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從此愛上的人都像你>
深愛你這城·文/白槿湖 一
每個人,都會甘願等待一個人到不見不散的地步。
假如你的朋友或者戀人,對你說不見不散,那麼對方應該是很在乎你了,見不到你,就不會走。所有的漫無目的的等待,就隻為了一句不見不散。
甚至有時候,你打電話給某個人,你害怕你擔心他不會出現,你又卑微地不敢多強調對方必須來,你隻好匆匆地說一句,不見不散,趕緊掛了電話,是啊,兜了不見不散,那麼對方,是一定會來的吧。
蒲葦化了一個精致的妝容,穿著裸色修身裙,裸色高跟鞋,長卷發隨意打理後垂在肩上,她從車上走出來,從周圍擦肩而過男人的目光中,她可以肯定她打扮得很成功,今晚,她是一個迷人的女人,她做好了準備,今晚不回家,去方卓昂那裏過夜,她將是他的未婚妻,她可以光明正大睡在他身邊。
就像李品常掛在嘴邊的那句話:“男人對女人的感情是睡出來的,睡的次數多了,也就成妻子了。”
她想自己也許是真的瘋了,連李品那樣的人說出來的話,她也要相信並實踐,今晚,她需要和他之間,有突破的發展。
以前她還很喜歡他的謙謙有禮,他對她的相敬如賓她覺得是尊重,而現在,蘇綠出現了,她必須做出必要的決定,男女之間,缺點曖昧關係,始終無味。
她之前有過很多男朋友,遇到方卓昂,她為了他可以收性,她身邊再無多餘男伴,隻有他一個,他從沒有向她提出越界的需求,她也矜持著,等待他的索取。
也許是他真的不夠愛她,否則一個男人怎麼會忍住不對自己心愛的女人要求進一步發展呢。
方卓昂不是單純少年,他是個遊刃有餘的成熟男人,他在聚會上麵對一群美豔女人的挑逗,他都可以招架,周旋。
偶爾她堅持要留在他家裏過夜,他就去睡書房,似乎總在保留著,根本就是他心裏沒有完全放下蘇綠。
她從未懷疑過自己的魅力,如果女人要分等級,她也是上等的,偏偏方卓昂對她,還沒有對外麵那些逢場作戲的女人親密。
她親眼看過方卓昂在一次聚會之後,同時背著兩個妖嬈嫵媚的女人,那兩個女人是某電視台主持人,在他的背上嬌笑討饒,她嫉妒得要發狂。
但她清楚,他與那些女人之間,永遠都是點到為止,他不會輕易帶一個女人回家,他有輕微的潔癖。
他更多時候是冷清的人,即使在公司,不管上班下班,在電梯或者大廳,那些員工和他擦肩而過,若他們不與他主動打招呼的話,方卓昂總是當作視而不見,目光直視,挺拔筆直的身姿走過。
倘若員工主動和他打招呼,他也隻是微微頷首點頭,那麼紳士優雅。
他不是那種讓女人接觸幾次後就能滲透的男人,他經營著一家不大也不小的公司,他和官場打交道遊刃有餘,另一麵,卻又自持傲慢。
蒲葦在他的公司樓下等他,她打扮成這樣,可不想被他手底下的員工看見。她學著像蘇綠那樣,像一個小女孩,等心上人下班。
她不停看手表,撥弄長發,第一次穿這麼高的高跟鞋,站久了腳尖疼,她想要給他一個浪漫的夜晚。
當他從大廈走出,她開心的迎了上去,高跟鞋很不巧的扭了一下,她顧不上疼,保持著笑臉站在他麵前。
“怎麼穿成這樣子,鞋太高了,換一雙吧。”方卓昂皺著眉,對蒲葦的打扮有些吃驚。
蒲葦穿著水手裝連衣裙,粉色高跟鞋,長發燙得直直地垂下來,她以為他喜歡清純的少女係,她想跳到他的麵前給他一個青春的驚喜。
“我想,你大概會喜歡我這樣子,你看習慣了我穿布衣布裙,你瞧瞧,我穿少女係也還是很萌吧。”蒲葦說著,原地轉了一個圈,險些摔倒,被方卓昂穩穩扶住。
“我還是讚成原來的你。”他並不領情,扶著她的手,走到車前,說:“上車,去給你買雙鞋。”
蒲葦失落了,一手遮住臉,不想被人認出自己,恰巧,程按抱著一疊文件走了過來,向方卓昂打招呼。
“方總,我下班了,先走一步。”程安說。
“今天辛苦了,明天早上可以晚來一個小時。”方卓昂器宇軒昂,進了車裏。
“謝謝方總,為公司奮鬥不辛苦!”程安聲音抬高,立正一樣站著,眼神落到了蒲葦的身上,驚訝地說:“這不會是蒲小姐吧?”
“多嘴!”蒲葦瞪了程安一眼。
程安望著車遠去,摸著頭納悶地說:“蒲小姐裝起嫩了,方總會喜歡這種打扮才怪!”
車裏放著邁克爾傑克遜的歌,蒲葦有些委屈,索性就隨口念叨了句:“真不懂這個長相嚇人的人怎麼能成為巨星的,像個怪物一樣。”
“你是外貌協會的嗎,怎麼喜歡評價別人的容貌。”他反駁。