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甲庫,有朱泚偽黃案數百道,省中常取戲玩,已而藏之。柳辟知甲庫,白執政,於都堂集八座丞郎而焚之。

郎官故事:吏部郎中二廳,先小銓,次格式;員外郎二廳,先南曹,次廢置。刑部分四馥,戶部分兩賦,其製尚矣。

舊說吏部為省眼,禮部為南省,舍人、考功、度支為振行比部得廊下食,以飯従者,號“比盤”。二十四曹呼左右司為“都公”。省下語曰:“後行祠、屯,不博中行都、門;中行刑、戶,不博前行駕、庫。

故事:度支案,郎中判入,員外判出,侍郎總統押案而已。貞元已後,方有使額也。

郎官當直,發敕為重。水部員外郎劉約直宿,會河北係囚,配流嶺南,夜發敕。直宿令史不更事,惟下嶺南,不下河北。旬月後,本州聞奏,約乃出官。

貞元末,有郎官四人,自行軍司馬賜紫而登郎署,省中謔為“四軍紫”。

禦史故事:大朝會則監察押班,常參則殿中知班,入閣則侍禦史監奏。蓋含元殿最遠,用八品;宣政其次,用七品,紫宸最近,用六品;殿中得立五花磚,綠衣,用紫案褥之類,號為“七貴”。監察院長與同院禮,隔語曰:“事長如事端。”凡上堂,絕言笑,有不可忍,雜端大笑,則合座皆笑,謂之“烘堂”。烘堂不罰。大夫、中丞入三院,罰直盡放,其輕重尺寸由於吏人,而大者存之黃卷。三院上堂有除改者,不得終食,惟刑部郎官得終之。

王某雲:往年任官同州,見禦史出按回,止州驛,經宿不發,忽索雜案,又取印曆,鎖驛甚急,一州大擾。有老吏竊哂,乃因庖人以通憲胥,許百縑為贈。明日未明,已啟驛門,盡還案牘。禦史乘馬而去。

崔蘧為監察,巡囚至神策軍,為吏所陷,張蓋而入,諷軍中索酒食,意欲結歡。竇文場怒奏,立敕就台,鞭於直廳而流血。自是巡囚不至禁軍也。

寶應二年,大夫嚴武奏,在外新除禦史,食宿私舍非宜。自此乃給公券。

元和中,元稹為監察禦史,與中使爭驛廳,為其所辱。始敕節度、觀察使、台官與中使,先到驛者得處上廳,因為定製。

每大朝會,監察禦史押班不足,則使下禦史,因朝奏者攝之。

諫院以章疏之故,憂患略同。台中則務苛禮,省中多事,旨趣不一。故言:“遺補相惜,禦史相憎,郎官相輕。”

開元已前,有事於外,則命使臣,否則止。自置八節度、十采訪,始有坐而為使,其後名號益廣。大抵生於置兵,盛於興利,普於銜命,於是為使則重,為官則輕。故天寶末,佩印有至四十者。大曆中,請俸有至千貫者。今,在朝有太清宮使、太微宮使、度支使、鹽鐵使、轉運使、知匭使、宮苑使、閑廄使、左右巡使、分察使、監察使、館驛使、監倉使、左右街使;外任則有節度使、觀察使、諸軍使、押蕃使、防禦使、經略使、鎮遏使、招討使、榷鹽使、水陸運使、營田使、給納使、監牧使、長春宮使、團練司使、黜陟使、撫巡使、宣慰使、推複使、選補使、會盟使、冊立使、吊祭使、供軍使、糧料使、知糴使、此是大略。經置而廢者不錄。宦官內外,悉屬之使。舊為權臣所管,州縣所理,今屬中人者有之。

吏部甲庫,有朱泚偽黃案數百道,省中常取戲玩,已而藏之。柳辟知甲庫,白執政,於都堂集八座丞郎而焚之。

郎官故事:吏部郎中二廳,先小銓,次格式;員外郎二廳,先南曹,次廢置。刑部分四馥,戶部分兩賦,其製尚矣。

舊說吏部為省眼,禮部為南省,舍人、考功、度支為振行比部得廊下食,以飯従者,號“比盤”。二十四曹呼左右司為“都公”。省下語曰:“後行祠、屯,不博中行都、門;中行刑、戶,不博前行駕、庫。

故事:度支案,郎中判入,員外判出,侍郎總統押案而已。貞元已後,方有使額也。

郎官當直,發敕為重。水部員外郎劉約直宿,會河北係囚,配流嶺南,夜發敕。直宿令史不更事,惟下嶺南,不下河北。旬月後,本州聞奏,約乃出官。

貞元末,有郎官四人,自行軍司馬賜紫而登郎署,省中謔為“四軍紫”。

禦史故事:大朝會則監察押班,常參則殿中知班,入閣則侍禦史監奏。蓋含元殿最遠,用八品;宣政其次,用七品,紫宸最近,用六品;殿中得立五花磚,綠衣,用紫案褥之類,號為“七貴”。監察院長與同院禮,隔語曰:“事長如事端。”凡上堂,絕言笑,有不可忍,雜端大笑,則合座皆笑,謂之“烘堂”。烘堂不罰。大夫、中丞入三院,罰直盡放,其輕重尺寸由於吏人,而大者存之黃卷。三院上堂有除改者,不得終食,惟刑部郎官得終之。

王某雲:往年任官同州,見禦史出按回,止州驛,經宿不發,忽索雜案,又取印曆,鎖驛甚急,一州大擾。有老吏竊哂,乃因庖人以通憲胥,許百縑為贈。明日未明,已啟驛門,盡還案牘。禦史乘馬而去。

崔蘧為監察,巡囚至神策軍,為吏所陷,張蓋而入,諷軍中索酒食,意欲結歡。竇文場怒奏,立敕就台,鞭於直廳而流血。自是巡囚不至禁軍也。

寶應二年,大夫嚴武奏,在外新除禦史,食宿私舍非宜。自此乃給公券。

元和中,元稹為監察禦史,與中使爭驛廳,為其所辱。始敕節度、觀察使、台官與中使,先到驛者得處上廳,因為定製。

每大朝會,監察禦史押班不足,則使下禦史,因朝奏者攝之。

諫院以章疏之故,憂患略同。台中則務苛禮,省中多事,旨趣不一。故言:“遺補相惜,禦史相憎,郎官相輕。”

開元已前,有事於外,則命使臣,否則止。自置八節度、十采訪,始有坐而為使,其後名號益廣。大抵生於置兵,盛於興利,普於銜命,於是為使則重,為官則輕。故天寶末,佩印有至四十者。大曆中,請俸有至千貫者。今,在朝有太清宮使、太微宮使、度支使、鹽鐵使、轉運使、知匭使、宮苑使、閑廄使、左右巡使、分察使、監察使、館驛使、監倉使、左右街使;外任則有節度使、觀察使、諸軍使、押蕃使、防禦使、經略使、鎮遏使、招討使、榷鹽使、水陸運使、營田使、給納使、監牧使、長春宮使、團練司使、黜陟使、撫巡使、宣慰使、推複使、選補使、會盟使、冊立使、吊祭使、供軍使、糧料使、知糴使、此是大略。經置而廢者不錄。宦官內外,悉屬之使。舊為權臣所管,州縣所理,今屬中人者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