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得罪一個人就少一條財路(2 / 2)

這件事告訴我們:在現實生活中,切勿鋒芒畢露,留條生路給別人。

自己不要耍小聰明,也不要把別人當傻瓜,更不要輕視任何一個人。無論什麼人,都不要得罪,不指望他能幫我們什麼,但也不至於害我們,因為任何人總有用得著別人的時候。

開創事業是一個細水長流的過程,賺錢也是如此。不要指望一單業務賺很多錢,也不要想著一夜暴富。萬丈高樓從地起,基礎打好了,業務自然會源源不斷地堆起來。

在世間,人是靠彼此互助才能夠得以生存的,哪怕是流落荒島的魯濱遜也都要有一位名叫“星期五”的夥伴,更何況身處這一競爭激烈、社交往來頻繁環境的人,所以,“得罪人”是一種剝奪自己生存空間的行為。

(1)得罪一個人,就為自己堵住了一條生路

當然了,可能你會想,人還不至於得罪了幾個人就無法生存下去吧。但你要知道,世界雖然很大,但有時卻會因得罪人而顯得很小,甚至有時連走在路上都會有仇人相見,更何況同行同事?同行有同行的交往圈子,得罪同行,彼此碰麵的機會很大,那多尷尬!而且多麼不利!本來你可以和他合作獲利,卻因得罪他而失去賺錢的機會,這多可惜!

(2)得罪一個小人,就為自己埋下一顆不定時的炸彈

在生活中,得罪君子,了不起大家不講話,各幹各的;但是,要是得罪了小人,事情可沒完沒了。就算他不采取報複,也要在背後對你造謠中傷,為你製造許多惡輿論,你有理也會變成無理,多不值得!

這裏之所以強調“不輕易”得罪人,當然也是有道理的。當事有不可忍時,當正義公理不能伸張時,還是要有雷霆之怒的,否則就是非不分、黑白不明了。這種雷霆之怒有時會得罪人,固然有可能為自己堵住一條去路,但也有可能開出更多的康莊大道,但除了這一點外,還是不得罪人的好。

因此,當你感到自己的利益被侵害時,得不到他人的尊重時,請想想,切勿輕易動氣。此外,也切記不要氣焰囂張、盛氣淩人,這種隻有自己而沒有別人的態度也很容易得罪人,而且常不自知。

對我們而言,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得罪人會變成一種習慣,如果你老是壓不住怒氣,改不了個性,便會說“反正我就這樣”,那就隻能自己將自己推向狹窄的死胡同了。

年輕的朋友們,不妨常想想這句話,多一個朋友就多一條財路。那麼,反過來說,多得罪一個人就少一條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