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經睡著了,而我逃開這個大房間。
體力、精力已經蓄備到了一個適宜的程度,我微微跌撞地跑到拉斯維加斯的大街上。
永遠明亮著,夜晚是她的微笑。
醉漢、酒鬼、狼狽的賭客和光鮮的富豪,在這個城市的大街上並行著。
喧鬧是她永恒的格調。
長久被迫和如此巨大的人流隔絕使我有瞬時的迷失。但是我下一秒便意識到,自己不能讓時機白白溜走。
我將三德森給我的偽裝脫掉,一頭金發就這樣傾瀉下來。
身上是三德森買給我的衣服,我整整衣領,使自己看上去不那麼狼狽。
三德森和我的通緝相就貼在城市的每個角落。
警察,大抵我該去找警察。
我沒有電話,沒有身份證明,沒有錢,就這樣在路上隨便進一家店,問店員可否借用一下電話,我要報警。
店員認出來我是通緝人所劫持的人質,立即幫我撥打911。
就在熟悉的“911,what’s the emergency?”響起的時候,我的淚簡直要流出來,幾乎說不出話。
“我是……”我的話頭被淚意堵住了,“我是……安潔麗卡朗。”說完這話,我的眼淚已經開始撲落,“我是被……前FBI探員羅姆三德森劫持……”
我手中的電話被搶走了。
“跟我一起旅行的,我的愛人。”
三德森站在我的麵前,盯視著我,一字一字回答。
他的眼睛暴得出火來。
他掛掉了電話。
我驟然如墮冰窖。
店員還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事,但是當三德森把自己臉上的假胡子粗魯地扯下來,掏出手槍時,他嚇得頓時就坐到了地上。
“我……我隻是假期出來兼職的!我還在上大學……”
“砰!”一聲槍響,他的腦袋掀去了一半,血液和腦漿爆出來,濺到我臉上、衣上、手上。溫熱,溼潤。
我捂住臉。
“My GAWD,holy……”
小店裏的顧客被槍響驚住了,片刻之後瘋狂地朝門衝,窄窄的通道都要被擠爆。
三德森轟地一下將大門關上,從左臂套裏抽出另一支槍,指著領頭過來的人砰砰就又斃了兩個。
“都不許動。”三德森靠著門說,“誰動一下,‘Bang——’。明白麼?”
顧客們慘白著臉色,僵直地點頭。
“坐下。坐到這邊來,誰敢做可疑的舉動?‘Bang——’。”
三德森帶著近乎神經質的微笑指使他們。
顧客們抖抖索索地聚成一團,坐在櫃台邊。
有一個顧客正在窗邊,他悄悄地移動著,意圖開窗,逃到外邊去。然而,不等他行動——
“Bang.”
他的腦袋也爆掉了。
“還有誰不明白麼?”
三德森的手槍在日光燈下閃著錚亮的寒光,掃過眾人。
他們恐懼地搖頭。
“非常好。”三德森轉頭看向我。
“安潔麗卡朗。”他清晰地吐著字。
“Ye-yes?”我正甩著自己身上的血汙,怎麼也甩不掉。而我的聲音不可遏製地微顫著,泄露我的情緒。
三德森又笑了起來:“來,站到我身邊。”
我不知道他要幹什麼,隻能呆呆望著他。
“過來,否則我殺了他們中的一個。”三德森淡淡地說。
人群立即嗡了起來。
“安——靜——!”三德森大吼,他用槍指著其中一位,“是你在吵嗎?——還是你呢?”槍指方向滑向另一位。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室內瞬間極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