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邦自己其實也是沒有名字的。史書上說他“小字季,即位易名邦”,可見“邦”這個名,是他發跡後才追加的。至於“季”,也不是什麼字,而是排行。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劉邦的長兄名伯,次兄名仲,沒聽說還有個叫劉叔的三哥,則所謂“劉季”,便不過就是“劉三”或“劉四”,有點“不三不四”。或者幹脆就是“劉小”,和“放牛的孩子王二小”意思差不多。
劉邦的出生,也很可疑。《史記》說,有一次劉大媽睡在湖邊上,夢中與神相遇。當時電閃雷鳴,天昏地暗。劉大叔跑過去一看,隻見一條蛟龍正在他老婆身上,回來以後就有了身孕,生了劉邦。這顯然是開國帝王們都慣用的裝神弄鬼手段,目的無非是要證明自己命係於天,君權神授,是不折不扣的“真命天子”。這種伎倆,老早就有人玩過,比如有莘吞薏苡而生夏禹,簡狄吞燕卵而生商契,薑嫄踏巨人足跡而生周棄(稷)等等,都不過是“野合”的偽飾之辭,也是對夏商周三代始祖的神化,我在《中國的男人和女人》一書中已有破譯。諸位如有興趣,不妨找來一看。
先聖既已作出表率,後人自然不妨效法,反正不會有人傻乎乎地去做實證研究的。不過,不吹牛還好些。一吹,就會露出馬腳,反倒讓人疑心劉大媽這個小兒子,沒準竟是個“野種”。《史記》說劉邦相貌奇特,“隆準而龍顏”。這當然原本是要證明劉邦是“真龍”,但豈非恰好反過來證明他和他爸他哥長得都不像?像誰呢?這就隻有劉大叔知道了。反正劉大叔當年肯定看到了什麼,但可以肯定看到的不是“龍”。史料證明,劉大叔對他這個來曆不明的小兒子並不怎麼喜歡,也從來就沒有把他當成什麼“龍種”,反倒常常說他是個“無賴”。如果劉大叔真的看到了那條龍,似乎就不該持這種態度。
劉大叔既然並不當真把劉邦看作自己的兒子,對他的教育和約束也就不太認真。除了罵他“無賴”,不如劉二勤勉外,其他都很放任。於是劉邦從小就好吃懶做,遊手好閑,也不怎麼把家裏的錢當錢,就連本朝太史為他做傳時,也不得不承認他“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大約那時他整天不過是在到處閑逛,或在酒店裏和一些同樣不三不四的男女吃吃喝喝,打情罵俏,其實是個混混。後來,總算謀了個“泗水亭長”的差事。秦製,十裏為亭,十亭為鄉,則亭長比村長高半級,比鄉長低半級,是個相當於公社生產大隊長的基層幹部,而且還是試用的。這種差事,算不得官,隻能算是吏,而且是小吏。權不大,事不少,好處不多,麻煩不少,一般體麵人家子弟不屑於做,老實巴交的莊戶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適劉邦這樣的痞兒和混混去做。劉邦當了亭長以後,除發明了一種竹皮冠,裝模作樣地戴在頭上外,倒是沒有什麼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臉,吃喝嫖賭,而且經常在酒館裏打白條賒酒吃。劉大媽心疼她這個小兒子,常常去幫他還酒債,而且總是加倍地還錢。於是劉邦在鄉裏鄉間,便博得一個“大度喜施”的美名,很有些人緣。
劉邦自己其實也是沒有名字的。史書上說他“小字季,即位易名邦”,可見“邦”這個名,是他發跡後才追加的。至於“季”,也不是什麼字,而是排行。古人的排行,曰伯仲叔季。伯是老大,仲是老二,叔是老三,季是老四。劉邦的長兄名伯,次兄名仲,沒聽說還有個叫劉叔的三哥,則所謂“劉季”,便不過就是“劉三”或“劉四”,有點“不三不四”。或者幹脆就是“劉小”,和“放牛的孩子王二小”意思差不多。
劉邦的出生,也很可疑。《史記》說,有一次劉大媽睡在湖邊上,夢中與神相遇。當時電閃雷鳴,天昏地暗。劉大叔跑過去一看,隻見一條蛟龍正在他老婆身上,回來以後就有了身孕,生了劉邦。這顯然是開國帝王們都慣用的裝神弄鬼手段,目的無非是要證明自己命係於天,君權神授,是不折不扣的“真命天子”。這種伎倆,老早就有人玩過,比如有莘吞薏苡而生夏禹,簡狄吞燕卵而生商契,薑嫄踏巨人足跡而生周棄(稷)等等,都不過是“野合”的偽飾之辭,也是對夏商周三代始祖的神化,我在《中國的男人和女人》一書中已有破譯。諸位如有興趣,不妨找來一看。
先聖既已作出表率,後人自然不妨效法,反正不會有人傻乎乎地去做實證研究的。不過,不吹牛還好些。一吹,就會露出馬腳,反倒讓人疑心劉大媽這個小兒子,沒準竟是個“野種”。《史記》說劉邦相貌奇特,“隆準而龍顏”。這當然原本是要證明劉邦是“真龍”,但豈非恰好反過來證明他和他爸他哥長得都不像?像誰呢?這就隻有劉大叔知道了。反正劉大叔當年肯定看到了什麼,但可以肯定看到的不是“龍”。史料證明,劉大叔對他這個來曆不明的小兒子並不怎麼喜歡,也從來就沒有把他當成什麼“龍種”,反倒常常說他是個“無賴”。如果劉大叔真的看到了那條龍,似乎就不該持這種態度。
劉大叔既然並不當真把劉邦看作自己的兒子,對他的教育和約束也就不太認真。除了罵他“無賴”,不如劉二勤勉外,其他都很放任。於是劉邦從小就好吃懶做,遊手好閑,也不怎麼把家裏的錢當錢,就連本朝太史為他做傳時,也不得不承認他“好酒及色”,“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大約那時他整天不過是在到處閑逛,或在酒店裏和一些同樣不三不四的男女吃吃喝喝,打情罵俏,其實是個混混。後來,總算謀了個“泗水亭長”的差事。秦製,十裏為亭,十亭為鄉,則亭長比村長高半級,比鄉長低半級,是個相當於公社生產大隊長的基層幹部,而且還是試用的。這種差事,算不得官,隻能算是吏,而且是小吏。權不大,事不少,好處不多,麻煩不少,一般體麵人家子弟不屑於做,老實巴交的莊戶人家又做不了,最合適劉邦這樣的痞兒和混混去做。劉邦當了亭長以後,除發明了一種竹皮冠,裝模作樣地戴在頭上外,倒是沒有什麼官架子,依然嬉皮笑臉,吃喝嫖賭,而且經常在酒館裏打白條賒酒吃。劉大媽心疼她這個小兒子,常常去幫他還酒債,而且總是加倍地還錢。於是劉邦在鄉裏鄉間,便博得一個“大度喜施”的美名,很有些人緣。
這就多少和項羽有些相似。項羽和劉邦,少年時都不是什麼聽話守規矩的乖孩子,隻不過大約項羽是個紈絝而劉邦是個地痞而已。《史記》說項羽“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羽的叔叔項梁便很有些惱怒,因為貴族是很重視子弟教育的。項羽說,學會了寫字,不過可以記下別人的名字,有什麼用?學會了劍術,也不過戰勝一人而已,不值得學。要學,就學可以戰勝千萬人的。項梁想想也有道理,就教他兵法。項羽這才大喜。不過,學得也不認真。略知其意後,就不肯再深入了。於是就連兵法,項羽也沒有學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