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勁的對手
“雲臻!”池躍把球傳給林雲臻,林雲臻一個漂亮的轉身,輕巧越過對手把球接住,然後迅速把球帶出三分線,對方幾乎是第一時間就閃到他麵前,可是已經遲了,林雲臻在心中冷哼一聲,似乎成敗已經胸有成竹。
池躍也十分興奮,從高中到現在,他和雲臻一直是最合拍的搭檔,而雲臻的三分球命中率極高,這次,他仍選擇相信他。
隻見籃球在空中劃出一條完美的弧線,過程中幾乎整個籃球場上的人都屏住了呼吸,然後籃球落進籃框,空心球!掌聲爆發,觀眾席的人沸騰起來了,“林學長,你好帥!”“學長我愛你!”……一幹女生大多是“人張得帥個性又好”的林學長的追隨者,當然這隻是別人眼中的林雲臻,林雲臻的真實個性隻有極少數人可以印證。
裁判長哨一吹,比賽結束,H大以2分之差險勝B大。可是比賽就是這樣,差1分都是致命的。
這場球賽打得非常吃力,對手是B大校籃球隊,去年衛冕全國大學生籃球賽亞軍的強勁球隊。作為主力的林雲臻壓力有多大可想而知,整場球賽都被對手球隊防的死死的。
但林雲臻如果那麼容易被擊敗他就不是林雲臻了,對手越是頑強,他越是興奮。好不容易遇上難得的對手,他當然要好好“回報”他們。
最後的這一球,封禦行本來是有機會奪走他手中的球的,不過趁他一閃神他立刻攻破他的防衛,出手了,至於他為什麼閃神,那不是他關心的範圍不是嗎?他隻要結果。君子,他也不屑做。
勝負已定,與池躍擊掌慶賀,然後林雲臻挑釁的望向這次球賽最強勁的對手,封禦行。早已聽說過這位叛逆的封家少爺,最令老師頭痛的問題學生,真是百聞不如一見。就算輸了,還是很從容,似乎不屑一顧,痞痞的笑著。
“恭喜,”封禦行看著林雲臻,突然靠近俯在他耳邊說:“難道你看不出來是我在讓你嗎?”林雲臻向後退了一步,遠離封禦行的氣場,然後盯著他的眼睛說:“可是我隻在乎結果。”
“是嗎?很好!林雲臻,我記住你了。”就是這一句話,激起了封禦行的鬥誌。
“我不會感到榮幸。”說完林雲臻向自家球隊走去。
征服這個人一定很有成就感,看著林雲臻的修長的背影,球衣經過汗水浸透,服帖的黏在身上,瘦削卻肌理分明,恰到好處,一眼就看出是經常運動的主兒,皮膚卻是非常健康的白皙。
很想知道手感怎麼樣,封禦行這樣想著,也迅速的行動了。
“請問,還有何貴幹嗎?”林雲臻並沒有掙脫被拉著的手,雖然很奇怪,不過對於喜怒無常的封少爺來說,發生什麼樣的事都會變得理所當然吧。
“不用這麼冷淡吧,至少做個朋友。”要知道,被他承認的人可沒幾個,這小子可別不識好歹。
“雲臻高攀不起。”和這樣的人做朋友,還不知道要費多少心神,而且一看他就是居心不良,難道他身上有他感興趣的東西嗎?
身體突然失,然後唇部一熱,卻在林雲臻反應過來就飛快放開了。
“那就做情人吧!”話就這樣說出口,封禦行在心裏懊惱了一下,不過感受到手中炙熱的溫度,就當是人生的一種新的嚐試,反正,他喜歡冒險。
一把推開封禦行,林雲臻擦了擦嘴唇,“瘋子。”他惹不起他躲還不行嗎?
先不要逼得那麼緊迫,獵物就是要一口一口的嚐才好玩不是嗎?
作者有話要說:
☆、躲不開的瘟神
距離那天的球賽已經一個星期了,而在這個星期裏,封禦行似乎無處不在。
明明是沒有交集的兩個人,卻是因為一場球賽的相識,就糾纏在一起了?林雲臻卻是避之唯恐不及。
那個人不知道用什麼手段把他的課程安排都摸了清楚。這不,下午有一堂臨床醫學的專業課程,他從不缺席,這是他最執著的東西了。
之所以選擇學醫,不是為了救苦救難,而完全是為了母親,那個傻女人。說他自私也罷,他從不認為自己偉大。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他所做的一切,都隻是為了自己。
離下課還有15分鍾,林雲臻就搬出學生會會長的身份,以處理學生會事務為借口準備溜之大吉,看看,權力是多麼好用的東西。
前幾天,每次下課,封禦行那個陰魂不散的家夥都會守在外麵了,還騎著一部很拉風的機車,天知道他是怎麼進來而沒有被門衛趕出去的,這就是特權。
可是剛要走,林雲臻就感到有兩道炙熱的目光像要把他刺穿。天啊,林雲臻無力□,誰來幫他把那個家夥滅了吧!
池躍當然也注意到了這幾天封禦行一直在接近雲臻,他們什麼時候那麼熟了?
“雲臻,我說你,什麼時候和那個封禦行那麼熟了?”他一向是有什麼就說什麼的,也正是因為池躍人簡單,不會耍心機,林雲臻才和他靠得那麼近。
“沒有,我們就在那場球賽認識的。”林雲臻認為那沒什麼好提的,難道說他在追求他嗎?這樣荒謬的事情他還沒臉提起。況且他不認為,封大少爺真的對他一見鍾情,自認自己的魅力還沒達到男女通吃的地步,一定是覺得好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