

知南京宣徽院事。

南京宣徽副使。

同知南京宣徽院事。

南京處置使司。<七>聖宗開泰元年見秦王隆慶為燕京管內處置使。

燕京管內處置使。

南京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蕭討古,乾亨初為南京侍衛親軍都指揮使。

南京馬步副指揮使。

南京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馬軍都指揮使。

南京馬軍副指揮使。

南京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步軍都指揮使。

南京步軍副指揮使。

南京栗園司。

典南京栗園。

雲州宣諭招撫使司。

雲州管內宣諭招撫使二員。統和四年見韓毗哥、邢抱樸為雲州管內宣諭招撫使。<八>

南麵大蕃府官

黃龍府。

知黃龍府事。興宗重熙十三年見知黃龍府事耶律甌裏斯。

同知黃龍府事。

黃龍府判官。

黃龍府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親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親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馬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步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馬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步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學。

博士。

助教。

興中府。

知興中府事。鹹雍元年見知興中府事楊績。

同知興中府事。

興中府判官。

興中府學。

博士。

助教。

南麵方州官

遼東、西,燕、秦、漢、唐已置郡縣,設官職矣。高麗、渤海因之。至遼,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為畿甸。二百餘年,城郭相望,田野益辟。冠以節度,承以觀察、防禦、團練等使,分以刺史、縣令,大略采用唐製。其間宗室、外戚、大臣之家築城賜額,謂之「頭下州軍」;唯節度使朝廷命之,後往往皆歸王府。不能州者謂之軍,不能縣者謂之城,不能城者謂之堡。其設官則未詳雲。

中京學。中京別有國子監,與朝官同。

南京學。亦曰南京太學,太宗置。聖宗統和十三年,賜水莊一區。

西京學。

已上五京官。

上京城隍使司。亦曰上京皇城使。

上京城隍使。韓德讓,景宗時為上京皇城使。」五:

東京渤海承奉官。聖宗開泰八年耶律八哥奏,渤海承奉班宜設官以統之,因置。

渤海承奉都知押班。

遼陽大都督府。太宗會同二年置。

遼陽大都督。會同二年,都督曷魯泊等關防遼陽東都。

東京安撫使司。

東京安撫使。

東京軍巡院。地理誌,東京有歸化營軍千餘人,籍河朔亡命於此,置軍巡院。

東京軍巡使。

中京文思院。

中京文思使。馬人望父為中京文思使。<六>

中京路按問使司。

中京路按問使。耶律和尚,重熙二十四年為中京路按問使。

中京巡邏使司。

中京巡邏使。耶律古昱,開泰間為中京巡邏使。

中京大內都部署司。

中京大內都部署。聖宗開泰元年見中京大內都部署。

中京大內副部署。

南京宣徽院。

南京宣徽使。道宗壽隆元年見宣徽使耶律特末。

知南京宣徽院使事。

知南京宣徽院事。

南京宣徽副使。

同知南京宣徽院事。

南京處置使司。<七>聖宗開泰元年見秦王隆慶為燕京管內處置使。

燕京管內處置使。

南京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蕭討古,乾亨初為南京侍衛親軍都指揮使。

南京馬步副指揮使。

南京侍衛親軍馬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馬軍都指揮使。

南京馬軍副指揮使。

南京侍衛親軍步軍都指揮使司。

南京步軍都指揮使。

南京步軍副指揮使。

南京栗園司。

典南京栗園。

雲州宣諭招撫使司。

雲州管內宣諭招撫使二員。統和四年見韓毗哥、邢抱樸為雲州管內宣諭招撫使。<八>

南麵大蕃府官

黃龍府。

知黃龍府事。興宗重熙十三年見知黃龍府事耶律甌裏斯。

同知黃龍府事。

黃龍府判官。

黃龍府侍衛親軍馬步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親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親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馬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步軍都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馬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侍衛步軍副指揮使。

黃龍府學。

博士。

助教。

興中府。

知興中府事。鹹雍元年見知興中府事楊績。

同知興中府事。

興中府判官。

興中府學。

博士。

助教。

南麵方州官

遼東、西,燕、秦、漢、唐已置郡縣,設官職矣。高麗、渤海因之。至遼,五京列峙,包括燕、代,悉為畿甸。二百餘年,城郭相望,田野益辟。冠以節度,承以觀察、防禦、團練等使,分以刺史、縣令,大略采用唐製。其間宗室、外戚、大臣之家築城賜額,謂之「頭下州軍」;唯節度使朝廷命之,後往往皆歸王府。不能州者謂之軍,不能縣者謂之城,不能城者謂之堡。其設官則未詳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